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社保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
一、贷款条件
1、在山西焦煤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
2、在山西焦煤所在的城镇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能够按规定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文件,同时用自有资金已支付相应比例的首期付款;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提供担保。
二、贷款办理流程
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和购房资料到单位专管员处申请贷款→专管员审核借款人条件,符合贷款条件的发放《贷款担保申请表》并填表→专管员将借款人全部贷款资料通过系统电子上传至中心进行信贷初审→初审通过后通知专管员将相应的纸质版资料上交至中心进行信息录入→中心信贷科长复审、主任审批→初审打印贷款确认书并通知借款人等相关人员到中心审验证件并签字→银行同事打印《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委托代收付款本息协议书》与借款人及相关人员完成合同签订手续→初审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通知书》提交业务→资金审批岗系统申请贷款资金,财务拨款处理后发放贷款→资金审批岗打印支付凭证、还款计划(一年)、填制完善
贷款合同等资料,通知职工领取相关贷后资料并告知还款事宜。
三、执行贷款利率
五年及五年以下年利率2.75%,五年以上年利率3.25%。
注:贷款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新发放的贷款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在调整利率前已发生的贷款,合同期限为1年以下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次年元月1日开始,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四、贷款额度测定
**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购房贷款额为房屋总价的80%;商转公贷款额为申请贷款时商业贷款余额;贷款额度为以上测算额度较低值。
备注:1、借款人的月还款额不能超过月收入的60%;2、停止受理自2018年12月31日以后购买新建住房时已全部付清房款的贷款申请。3、购房合同自签订日期三年内有效。
五、贷款期限测定
贷款期限至借款申请人65岁,且**长不得超过30年。
六、贷款担保方式
1、职工个人阶段性保证加
房产抵押
2、
房产抵押
3、售房单位(开发商)阶段性担保加
房产抵押
4、所在单位
注:1、借款人还款满一年,期间未发生任何逾期的情况下,担保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也可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2、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不可互相担保。
七、职工个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担保额度测定
1、购买的
商品房具备办理预抵押手续的,若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达到贷款额度的10%时,可不再提供其他方式的担保;若借款人及配偶账户资金合计不足贷款额度的10%时,须有一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担保,且该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与借款人及配偶账户资金合计须达到贷款余额的10%。
2、借款人不办理预抵押的,贷款期限为5年及以上的,担保额为担保人年缴存基数×5;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的,担保额为担保人年缴存基数×
贷款年限。
注:担保人不可提
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资金。
八、贷款偿还方式
借款人应当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中心(管理部)、委托银行和借款人签订《委托代收代付款本息协议书》,由中心按协议约定的还款金额和还款时限从借款人指定账户中进行贷款偿还。
贷款还款方法有
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等额本金还款法,即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借款合同中还款方式一经签订,则不得更改。
注:1、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扣划方式为足额扣划。2、在借款人未逾期的情况下,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