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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开征了吗,从什么时候开始?

134****8495 | 2018-12-14 03: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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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6****1243

    房产税征收对象跟标准:1、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为征税对象,对房屋产权所有人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房产税,其征收依据是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3、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4、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5、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6、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查看全文↓ 2018-12-14 03:23:05
  • 132****3034

    房地产税不会立即开始征收,而必须要通过一系列立法程序。财政部部长肖捷指出,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买房子要注意房屋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如果自己的房屋在交纳房产税的范围内,就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及时的交纳房产税。以上就是关于房产税如何征收和房产税征收范围是什么的相关介绍,大家可以针对上述事实详细的了解一下。

    查看全文↓ 2018-12-14 03:22:59
  • 153****0796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一、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3)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查看全文↓ 2018-12-14 03:22:54

相关问题

  • 对于持有(拥有、保有)的不动产征收物业税,是税制改革的一个方向。所谓的物业税,就是对持有(拥有、保有)的不动产,征收一定的税款,拥有不动产越多,其负担的税款也就越多。对不动产投资客而言,该税种的开征将明显增加其投资期间的持有成本。然而,因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该税种迟迟没有出台。在当前针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背景下,作为调控手段之一的税收,寄希望予物业税的即可出台,是不现实的。怎么办?那就只能在现有的税法框架下进行,它就是房产税。可见,其中所提到的“开征房产税”的争论,其实是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即:由对物业税的讨论,演变为对房产税的讨论。由此,讨论由物业税的开征,演变为了房产税的开征。这种演变,媒体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当然,犹如题中所言,房产税是现行实际征收的一个税种。所以,“房产税的开征”的说法,是个误会。另一方面,根据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一般情况下,个人对房产的使用可大致分为四种情况:1、自用自住;2、自用营业;3、对外出租;4、空关闲置。这四种情况中:第一种情况免税;第二、三种情况,依法征税,但大多是与营业税等税种综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综合税率计征的,因此,纳税人不一定了解其纳税额中包含有房产税;第四种情况,目前政策下是免税的。由此可见,由于上述现实情况,个人并不一定了解、感受到房产税的存在。在讨论利用税收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时,自然而然地从字面上变成的“房产税的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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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尚未目前只在重庆和上海试点,并未推广到全国,至于柳州也尚未涉及征收房产税的相关政策公布。目前,至于何时征收还不明确。 虽然房产税仍未到来,但是从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实施,业内普遍认为这是在为房产税开征摸底铺路,而征收方式可能是“一套房免税,两套房低税,两套以上房高税”。 人们对房价的敏感性主要集中在这几方面: 一是房价的绝对值税; 二是个人的收入; 三是房贷的利率; 对这三点其实都是跟房价有直接关系因素影响敏感性是更高的。 虽然我们还不知道中国房产税设计方法,不过各国房产税的目的都差不多,抑制投资需求,保障正常的住房需求。 我们在这里可以看看美国房产税的特点: 美国的房地产税由土地(地产)所有权税、建立在该土地上的建筑(房产)所有权税两部分组成。购置美国房产后要每年缴纳房产税。中国的土地属国家所有,所以中国的“房地产税”是对“房产所有权”和70年地产使用权的税收。 1、在美国买房,不用向各级政府交任何税金 如果一栋新房,建商开价是50万美金,经过讨价还价后是48万美金,那么买房者只需交48万美金给建商或卖房者,不需要交任何的税金给政府;没有手续费。 如果是选择中介二手房交易,支持一定的中介费即可,一般在3%以下,也没有任何税收的。 2、美国房地产税用于地方区域基础及教育建设 美国房地产税地方政府征收的,只能用于该地方政府所在区域的教育和建设等事业,开支预算和税收预算是对应的。 3、美国房地产税的税额,是通过选民和选民选出的政府协商确定 美国房地产税的税额或税率,通过民选的政府官员,在当年的权衡开展和收入后向全体居民公布草案,多次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后,在**后一次公开听证会上,由民选官员表决通过。 4、美国房地产税有完整法律体系,受法律保护 在美国,如果纳税人认为自己的当年的房产税不公,可以有3个月-5个月的时间,纳税人或纳税人的代表可以参加地方政府召开听证会,协商解决;还有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地方政府。 如果纳税人不按期交税,税额会按利息增长;到一定数额,地方政府可以在法院和武装警察的协助下,强制纳税人搬出自己的房子;把房子在市场上拍卖。这种事少有发生,但确实发生过。 5、美国房地产的档案是公开的 公开内容包括美国房地产拥有者的名字;房产和地产的面积和估价;税率和税收额等。 6、在美国,各州的房产税税率不一 一般在房产市场价格的1%-3%。比方说,一桩房子的房产市场价格是100万,每年的税额在1万到3万美金。一桩房子的房产市场价格不一定是房产的购买价格。无论是房产的购买价格或房产市场价格都包括了房子建筑和地皮的价格。 国家税务总局权威人士在今年已经表过态,不针对普通刚需住房征税,这意味着大多数人将不会面临房产税的压力,所以南宁市民们不用太过担心房产税对购房成本的增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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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型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到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三套住房,每年征收4%到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四套住房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12%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业房产,每年按租金收入的12%交房产税;家庭仅有的一套住宅,免征房产税。目前商业房产的房产税确实是按照租金的12%来征收。正因如此,消息一经网络传播,就有人信以为真,觉得房产税真会有那么高,连邦哥也不得不得不佩服造谣者的能力——假消息里混含真内容,怎能不让人信以为真?可是,再高仿真的谣言,也改变不了谣言的事实。Why?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多次透露过房地产税改革的初衷,是调节贫富差距,而不是调控房价,并且第二套房应从轻征收。按照这个目的,上述征税的规定显然不符合房地产税改的初衷,在实际中也缺乏操作的可行性。如此说来,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越来越成熟,对税源的控制就会越来越严格,这就为征税提供了极大便利。唯一不确定的就是征税时间表。贾康此前曾表示,产权登记 2015年很难完成,有媒体报道,2016年城镇区域要完成不动产登记,2018年全国城乡全部登记完毕。如果在2016年底之前,全国人大**后审批通过 房地产税立法,使保有环节也有税,那么2017年就是依法执行问题,而不是扩大试点范围的问题。也就是说,3月份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地产税不太可能立马开征,登记可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征税也不能一蹴而就。坐拥房子无数的“房哥”、“房姐”们,可以未雨绸缪了。根据贾康和其他税收政策制定者所说,结合重庆和上海两地的试点情况,我们可以预期,将在2017年或者更晚时间推出的房地产税大概有这样几个特征:一是第一套房基本可以确定免征。二是第二套房从轻征收的可能性很大。三是享受公共服务越多,征税越多,一、二线城市房产的税负将会大于三、四线城市;四是高档房被征收的可能性很大。五是税率不太可能像本文开头提及的谣言那般夸张,为避免增加老百姓税收负担,税率超过3%的可能性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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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这里“建成”的概念应理解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结转为“固定资产”科目,或者实际投入使用。高山点评:实际投入使用的起点可以理解为“乔迁”的那一天,提供相关的资料;转为“固定资产”的原因是次月可以计提折旧,默认企业已经“投入使用”。2、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的,自使用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所谓“验收手续”,应当是房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手续,也就是常说的“质检站”。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的,从取得产权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从取得租金收入当月起计征房产税。(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存量房是指除新建商品房以外的房屋。(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5)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份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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