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多少钱?

热心网友 2019-01-07 浏览: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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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1-07

第一,宅基地超标的收费标准。
这种是指宅基地面积超标的情况。因地势情况、房屋构件、人口密度等有所不同,因此各地区宅基地的规定面积有所差异。目前已有部分地区规定,城郊的宅基地标准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在200平方米左右。
1,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不收取费用。
2,超出20~7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年3元/平方的标准收取。
3,超出标准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
第二,宅基地超量的整治措施。
这种是指一户多宅的情况。目前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已贯彻实施。对于一户多宅的情况,将予以整治处理。具体的措施是,对于总面积在合理范围内的,按照宅基地超标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偿使用费,对于总面积严重超标的,对多出的宅基地予以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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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1-07

为推进和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近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农办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河南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落实“一户一宅”的规定,按照不同历史阶段对超面积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妥善处理已有的土地登记成果。
《意见》指出宅基地使用权应该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意见》要求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应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通过继承房屋等其他合法形式取得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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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1-07

1、违背“一户一宅”原则的农民要收费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一户一户”的原则,即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而实际情况是农村普遍存在一户有多处房子或宅基地的现象。国家的政策表示如果多房农民愿意从房子里退出来,就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你想继续拥有这个宅基地就必须缴费。
2、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民要收费
在我国各个地方的农村都对宅基地的标准面积做了规定,而且有一些差异。就河北省而言,当地农村宅基地的标准面积约为200平方米,城市或郊区面积约120平方米。地方法规将用于超过标准地区的部分收费使用,超过20平方米的不收费,超过20平方米以上的开始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2018年农村宅基地收费标准已公布,快来看看你家需要出多少钱?
0~220平方米的部分不收费;
220~270平方米的部分3元/平方米;
270~320平方米的部分6元/平方米;
320~370平方米的部分9元/平方米;
370~420平方米的部分12元/平方米;
420~470平方米的部分15元/平方米;
470~504平方米的部分18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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