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贷怎么处理? 如果房贷没还完,离婚怎么办

热心网友 2019-05-17 浏览: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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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5-17

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的。综上,对于按揭有贷款的房子,在离婚时需要过户的话是比较麻烦的,要么提前还贷,要么则需要跟银行协商,否则只能待贷款还清后才能完成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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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5-17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
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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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5-17

文/楼市大家谈买房作为婚姻的基础,过去默认为是男方的责任,随着女性经济独立性的提高,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变得越来越普遍。虽然说,即使是一方出资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当婚姻破裂之时,未出资方同样能够获得一定的补偿,然而房子的产权却与未出资方无关。但凡对楼市有着清醒认识的人都知道,所谓的补偿,其实意义并不大。假如夫妻双方均无过错,**终进行离婚财产分割之时,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一方全额买房,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之时另一方无权分割;2、婚前一方承担**,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子仍处于婚前出资方个人财产,离婚后产权归出资方,同样债务也全部归属出资方,按照婚后还贷比重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婚后买房。无论是房产证写的谁的名字,实际出资方是谁,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产权各占一半,在实际操作当中,通常是按照离婚时的市价,夫妻双方各自分得房屋总价的一半,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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