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热心网友 2018-11-23 浏览: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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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11-23

个人可以通过承包取得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一、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二、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三、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四、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五、第三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六、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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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11-23

只要是集体土地,集体外的人员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只有做变通。
比如:租赁,可以签署租赁协议,但是租赁协议不能支撑开发建设,**多也是小打小闹。
还有一个风险比较大的方式,成立集体企业,以村或村内的个人为法人代表,对土地进行开发,但是仅仅能够经营,不能出售,你个人的利益通过借贷等方式维护,风险比较大,因为权利主要在村民手上。
还有就是比较复杂的土地转性了,要和村委会,当地的国土局等打交道,把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再进行开发,这个很花时间和金钱,但是是正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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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11-2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有哪些方式?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59条等条款的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可以按规定申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分别按照如下方式取得:
1、乡镇企业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人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持有关批准文件,;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2、申请农民宅基地的,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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