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漏洞百出招数成功骗了十多套房,不是骗子太狡猾,而是房主不够警惕!或者中介和相关单位能更尽职,骗局仍可避免!
检察日报:山东一男子伙同亲属以买房为由,在支付**款后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再转手将房产抵押套现,骗取16处房产。明明有中介居间服务,卖房人又是怎么上当的呢?
付**骗房主过户,贷款后玩消失
2013年冬,山东潍坊的卖房人尹某通过中介认识了买房人汪某。双方商定房屋售价58万元,汪某说想先付13万元的**,然后办过户,他再用该房办银行贷款。并保证:“你放心,绝对不会骗你,我们现在住的房子也是用这种方式办的贷款。”
当天下午,两人在房产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汪某给了尹某1万元作为定金。
次日,汪某带着尹某到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随后汪某通过银行转账向尹某支付了12万元,并主动给尹某写了一张欠条。
第三天,汪某带着两个人来到尹某所售房屋处,说是银行和担保公司的人来看房评估贷款额,他告诉尹某这是正常流程,尹某便没有多想。
一个多月过去了,尹某催要购房余款,汪某说贷款还没下来,但保证如果两个月后还没付余款,就再把房子过户给尹某,此前支付的**款也不要了。尹某同意了延长还款期限。
2014年春节,尹某就联系不到汪某了,他到房管局查询,发现这套房子早已在2013年11月28日就贷出了45万元,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尹某只是被害者之一,当地公安机关先后接到多名群众举报,查明汪某伙同几个亲友利用上述方法先后骗取16套房产,将这些房产抵押给借贷公司获得贷款900万元。
近日,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汪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十五年、六年、五年。
杨文战律师解析:付**就成功骗房,问题出在哪儿?
一、购买二手房,买方需要贷款,支付**后先过户是常态。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买方需要贷款,通常都是先签合同、付定金,然后进行网签、付**。**后通过银行贷款取得余款。由于银行放贷要办理抵押手续,在卖方取得余款前,先把房产过户给买方用于办理抵押贷款是常态。
表面看,这个履行程序与骗子汪某说的手续差不多,既然大家都是这么办,为什么上面的骗子汪某就用这种方法骗了16个人呢?杨律师要说,细节决定成败!
二、缺乏经验、没有在细节中发现疑点,是卖房人上当的重要原因!
现在二手房买卖很少自行交易,通常都是通过中介来进行,很多人认为有中介把关应该不出会大的问题,丧失了警惕。其实,中介有中介的立场,实践来看,并不是所有的中介都会尽职保证交易的安全。
目前介绍的案情,签约、付定金环节还算正常,但是在第二天就把房子过户,在第三天有人上门评估房产就有大问题了!
如果在银行办理
二手房贷款,过户前应该由双方亲自出面到银行提交房产资料、买卖合同,由银行进行初步审核,并初步决定能否符合放贷条件。银行审查是需要时间的,能否放贷也不一定。所以,从保护房主的角度讲,在银行初步审核通过之前,是不能把房产过户给买家的。
尹某第一天签合同,之后没去过银行办理过贷款申请和审核,第二天就把房子过户了,第三天汪某就自称带银行和担保公司的人上门评估,在正常的二手房交易中,是不可能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