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40年到期交多少钱? 40年产权到期要补交怎么算?

热心网友 2019-03-28 浏览: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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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3-28

 晕,问题真多啊 哎。。。一样一样给你答
  我倒着答吧
  1、40年产权房跟小产权没有关系,凡是被冠称为小产权的,都是违法的,是某些乡村大队或者产业园区用国家不允许出售的土地按住宅出售给用户的,是没有合法房产证的。40年产权房是大产权,是有合法销售手续的,住户也能取得合法产权证。
  2、国家为什么会有40、50、70年产权房的区别呢,这是由土地功能划分决定的,就是说,国家先规划好某块地,到底是做住宅用还是盖商场,还是盖写字楼,这是政府先确定好的,然后把这块地放到土地交易市场,卖给开发商。而根据目前国家规定,规划成住宅的地都是70年产权,规划成写字楼和酒店就50年,规划成商场的话是40年。
  所以,开发商在拿地的时候,就决定他拿的地是多少年年限。拿到商场地块,就是40年年限,拿到写字楼地块,就是50年年限。
  但为什么写字楼和商场能被开发商当做住宅来卖呢?这是因为我国住宅市场比较火爆,很多开发商看到住宅卖得好,就把自己手里的商场或者写字楼地块擅自修改建筑标准,按照住宅的模样和功能来建,然后充作住宅卖给购房者,购房者拿到手里房产证之后,就能看到自己买的到底是什么了,房产证不会骗人,上面是商场就是商场,是公建就是公建,是酒店就是酒店。
  这也就是,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4、50年产权房子不能落户的原因,因为它根本不是住宅,当然不能落户。
  3、为什么买40年产权房的人会小心许多?
  这个问题答案有几个方面,第一,40年产权房子很有可能是水电费都是按商用标准收取,也就是说,可能比民宅多上一倍。这牵扯到居住成本,购房人不能不小心,有个别项目能做到民用标准,也是因为跟政府关系好,或者背景雄厚。而且在规划中,这种房子没有燃气,除非开发商有特硬的背景,否则很难见到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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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3-28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同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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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3-28

据温州网消息,**近,因为历史原因,温州有一批20年产权的房子,将陆续到期。

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







举个例子,

按照温州现在的做法

等你房子产权到的那一天

这套房子评估下来值180万

如果你要续期

那就得交60万……



每个买房的人都知道

房子是有产权的

产权是有年限的

像我们自己住的房子

产权期限一般是7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小编首先就有个问题啊

为什么不是69年,不是71年

而是70年呢?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根据这一条例,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权限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



也就是说,房子只要不塌

永远是你的

但是房子所在的土地

国家只给你使用70年



那么第二个问题来了

到时候,国家要收回土地使用权

那土地上的房子,怎么办呢?

(假设我们的房子,真的能住70年)







这应该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

而官方的解答也通常是这样的: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简单来说

要么交钱续期

要么国家收回给你补偿



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



那么,第三个**关键问题来了

怎么续期?

是免费的吗?



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据《人民日报》)



请注意,政府从来没说过免费续期。《物权法》只说到期后“自动续期”,没说这个自动是免费给的。而《土地法》则说土地使用权必须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使用权出让金。



那么,第四个****关键的问题来了

续期的费用又是多少呢?



据温州网消息,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



至少,温州现在是这么干的

而且,温州这么干

对其他城市来说

可能就是一座风向标……



怪不得此消息一出

全国网友,基本都炸了……



“这次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在全国可能也属先例。我们也没有什么可资借鉴的经验。这次媒体报道了此事,我们觉得这是个好事,增加了市场透明度。”——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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