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
北京二手房成交量的不断上涨,
北京二手房交易纠纷频发。此类案件的审理,既需要熟悉二手房交易的流程,也需要深刻理解国家对于房地产交易的调控政策。三中院课题组围绕本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特点,分析了成讼原因,并对审理中的具体实践问题进行探讨。现予以刊发,供研究交流。
近年来,北京二手房市场快速发展,2011年成交量已超过一手房成交量,至2016年,北京二手房成交金额占到房屋总交易额的74%。据链家网统计,2017年底,北京链家公司二手房交易均价为59680元,反映出北京二手房买卖涉及金额之高,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故而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2010年至2017年,国家对于房地产交易进行调控,房地产新政不断出现,对于二手房交易也产生显著影响[1]。
随之,二手房交易市场也暴露出来一系列问题,如房价波动起伏,导致买卖一方极易受到利益驱使,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在利益的驱动下,部分房屋中介机构违规操作,大量案件诉至法院。审判实践中,对于如何准确判定双方责任、合同能否继续履行等种种新问题不断出现,在审理此类纠纷中执法标准不尽统一,“同案不同判”现象频现。为解决实务中出现的上述问题,我庭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调研”作为重点调研课题,予以深入的调查研究。
本次调研的重点是,城镇二手房买卖中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采用抽样调查、实例分析和文献研究方法。从2016、2017年两年三中院终审案件中,随机抽取200件为样本进行研究,分析不同类型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所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从审判实践出发,归纳提炼规则,同时,结合搜集研究相关法学研究的**新成果、文献,寻求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
一、近两年我院审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2014年我院审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类纠纷案件[2]506件,2015年442件,2016年464件,2017年698件。据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14年至2016年三年间,案件数量并无较大变化,房价涨幅平稳,二手房买卖纠纷平缓。2017年案件量的增加则与2016、2017两年的新政出现有关,因房价变化,引发的争议增多。
1.当事人:在我们抽样的200件案件[3]中,其中买受人起诉的占78%,出卖人提起反诉的占36%;出卖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占22%,其中买受人反诉的占43%。整体反诉比例达37.5%。整体反映出的情况是,买受人认为出卖人存在违约行为的占多数,这也可以看出在房价整体上涨趋势下,卖方可能存在违约的居多。中介参加诉讼的案件占39%,其中中介作为第三人的案件占34%,中介作为被告的案件占5%。
2.诉讼请求
履行与解除问题:48%的案件要求继续履行,其中买受人要求履行的占46%,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的占2%。57%的案件要求解除合同,其中买受人要求解除的占25%,出卖人要求解除的占32%。
违约金问题:73%的案件中有
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其中,20%的案件中本诉和反诉均有违约金诉讼请求。
从诉讼中主张违约金的种类来看,未具体列明违约金种类,仅单纯的表述为“违约金”、“合同违约金”的占72%;明确为逾期交房违约金占9.68%、逾期过户(办证、产权转移登记)违约金占8.6%、逾期
迁出户口违约金占3.79%、逾期付款违约金占3.23%,其他违约金诉求包括协助办理注销网签手续、逾期缴税、逾期偿还贷款、逾期办理公积金贷款复核手续、逾期支付户口迁出保证金等,占2.69%。
从主张违约金的方式来看,主张固定的违约金数额的占80.65%;按某一比例主张的占11.83%;分段主张,既有固定总数,又有按比例部分的占4.3%;固定每日违约金数额的占3.23%。
诉讼请求中涉及中介的主要是:起诉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占1%,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占1%,要求中介返还服务费的占4%,要求中介(连带)赔偿损失的占2%,要求中介返还
房屋产权证书、协助办理网签解除手续的占1%。
15%的案件涉及网签争议,主要是出卖人拒绝按照双方之前签订合同约定的网签价格进行网签,其中要求办理网签的占4%,要求解除(注销)网签的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