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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怎么流转?

142****5251 | 2018-12-28 13:42:27

已有3个回答

  • 142****7682

    日前由农业部制定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印发。《规范》从交易主体、交易条件、交易品种等多个方面对土地流转市场运行提出了规范。
    《规范》指出,4类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可以流转:
    (一)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
    (二)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
    (三)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
    (四)其他依法可流转交易的土地经营权。
    《规范》对流入方进场交易特别提出,集体在组织统一流转农户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时,要有书面委托书;未发包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时,要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签署同意流转土地的书面证明。
    《规范》指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权属清晰无争议;
    (二)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
    (三)流出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者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个人;
    (四)流转交易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
    《规范》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均可以依法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查看全文↓ 2018-12-28 13:43:03
  • 155****4459

    那么农民到底该如何流转土地呢?
    如果咱农民朋友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这里小编总结一下:
    1、双方自愿进行流转土地申请,内容翔实。
    2、审核登记,经村把关报镇备案。
    3、商定流转土地价格后,公布信息。
    4、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内容和所填事项,准确无争议后由乡镇经管站鉴证归档。
    5、离第二轮承包只有10年时间,所以流转承包时间**高不要超高10年。
    6、收取租金时间要规定好,要在种地或者农作物收获之前。
    7、租期3年以内建议直接按钱算,租期超过3年的**好按照农作物价格来计算。
    农村土地流转只有这样履行好手续,监管部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民才不会上当受骗。
    现如今,不管农村土地流转形式如何,但趋势是明显的。土地流转可以避免土地被荒废,造成资源浪费。在农村,用地较分散,特别是随着农民进城务工以及落户城市,原来农村土地将会被搁置或者荒废,不过有的农民考虑将土地流转出去。虽然土地流转避免土地被浪费,农民还能增加一笔收入,但是作为成长在农村的农民,土地是农民**根本的资产,多少有些不放心,流转出去的土地还是自己的吗?
    其实不必担心,随着土地确权,国家土地改革,也就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其中包括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承包权,经营权确和咱农村人息息相关,只有你没有声明放弃土地承包权,土地就还是我们自己的。

    查看全文↓ 2018-12-28 13:42:55
  • 154****4782

    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
    一、对于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弯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坚持经营规模适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确保农地农用,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
    二、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一)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为开展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利于服务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二)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地方全面负责的要求,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在工作中,各地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坚持依法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政策,按照规定内容和程序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依靠村民民主协商,自主解决矛盾纠纷;从实际出发,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为基础,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坚持分级负责,强化县乡两级的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工作质量。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操作性政策建议和具体工作指导意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查看全文↓ 2018-12-28 13:42:44

相关问题

  • 土地确权后,就可以进行自由流转了,这是为推行农业合作社做准备,也就是常说的规模农业,农民以土地参股的形式加入,其实又是变相的走大集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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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流转的意思是,将农村承包经营的土地,在承包农户自愿的基准上,流转给需要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的个人或者企业,进行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转让。承包户将土地承让给他人,由他人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2、出租。承包户将土地租赁给他人,由他人在租赁期内实际使得土地。3、转包。承包户将土地转包给他人,由他人代为承包经营土地。4、互换。承包户将土地与他人的承包地互换,以更大发挥土地的价值和方便生产。

    全部5个回答>
  • 农村土地不一定能流转,分为三种情况,其中所有权不可以转让,而使用权在合法的条件下可以进行转让,而经营权是可以进行流转的,流转对象通常是具有一定经济来源,并且从事于农业建设的人群,通常经营权通过转让出租以及交换等多种方式进行流转。在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时,必须要遵循以下5个原则:1、采取平等、有偿、自愿的原则,任何人以及任何组织都不能强迫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以及农业用途。3、经营权流转不能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承包方必须有农业经营的能力,并不单单看是否有经济能力,如果不从事农业建设时,土地也会被收回。5、在同等经济条件的情况下,本村农业户口的人群优先享受承包权。

  • 首先,我们来看,农村土地涉及的权力有哪些?1、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指土地所有者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依照国家法律作出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意思就是,土地都不是你的,别瞎想啦。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指土地使用者根据法律、文件、合同的规定,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及部分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含土地承包经营权)。这里就要敲黑板划重点啦,不要把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弄混!举例来讲,宅基地是使用权,自留地(农民自己承包的土地)是承包经营权。现阶段,自留地可以流转,宅基地不能流转!土地使用权简单粗暴的解释就是:你只能用用,别的就不要多想啦。3、土地他项权利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地役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等。这个跟今天话题关系不大,你知道就得了。4、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具备承包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承包合同方式对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方式用于农业的土地所获得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初,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权力。通俗讲就是农民通过集体分地,获得自己的土地并耕种收益,即承包并经营(谁承包谁经营)。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不再被土地捆绑在农村,越来越多的的农民放弃自己的土地进城务工,荒废了大量的耕地。国家为了给农村注入新的活力,在各界的强烈要求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千呼万唤始出来呀,终于在05年的时候颁布了,并在各地开展试点工作。这个管理办法一出,把之前的承包经营权咔嚓一斧子劈成了两半:承包权和经营权。此番改革进一步确立了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稳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让经营权能够顺畅流动起来,满足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生产要素的需求,同时让农民通过经营权的流转,能够从承包地中获得更多的收益。今天我们讨论的第二个问题就已经很清晰了,农村土地流转,留的是什么?转的是什么?留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权,承包权留在农民自己手中(土地承包证)。转的是农村土地经营权,经营权流入市场获得收益。农民通过村集体分地来获得土地的承包权,而这个权利不能被流转。转让的仅仅是土地的经营权。在目前阶段,我们大部分能去从个体农民手中流转的就是他们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草地、林地等等。建设用地是可以流转的呀。这个就不是从个体手中流转了,需要从村集体手中流转。**后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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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不一定能流转,分为三种情况,其中所有权不可以转让,而使用权在合法的条件下可以进行转让,而经营权是可以进行流转的,流转对象通常是具有一定经济来源,并且从事于农业建设的人群,通常经营权通过转让出租以及交换等多种方式进行流转。在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时,必须要遵循以下5个原则:1、采取平等、有偿、自愿的原则,任何人以及任何组织都不能强迫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以及农业用途。3、经营权流转不能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承包方必须有农业经营的能力,并不单单看是否有经济能力,如果不从事农业建设时,土地也会被收回。5、在同等经济条件的情况下,本村农业户口的人群优先享受承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