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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厘金”拯救的清政府
想要讲清楚房地产税那点事儿,先谈谈历史。
咸丰三年,刑部侍郎雷以諴奉命为江北大营筹备军饷,这可不是个好差事,被太平军占了大半个富庶江南的清政府,此时中央财政实际上已经破产了,户部调银的命令满天飞,却半两也拿不出来,得自己想办法。
这可怎么呢?雷的幕僚建议他向商人按货物价值百分之一收取“厘金”,相当于今天商场的营业税。雷虽然觉得收不多少,但走投无路的他还是在扬州城的米行以“派厘助饷”的名义试行征收,没想到半年就收了2万串钱,而且商人也没有太大的意见——利润高啊。
兴奋的雷以諴给咸丰上奏折报告此事,觉得这个税可以长期收下去,而且军情紧急,来不及上交户部,直接用了。缺乏财政知识的咸丰含糊的同意了,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个改变帝国命运的新税收的巨大威力。
中国是一个以农为本的国家,明清两朝尤其重视,重视的结果就是帝国的财政收入几乎全部来自农业税。
重农必然抑商,抑商的结果就是对商人视而不见,视而不见的结果就是利润丰厚的商人不用交税,有钱又不用交税的结果就是被地方官吏勒索摊派。
厘金其实就是把这些流落到地方官吏手中的灰色收入,变成正式的财政收入,为财政困难的清政府开辟了一个新税种,十年收了1.1亿两,相当于过去3年的财政总收入。
但“厘金”的重要意义远不止于此,它是地方为解决军费自行想出来的办法,不用上交国库,算是清政府的第一个正式的地方税。
中央财政要先把税收进国库,再按用途分给地方,效率肯定比不上地方税支持的地方财政,源源不断的厘金承担了超过60%的镇压太平天国的军费开支,由厘金支持的50万湘军的战斗力远远超过80万正规清军。
在传统的认知中,新开税种就是加大了对老百姓的剥削,厘金过去被看成恶税,因为地方往往各自为政,重复征收。但收了税,就要鼓励人家搞经营。动乱之后,地方督抚为了扩大税源,更是采取了鼓励工商业发展的政策,与中央政府的“洋务运动”一起,造就了几十年的“同光中兴”。
清明两朝,可说是中国历史上税率很低的时代,但百姓照样穷困;历史上税率**高的是宋代,因为以商业税为主,所以两宋不但富庶,而且商品经济发达。
讲这段历史,因为即将开征的“房地产税”和“厘金”一样,未来很可能会成为地方政府的主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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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是房价的定海神针
很多人都有一种认识,房地产税是政府用来打压房价的,这是一种非常“老百姓”的想法。
事实上,房地产税**重要的用途,是为未来地方财政开辟一个**重要、**稳定的收入来源。因为之前的“营改增”直接导致地税收入总量大幅度下降,如果没有稳定的新税种补充,地方政府就要“干不下去”了。
目前,“
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重要的收入来源,但“土地出让金”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土地总量是有限的,开发到**后,一定会像美国一样以二手房为主,新建房仅占了10%,这就注定土地出让金会越收越少。
以上海为例,2017年一手房成交占比不到30%,这个数字几年前还是50%,照这个速度,10年之后,土地出让金就无法支持地方财政了。
房地产税作为一个财产税,相比交易税,可算是相当稳定的税源了。未来土地出让时,相当于向房子的第一个买家先收一笔“
土地转让费”,此后,房子肯定会在某一个人的手上,税就逃不了,有一年收一年,有十年收十年,至于你有没有住进来,就不管了。
“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就把一手房和二手房无缝衔接起来, 应了那名老话——人生绝对无法避免的两件事就是死亡和交税。
以前,地方政府对建
住宅的兴趣其实不如建商办,原因是土地出让金是一次性收入,但办公商业体引进的是源源不断的税源。但未来“房地产税”落地后,建一套房子,只要能卖掉,就相当于增加了一个永久的“收税机”,地方政府会大大重视住宅建设和销售。
而且,政府税收增长是刚性的,年年都要有增长,以前房价下跌导致地价下跌,可以用多拍地的方法赚回来,以后房价下跌,将直接影响地方政府的收入。你认为地方政府会坐视房价下跌不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