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法律有哪些呢?

132****4204 2019-01-17 浏览: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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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233 2019-01-17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这是中介**重要的责任。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赔偿如前所述,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价1%支付报酬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权籍调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 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
2、使用状况调查: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 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
3、行情调查: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 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 约定洽谈时间、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等;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5、办理产权过户: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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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634 2019-01-17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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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722 2019-01-17

《商品房买卖合同》(2003.4.28)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7.20)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3.14)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3.24)
各地的地方性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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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3449 2019-01-17

甲方:自己


乙方:供销社


一、乙方以某地某房屋多大面积几间房租赁给甲方使用。(尽量写清楚房屋的地点与特征,自己适用的方式也要写清楚如写清适用于住宿或者当成门面经营等等)


二、甲乙双方就该房屋成立租赁关系,租期XX年(**长不可超过20年,双方可以商量),租金XX圆,押金XX圆(也可以不约定押金),租金采取每月(或者每季度或者每年,自己定)交付的方式,到期未缴纳的确有困难的,乙方应该给予甲方一定的准备时间(时间双方商量)。


承租期限届满时,甲方没有告知乙方要解约而继续使用该房屋,乙方也没有提出解约要求的视为依据本协议继续租赁,续租期限为XX年。租赁期限届满时一方想要解除本协议的应该提前XX天告知对方。


三、在甲方承租该房屋期间,可以将其转租于第三人,转租时甲方要告知乙方,乙方在五天(可以双方商量来定)之内没有告知甲方明确表示反对的话视为乙方同意。


四、该房屋在甲方承租期间出现需要维修或者修缮的情形时,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者修缮,乙方没有维修或者修缮而甲方负责维修或者修缮的,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因维修或者修缮而支出的费用。


五、该房屋在甲方租赁期间,依据该房屋所获得的所有收益归甲方所有。因该房屋租赁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六、甲方在租赁期间可以对该房屋进行改造或者增设他物,改造或者增设他物时要告知乙方,乙方在五天之内没有明确告知甲方表示反对的话视为乙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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