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分不同部位、不同原因,以此来划分责任范围。具体的可以参考下面的资料。
一、物业公司的维修责任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主体共用设施,在保修期外由物业公司维修。
二、业主的维修责任
(一)业主自用部位的维修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应对其所有的物业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因此,业主自用部位即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线和自用阳台,由业主负责维修。业主可以自行维修养护其自用部分和自用设备,也可以出资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 专业维修人员代修。
(二)为什么说物业服务费不包括业主自用部位的维修费用。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定,物业服务费的成本构成包括: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费;
3、绿化管理费;
4、清洁卫生费;
5、保安费;
6、办公费;
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 定税费。
(三)业主(装修施工队)进行室内装修承担那些责任。
凡因装修施工造成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公用部位,或给他人财务造成损达失的,由装修户承但全部责任和后果。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停电、坠落等事故,装修户须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况予以必要的赔偿。因装修施工不当引起报修的,装修户应承当全部维修费用。如装修施工队违反规定,不听从物业管理企业的劝阻和安排,物业管理企业有权令其停止装修行为,因此产生的后果由 违规者的施工队及业主负责。
三、垄断性企业(业务单位)的维修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宅区内的水、电、煤气、通迅等管线的维修养护,由有关供水、供电、供气 及通迅单位负责,维修养护费由有关业务单位支付。具体维修责任划分如下:
1、供水系统分三段,第一段是泵房之外(包括泵房),这段供水系统的维修属自来水公司;第二段是从泵房出来到入户后的第一个接点,包括小区内的管道和楼内的主干道,由物业公司维修;第三段是从内主干道分出后的部分,属业主维修。排水系统分三段,第一段是城市排污主干管(井),归自来水公司进行维修;第二段是城市排污主干管(井)至楼道排污直管,包括小区内的污水井、污水管道和楼 内的主干道,由物业公司维修;第三段是从楼内主干道分出后入户的部分,由业主维修。
2、供电系统分为两段,以入户电表为分界,电表之外由供电部门维修,电表之内为业主自有部分,由 业主维修。小区共用部位用电的设施设备由物业公司维修保养。
3、供暖系统的维修专业性太强,由供暖单位进行维修,如果入户部分不是人为损坏,属于正常老化或加压导致损坏,供暖单位应该免费进行维修,若用户擅自采用其他材料作为供暖设备或人为损坏,维修 需交纳维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