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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心是什么?请问有哪位网友晓得,谢谢!

158****6416 | 2019-01-07 16:43:17

已有3个回答

  • 144****7621

    我想您大概说的是房管局和土地管理局吧,二手房交易只是他们工作的一个部分。

    查看全文↓ 2019-01-07 16:44:06
  • 147****2440

    二手房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二手房的过户、交易买卖,是国家对税收的一个单位
    个人是无法开的
    要是开个房屋中介到是简单

    查看全文↓ 2019-01-07 16:43:40
  • 144****9542

    现在不少的交易者因对交易合同的作用不予重视或不熟悉,导致交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不明而引发了争议,甚至发生交易一方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情况。
    交易者应该懂得,二手房交易是一项专业性很强且颇为复杂的过程。交易双方在交易前及交易过程中,如自己觉得把握不大,**好是能得到房地产专业人士和律师的指导,也可委托具有良好声誉的、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房产中介机构进行交易,从而免去诸多不必要的烦恼和奔波。
    如果非要自己签的话,建议去二手房交易中心,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知道下签署。

    查看全文↓ 2019-01-07 16:43:32

相关问题

  • 房产交易中心主要是明确房产的交易方式,交易份额等,来维系其的合法性!房产交易中心主要负责:政府进行土地出让、一手房(新房)产权的下发、二手房产权的过户和缴税、一些房产的拍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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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卖的条件:一、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参与。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的秩序,现行法律以及政策对房屋的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的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的要求。二、房屋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要表意真实。按照现行的法规和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是当事人的真意表示的结果。因此,房屋买卖的合同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来签订,才能真正的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订的房屋买卖的合同等,原则上应视为无效合同。三、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道德。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出现此类情况,视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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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你从开发商手中买的(第一次为这个房子办理产证)你是一手房。假设你再把这个房子卖给我或者其他人,就是二手房了,你想象一下二手货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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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要购买二手房,只需按照以下流程操作即可:1、买房查询信息,实地看房: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消息源,与卖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实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谈价格确定购房意向,同时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比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其他证件。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商定价格、确定成交意向并在卖方提供房屋相应合法证件后,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值得一提的是,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协商沟通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如果买方需要贷款购房,在买卖双方达成意向后,由贷款银行指定评估公司对双方将要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确认贷款额度,在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需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审批后,会通知双方完成产权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所有证后,要在银行的陪同下办理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下发后,银行将一次性向房主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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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签定金协议:收定金;2.签买卖合同:收**款;3.交易过户:收除尾款外其他房款(贷款等银行放款);4.交房:收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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