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都有在后台提出不少问题
为了更好地普及公积金知识
小鱼整理了一份寒山闻钟上
关注度**高、反映**多的几类问题
有需要的伙伴,一起看过来吧!
怎样使用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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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非本市户籍网友想要购房
公积金有补缴,何时可以申请公积金?
何时可以买房?
该网友目前情况:
1、2017年6月份在一家单位工作,6月份显示社保是补缴,7月份至11月份是正常应缴;
2、在12月份因工作发生变动年2017年12月份社保是补缴;
3、公积金于2017年9月份开始缴纳到至今。
像以上这种情况,想在苏州买房,在2018年几月份可以买?
市公积金便民服务员
一、您缴纳苏州地区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5、购买住房的**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二、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您符合上述条件,可在2018年3月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月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但这不意味着就可以直接购房
市住建局便民服务员
根据苏府(2016)150号文件精神,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累计缴纳12月及12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缴的社保不符合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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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友,之前两套房都是商贷
第三套房可以用园区公积金贷款吗?
园区公积金便民服务员
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若参保人员家庭均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过一次并已结清,则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
(1)缴费条件: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账户满6个月。
(2)自有资金支付房款不低于以下规定比例:首套房不低于房价的20%,二套房(首次已结清)不低于房价的50%。
(3)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4)目前不在使用公积金相应账户偿还购房贷款。
(5)所有共有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债务。
(6)本次贷款前已留足或补足本人以及配偶养老应计存款额。
(7)首次或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8)个人信用良好。
(9)满足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所以,这位网友
第三套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进行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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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友咨询
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一网友16年办理的组合贷,当时因故没有及时办理委托提取,柜面说不好提取了。那如何提取呢?
便民服务员
自2014年1月6日起,对于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在还贷期间,职工可通过签订还贷委提的方式来提取住房公积金,柜面不再受理一年两次的还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