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即是
拆迁安置所得的房产,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
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REPLACE_TEMP_1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动迁房的类型:
1、 农民动迁;
2、 市政动迁;
具体是属于哪一类性质的动迁房需要看动迁协议的内容来决定,为保险起见**好是将动迁协议复印件给房屋所在区的
房地产交易中心看下,避免有所差错;
优惠政策一(出售时税费减免):
1、 农民动迁,首次出售优惠政策:
a.免征增值税及附加;
b.个人所得税缴纳;
青浦:与二手房交易时个税的认定方式相同;
长宁:个人所得税可按1%缴纳;
资料提供:
青浦:集体土地拆迁协议、动迁安置房来源(动迁组证明,详见附件一)、农民村民证明(动迁协议内宅基地地址,详见附件二);
长宁:动迁协议、农民动迁证明(新泾镇市政管理科开具);
2、 市政动迁,无优惠政策,交易流程与二手房一致;
优惠政策二(购房时契税抵扣):
1、之前动迁过一套
房地产,现在新购房产是否可以抵扣契税:
(1)是否可用于抵扣契税与上述“1”所解释的情况一样,主要看动迁协议中的约定,鉴于动迁协议没有固定格式版本,建议至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是否可抵扣及可抵扣的金额和范围;
(2)批注:是否可用抵扣契税与被动迁房屋性质无关,主要取决于所谓“砖头费”是否有剩余;
(3)动迁协议中如果无配套
商品房,则“砖头费”可用于抵扣新购住房的契税;
抵扣新购房地产契税所须资料及更详细的解释说明请点击本公众号文章:动迁房优惠政策补充、资料提供、举例说明(一)
优惠政策三(购房时房产税抵扣):
抵扣新购房地产房产税概述:
针对本市居民家庭房屋被动迁后,新购住房的,房产税的征免情况及应缴金额有如下情况(不考虑限购的前提下):
先明确一点,房产税的抵扣与契税抵扣的金额是不一致的,抵扣契税只限于“砖头费”,抵扣房产税包括所有的补偿奖励费用。
1、新购住房为买受方家庭唯一生活住房,并且买受方为本市居民家庭,那么全额免征房产税。
2、新购住房在不满足面积减免(本市居民人均60平方米)和成年子女首购的全免房产税条件下,适用动迁抵扣房产税。
抵扣新购房地产房产税的八种情况举例请点击本公众号文章:动迁房优惠政策补充、资料提供、举例说明(二)
附件一、附件二
附件一:
二
动迁款购房限购问题:
a.长宁:购房人可以与登记动迁协议的人不一致,但必须登记动迁协议的本人到场并开具与购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同时,用动迁款购房,税务会开具一份动迁款分配表,办理查询的时候应将该表格提供给交易中心,满足上述条件后,该购房人方不受房产交易中心限购政策的限制(提醒:具体案件购房人应携带动迁协议至交易中心核实);
b.青浦:用动迁款购房的必须对应的是登记动迁协议的人,税务会盖免税章,契税有优惠政策;此时,该购房人方不受房产交易中心限购政策的限制(提醒:具体案件购房人应携带动迁协议至交易中心核实);
c.市交易中心:用动迁款购房是否涉及限购的问题需至各区
不动产交易中心核实,各区的实行标准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