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如何收取? 一般小区物业费收取多少?

热心网友 2019-06-13 浏览: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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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6-13

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由当地政府的物价部门和房屋住建部门来进行管理。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扩展资料: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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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6-13

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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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6-13

昨日,“美好滁州”等微信发布了滁城小区物业、停车收费标准,为了慎重起见,我们进一步和市发改对接了解,根据滁发改价〔2015〕338号和省皖价服〔2015〕132号文件,对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进一步解读,现和大家分享。







1
已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包括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公平、公开、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约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滁城普通住宅小区物业公共服务、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仍按原市物价局、房产管理局滁价费〔2010〕97号文件标准执行。





2
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并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归全体业主共有。利用非公共部位的场地、设施停车收费的,新建住宅小区应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非新建小区及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继续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关约定执行,合同到期的,如需调整停车收费标准,需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希望广大市民增强主人翁意识,通过合法途径积极参与小区管理业务,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通过省市两个文件,我们在这里澄清两个误区:

1.无论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费并非由物业公司单方面决定。

2.近日一些网站、微信刊载的滁城小区物业停车具体收费标准已从2015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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