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购房纠纷如何避免?

136****6409 2019-01-11 浏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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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403 2019-01-11

二手房买卖的风险:
1、交易主体的风险。具体说就是出卖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自行卖房。
2、交易合同的风险。如果双方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或者合同条款签订不明确,那么其中一方的权益就容易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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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5713 2019-01-11

一是要看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
二是要看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夫妻共有的等。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三是要看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四是要看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因为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
五是要看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例如政府对某块地皮是否有新的规划,同时要查看房龄,因为许多旧楼是拆除的重点对象。
六是要看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福利性房屋主要是指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具体规定要区分对待。
七是要看有无拖欠费用
虽然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相比房款来说是九牛一毛,但是累积起来也着实让人内心不爽。
八是看清合同再付钱
由于目前交易时所使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多都是中介提供,因此一定要看清合同约定内容,如违约责任,交易方式等,以免陷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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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839 2019-01-11

您好
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努力:
1、购房者在与二手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并约定明确的违约赔偿责任,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2、购房者在购买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好选择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3、购房者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4、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书面约定;
5、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建议购房者应该仔细甄别,不要购买这类房屋。
6、尽量避免签订阴阳合同,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7、选择正规的中介,并对其信誉和业绩提前进行考察,与售房方商妥后方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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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9026 2019-01-11

常见的纠纷有:
(一)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
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对此,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
(二)房价变化快。房屋价格上涨了,一方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
房价上涨时,许多纠纷系卖房人在销售房屋后,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导致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起诉至法院。房价下跌时购房人以种种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对此,购房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下跌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三)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纠纷。
由于买卖双方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四)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
所以买卖双方都要在交易时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五)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导致难以发现房屋共有人情况,引起共有人提起诉讼。
现行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仅登记一名所有权人,在交易过程中,交易的另一方很难发现还有共有人,交易之后常有妻子或其他共有人提起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对此,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如何避免纠纷:
1、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2、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
4、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
5、买方必须见房主: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可以揭穿其不轨行为;

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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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195 2019-01-11

一、从合同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想要从签署合同上回避二手房买卖纠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买家需与业主一同到房管所对所售房子的产权进行查档;
2.仔细核对买卖合同是否有明确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
3.买家若选择一次性付款,也不应提前交付所有款项,建议保留一部分的保证金待交楼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再支付;
4.买家需亲自到房子所在小区管理处了解清楚房子装修、漏水、是否欠费等问题;
5.对于房子里的家电家具,双方在交易时需列出详细的清单,方便以后交房核对。
二、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1.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下家逾期支付房款时,上家可以要求继续付款之外,还可以要求下家支付相应的利息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上家还要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不再出售房子了。下家要注意的是,如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下家用银行贷款支付部分房款,而到时由于贷款政策调整或别的原因银行未能足额放贷的话,下家仍然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为,合同的约定只能认为通过银行贷款来支付房款的方式得到了上家允许,而不能认为下家可因此不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2.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上家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下家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下家承担违约责任。这时,下家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并赔偿损失,损失可以参考同类房屋的租金计算。
3.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上家或下家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下家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上家不办过户手续,这时,下家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上家另将房屋转卖他人,**好将房屋进行保全。
4.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按定金的性质,可以分为立约定金,违约定金等等,约定哪种定金,关键要看定金合同中是怎么约定。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定金应当签订定金合同,如果下家付了定金后,只是由中介公司或上家出具了一个“收条”,上面写了“定金”两个字,而且在支付定金的时候也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定金合同,那这个定金的性质是无法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下家不想购买房屋,定金应当返还。
5.因中介行为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如上家或下家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合同后,由于避开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公司中介费的损失,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居间合同追究其责任。又如中介公司在进行居间和代理时,不规范不尽责而造成的纠纷。
6.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7.因房屋质量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由于上家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遭到下家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根据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如果上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上家已就房屋质量的问题明确告知下家的,那上家不承担责任。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上家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上家对此是知晓的,上家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下家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8.因“黑白合同”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黑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在因“黑白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但是,这样的规定并不全面,因为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时签订的。如果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为准的话,这时就会难以认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9.因户口迁移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房屋交付后,下家才发现房内有上家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上家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所以此类纠纷暂时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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