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物业费怎么计算?小区物业费什么时候要交?

145****1872 | 2019-05-17 09:34:27

已有3个回答

  • 135****1713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另外,各省市的稍微不一样,但基本意思是“物业费自业主收房之日起计算”。如开发企业通知收房却达不到《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标准,以及国家工程质量标准,业主可以拒绝收房,直至达到标准。如质量合格,业主我正当理由拒绝收房的,按开发企业通知书日期业主应承担各项义务,即承担物业费。
    建议:不知你是哪个省市的,请查阅当地的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或房管局网站上,都有这些法规。

    查看全文↓ 2019-05-17 09:36:01
  • 145****1469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费从入住通知单上的入住日期开始计算,如收房过程中发生争议需要延迟接收房产的需在解决问题后重新开具入住通知单。由于你没有另开入住通知单,所以要从通知收房之日起交纳物业费和公摊费用。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也就是说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交纳。因此对于按时交付,应当如期缴纳物业费;对于没有按约交付的,应何时收取物业费视不同情况而定。

    查看全文↓ 2019-05-17 09:35:57
  • 155****0955

    一、物业管理费是从房屋交付给业主使用的时候,开始缴纳的,也就是从交房的时候开始计算的。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查看全文↓ 2019-05-17 09:35:49

相关问题

  • 应该从办理房产证之日起补交。即使你没住,你的房子也享受了物业的服务。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2、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3、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全部3个回答>
  • 物业费并不是一定要一年交清,只要和物业协商得当,按月缴纳、按年缴纳都可以。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多只能预收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大部分的小区,物业费和水电一样,都是按月缴纳的。拓展资料:从业主的角度来说,物业费并不是必须要在一年内交清的。如果在买房之时,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了要在一年内交清物业管理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则是必须要在一年内交清的。然而,实际生活中更多的情况下却并没有签订此合同,物业公司向业主提出的缴纳一年的物业费只是一个邀约,业主可以拒绝,转而同物业公司协商,双方订立一个新的合约,重新确定缴纳时间即可。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六个月以上)不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六个月以上)不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事先书面向物业管理企业说明备案,按规定(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全部5个回答>
  • 自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起,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费。在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日起,开始计收物业费。因为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相关法律依据如下:1、《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2、《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3、《**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全部3个回答>
  • 物业费又称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的,那么了解物业费包括什么以及物业费如何收取等信息,不仅可以维护业主们的自身经济利益,同时还能明确自己的权利与责任。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3、绿化管理费;4、清洁卫生费;5、保安费;6、办公费;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8、法定税费。物业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收?1、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因为“有时候业主会直接把毛坯房出租,事实上就是入住了,就应该按100%交纳物管费”。2、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同时为了尽量避免一些“炒房”的业主长期将房屋闲置,又规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用”。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新房**多预收一年。因此,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另外,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入住的或未使用的物业,物业服务费按规定标准扣除清洁卫生费用后交纳,一般扣除5%。如果不装修也不入住,业主还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按照新的物业管理办法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