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纳税申报表填表日期: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纳税人识别号 承受方 单位个人 登记注册类型 所属行业 身份证照类型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转让方 单位个人 纳税人识别号 登记注册类型 所属行业 身份证照类型 身份证照号码 联系方式 土地房屋 权属转移 合同签订日期土地房屋坐落地址 权属转移对象 设立下拉列框* 权属转移方式 用途 设立下拉列框 家庭唯一普通住房 90 平米以上 90 平米及以下 权属转移面积 成交价格 成交单价 税款征收 评估价格计税价格 税率 计征税额 减免性质代码 减免税额 应纳税额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后10 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申报纳税。 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
(1)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承受方、转让方是单位的,填写税务登记号;没有税务登记号的, 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承受方、转让方是个人的,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
(2)承受方及转让方名称: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 承受方、转让方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3)登记注册类型:承受方、转让方是企业的填写此栏。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4)所属行业: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填写此栏。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
(5)联系人: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纳税人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填写常用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6)合同签订时间:指承受方与转让方签订土地、房屋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承受方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7)土地、房屋坐落地址:土地使用权转移,应填写土地坐落地址及地号;房屋权属转移,应同时填写土地坐落地址(含地号)和房屋坐落地址。
(8)权属转移对象:分土地、房屋两类一级指标;房屋下的二级指标设增量房和存量房;增量房和存量房下的三级指标均设普通商品住房、非普通 商品住房、
保障性住房、其他住房和非住房。
(9)权属转移方式:
房产按
1.房屋买卖、
2.房屋赠与、
3.房屋交换、
4.房屋作价入股、
5.其他填写;土地按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 权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