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问一下日本房子的产权是多少年的?

147****5383 | 2018-11-29 11:54:17

已有3个回答

  • 146****2514

    听一位做日本房地产的朋友说,日本的房产是永久产权,可以世代传下去的,不象国内,只有70年产权。日本投资网是官网哦。

    查看全文↓ 2018-11-29 11:54:54
  • 143****9712

    房子购买下来后,就是你的了。
    原则上讲 买的地到地球的中心都是你的 所以地铁什么的都不能通过你的地方
    正因为这样日本的地铁是曲曲弯弯的

    查看全文↓ 2018-11-29 11:54:49
  • 138****8685

    永久产权,外国土地可以私有。我们是土地国有和集体所有,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产权。所以在外国,外国人才会那么牛,不同意,修路就得让道。

    查看全文↓ 2018-11-29 11:54:39

相关问题

  •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通常是以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主的,但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并没有对此作出约定的,一般分两种情况讨论:1、商品住房若尚未建成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2、商品房若已经竣工完成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

    全部3个回答>
  • 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我们平常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我们城市里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只是国家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则需要向国家交一笔土地出让金,而居民用地的**长使用年限为70年,70年产权便是从这里来的。刚才我们说了,房子的产权是物权,是永久的权利,而土地则是使用权,只有70年的权利,那问题就来了,70年之后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国家尚没有作出明确的法令,有种说法是到期后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但没有具体补交办法以及规定。**早一批土地大概要到2050年左右才到期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来考虑这个问题,因此大家不必过于担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安置房不是商品房,不允许买卖,无法过户。规定安置房需要房主持有满5年之后,凭安置补偿协议,交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办理完毕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此时住房是商品房,才可以过户他人。从性质上而言,拆迁安置房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经济适用房属于不同性质房屋,两者的政策目的及保护的法益不同。从性质上看,拆迁安置房系对被拆迁人的整体补偿,具有对价性;而经济适用房系保护城市低收入人群利益,具有保障性。从保护群体看,拆迁安置房包括农村房屋安置和城镇房屋安置,而经济适用房立足于对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安置。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并不涉及到扰乱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应当认定为有效。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满五年转让的,当事人要求五年内过户的,法院不会支持,但五年后可以要求过户。

    全部3个回答>
  • 别墅有40年产权的,还有70年产权的都有这个具体要看土地证

    全部3个回答>
  • 房子是多少年的产权,要看房屋的性质,一般民用住宅的建筑产权是70年,商用房屋的产权时间是40年或者是50年,因为和用地的性质有关系,像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是50年,而商业用地是40年,在市面上的房子,普通住房也就是在民用住宅用地上建造的房子就是70年,其余剩下的就是40年或者是5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到期之后,是可以自动续期的,而购买了房屋的房屋所有产权人,按照当地的法律和行政规定缴纳续期的费用,也就是土地出让金缴纳的费用之后就可以继续使用,非住宅建设用地到期之后,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话,国家是可以把土地收回的,如果还想要继续续期的话,需要提前一年的时间进行申请,所支付的续期费用也会比住宅用地要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