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楼上漏水的现象时有发生
因漏水引起的纠纷也时常见到
遇到此类情况
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在索赔时应注意哪些要素
就此我们来看看有关律师的详细解说
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政法之窗》。随着城市化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住进了高楼大厦,但与此同时,就有些住户会因此遭遇楼房漏水的情况。当遇到楼上漏水如何怎么办?楼上漏水是谁的责任?该找谁来负责?楼上漏水楼下怎么处理?今天的司法专栏,由文峰律师事务所罗惠河律师为大家讲解《楼上漏水,如何维权?》,来为您解答。
各位电视观众,大家好!我是江西文峰律师事务所的罗惠河律师,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与大家进行交流。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小区的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展,居住在上下层的邻居难免会遇到楼上漏水、楼下被淹的情形,难免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而作为受害的业主您到底该如何合法维权,在索赔时,该注意哪些要素?在此,我给各位电视观众讲下涉及此类纠纷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处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例一:车库漏水多年无法使用
居住在蓝天花园的邓先生称,该小区已建成多年,他在购买住房时也购买了车库。车库使用半年后的一天,他发现自己红色的爱车的靠左侧前门顶上有块乳白色的花纹并不断有水往下掉,抬头一看,车库顶上悬挂有乳白色冰激凌状的东西且不断有水往下掉。以至于邓先生到目前为止也无法使用该车库。出事后,邓先生多次找到物业,物业说这个是开发商的问题,他去找开发商时,发现开发商办公楼空无一人。
▌案例二:二楼漏水一楼遭淹名贵书画损失惨重
2011年6月5日7时许,某县男子王先生发现,自己承租该县供电公司办公楼一楼的浩瀚艺术书画室外间走廊及里间字画储存室地面均有积水,店内名贵字画受损,遂向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警,并电话告知二楼承租者高某。
此后,王先生一纸诉状将该县供电公司和高某告上法庭。2012年7月9日,该县法院一审判决该县供电公司赔偿王先生字画损失10万元,高某赔偿王先生字画损失15万元。王先生、高某、该县供电公司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委托中国书画鉴定管理中心江西中心进行了鉴定,确定赔偿总额为118.4万余元。2012年12月14日,市中级法院二审改判高某赔偿王先生损失49.7万余元,该县供电公司赔偿王先生损失21.3万余元,王先生自己承担损失47.3万余元。
2014年3月31日,该省人民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抗诉。当年12月5日,经省高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高某在2014年12月15日前赔偿王先生水淹的字画损失24万余元,该县供电公司不再进行赔偿。
一、当漏水事件发生后,楼下受损方第一时间应该怎样做?
在发现漏水情况后,作为受损方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等证据收集。可先找小区物业或社区,让他们给出意见,或让他们去找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修补。
如果协商修补不成,则可采取以下方式,例如邀请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正。同时对于损失的赔偿范围,建议聘请有评估资质的企业,如价格认证中心等,到现场进行评估。有关手续完备后,再向法院起诉为妥。当然,事情发生后,邻里间能相互体谅,妥善解决问题是**有效的。作为受损方的心情,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我们也反对不顾事实,漫天要价,这样往往不利于赔偿问题的解决,同时,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对于漏水造成的损失,又该如何索赔?
▌问:购买的新房出现漏水等问题,又该如何维权?
《城市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条例》就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对销售的
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里面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单位等内容。而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就明确了,正常情况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低保修期限分别是:屋面漏水,保修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
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1年;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保修1年;墙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供热或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1个采暖和供冷期;卫生洁具保修1年;灯具、电器开关保修6个月。保修期从房地产开发商将竣工并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发生保修范围之内的非人为损坏,由房地产开发商免费维修,因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保修单位进行维修时导致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影响,购买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注意,因住户不当使用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损失,开发商不承担保修责任。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首先,对于漏水原因需要鉴定,若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漏水房屋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其次,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住户“受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若房子还在保修期内,又确信不是人为破坏时,不管是受损业主还是楼上邻居业主,都应及时让开发商进行修补处理。当开发商按业主要求,派人来修补后,仍未解决漏水问题或维修不到位,反复两次后,业主可以自行找人进行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来出。当开发商不予理会时,受损业主可以到当地质监部门进行投诉,或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