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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每年都交吗?大家有什么说法不?

155****6862 | 2019-04-03 17:29:17

已有5个回答

  • 134****3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商住房的产权人应该在每年4月份前向房屋所在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房产税,房产税实行的是比例税率,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房产税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或税务机关评估值×1.2%。

    查看全文↓ 2019-04-03 17:30:03
  • 156****8458

    房产税,个人普通非营业住房是不用交房产税的,如果是商业使用的,则要交房产税。是以房产原值扣除当地政府规定的余值比率乘以1.2%

    查看全文↓ 2019-04-03 17:29:54
  • 144****6789

    对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缴纳每年的4、10月各交一半。2、按房屋租金收入征税的,税率为12%。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按月缴纳3、个人出租居民住房,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9-04-03 17:29:43
  • 152****1286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季度预缴。

    查看全文↓ 2019-04-03 17:29:38
  • 147****3189

    嗯,是的每年都要交的。
    对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税率为1.2%,对按房屋租金收入征税的,税率为12%。个人出租居民住房,出租后不改变用途的,税率为4%从价计征房产税按年计算征收, 分两次缴纳,即纳税人在每年的四月、十月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上半年税款在四月份缴纳,下半年税款在十月份缴纳。纳税人也可在四月份一次缴纳全年税款。从租计征,按月缴纳。

    查看全文↓ 2019-04-03 17:29:32

相关问题

  • 您是自用还是商用?自用房产是不用交房产税的,至少在目前仍旧是这样,但是,**近吵得沸沸扬扬的财产税,对个人自用住宅征税,为了打压房地产,是否会真做?有待观察.法源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如果是商用,那得缴税,自己公司拥有的房产(厂房也算),按房屋原值扣除10%-30%(比率由当地**认定)后,按1.2%(年)计征,每年缴纳,具体纳税时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这个税您得去税局先核定,因为这还牵扯到地下室的问题(财税[2005]181号);如果是出租的,公司的部份,按应收租金缴纳12%,具体缴纳时间同上,如果是个人租给个人的,按4%计征房产税.至于您问的房产税要交多久?我也不知道,但是,只要您拥有,就得交税,有四种情况您可以不用交:1.住宅自用;2.卖掉以后;3.商用(含厂房)大修超过6个月以上,去税局备案;但是修好后要重新核定每年应纳税额.4.灭失之后;例如**洪水火灾等灾害使原房产灭失的. 您问的一次性支付,不是房产税,我个人揣摩,是否是"契税"?契税是购房时一次性缴交,按当地规定,税率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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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房产税现在大部分地方还没有开始征收。  根据国务院656号文发布,从2015年3月1日开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 统;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农业部将选择两省试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  除了此前在重庆和上海试点开始征收的房产税,目前我国尚未对房屋保有环节征税,其中的一大原因正是产权登记不到位,连你到底有多少套房都不知道,所以无法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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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愚弄百姓的税种,可以肯定不会下跌,反而加重老百姓负担继续上涨。多学学重庆政府,因加大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供应,所以重庆房价在全国城市中目前来说还是**低的,而且是按套内计算。今后通货膨胀因素会上涨,但至少遏制了房价的过快上涨。目前国家也出房产税政策公开参与炒房,房产税转嫁到租金,看来国家是要打击没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目的是想逼老百姓都掏钱去买房。**终转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剧新一轮抢房潮投资出现,房价继续高涨,税收增加,国家目的达到。政府转嫁房产税可暂时影响供求及保障矛盾,征收房产税会使国家会更加强大,国富民弱会更加突出,但为了国家利益,老百姓牺牲一下个人利益吧。一但房产税改革后,政府**怕有房的老百姓较真,都去找国家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钱,或老百姓都去找国家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权,那国家麻烦就大了,呵呵。重点:落实解决供求关系,非常简单的事情,不清楚为何政府要故意搞得特别复杂!!!房产税政策短期影响房价很难说,因国家未实质解决保障房的供求矛盾,国家每出台一个政策调控,就变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后还是老百姓去买单。所以长期来说是看涨的。国家新政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是要求房价继续上涨,但不要涨得太快。房价下跌不符合国家新的政策,新政本来就是不需房价下跌,但需和谐的温和上涨。例:有人去市场花100大洋买了一只小猪认养10年,1年后长成可以卖1000大洋的大猪,有一社团组织告诉你这猪的增值部份你1文钱不能拿,每年还要再征收你把猪养大了的养猪增值税100大洋。就是这种税,请问你认为应采用何种形式征收?呵呵。社团组织对猪的打压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诉要抢劫,有本事你就别去买猪,看猪价会不会下跌。但猪涉及民生问题,有很多人需要买来吃或养,社团组织如果从源头上解决有大量的小猪、大猪的供求才是问题所在!!问题是社团组织是否愿这么干?而不是单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抢劫的办法。否则抢劫一次,猪价的成本被抬高一次。涨价不是房涨价,房是每年都要折旧,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续增值的。在国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产税(房产税、物业税,什么名称不重要),国外土地是私有化的业主拥有所有权,业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国外的业主非常高兴,当然愿意交地产税。中国也准备征税,但问题是房是每年都在折旧跌价,中国的土地全部都是国家所有的,老百姓仅仅只有使用权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续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国家的土地增值,问题是增值部份的物业税应该向谁征税?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征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征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旧贬值,转而只有转嫁去抬高房的价格,造成房价爆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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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因而,房产税是需要每年缴纳的。但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就有各城市、地区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的说法。但是房产税每年都要加这个规定却是统一的!所以房产税是每年交,可以一年分2次交,5月交上半年的税、10月交下半年的税,也可以5月的时候一次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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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税率为1.2%,对按房屋租金收入征税的,税率为12%。个人出租居民住房,出租后不改变用途的,税率为4%从价计征房产税按年计算征收, 分两次缴纳,即纳税人在每年的四月、十月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上半年税款在四月份缴纳,下半年税款在十月份缴纳。纳税人也可在四月份一次缴纳全年税款。从租计征,按月缴纳。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季度预缴。、对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缴纳每年的4、10月各交一半。2、按房屋租金收入征税的,税率为12%。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按月缴纳3、个人出租居民住房,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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