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垂直,水平通道的分摊问题:(1)所谓房屋的垂直,水平通道系指房屋中供人们上下,水平通行的空间及房屋通风、通气、通物、通光的空间;在房屋的面积分摊具有很重要的位置,在房屋的共有面积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国标》中规定
住宅的这两个通道在没有修改国标之前一定整栋分摊;(3)一栋房屋有多个功能区,穿过各个功能区的这些通道,在各个功能区相通,则该通道为整栋的共有面积整栋分摊;(4)穿过各个功能区的这些通道在某一个或几个功能区不同的部分整栋分摊,通的部分在所在功能区分摊;(5)当这些通道只在某一功能区,或者在某一功能区内的某一权属单元内,那么,只在这一功能区或这一权属单元内分摊。
2、关于房屋的
架空层面积分摊问题:1)房屋的架空层系指房屋因某种需要而在房屋的地下、地上、层中间设置的、有承重结构(一般无维护结构的空间部分;2)架空层高度大于2.20米的,算一层,计算建面;3)架空层纯作为该栋房屋的公用房或作为小区的公用房屋只计算建面,但不计入该栋房屋的总建筑面积;4)架空层若经规划部门批准用作经营性的房屋,则该面积要计入该栋房屋的总面积;5)若作经营用,则将其作为一个权属单元(或多个)参入该栋房屋共有建面的分摊;6)未经批准的,被开发商或其他部门用作经营的,也要摊,别管他有纠纷否;除此以外,当作公益使用的,一般别摊。
3、关于“层‘的编号问题:近几年,房产管理部门、规划设计部门、开发商、用房单位等在房屋的层号问题上老与房测人员的编号发生冲突;1)所谓”层“的定义是,由房屋的某一局部或全部、高度大于2.20米的封闭空间组成的、连续性的,迭加的一个平面空间;2)房屋的层数分为总层数,正负零以下层数,正负零以上层数;3)采光窗在正负零以上的半
地下室、一半在正负零以上(层高)的架空层算正负零以上层的第一层;4)架空层、避难层、设备转换层,复式层(跃层)等算自然层数;5)房屋某层内部,利用其空间高度设置的局部空间,利用较大楼梯的局部空间等(如夹层、假层、老虎窗、搁楼、技术层等)不计层数;6)他们的层编号应该依自然数的顺序分为+1.2.3.4.5.6.7......-1.2.3......7)备注每一层的特殊名称;8)备注其它非层的名称编号。
8、关于”中空“扣除面积问题.........
4、关于”中空“的面积计算问题(上8错) 1)所谓房屋的“中空”,系指房屋中除各种管井外,自下而上的,或在某一局部自下而上穿过若干层的某一空间部分;2)这些中空一般在楼梯间、大厅、旋转房屋等部位(还有其他类似的);3)这些中空部分面积计算在全国不太统一;4)按照与国标相关的规定,”大厅的中空部分只按该厅的面积计算“,“单层房屋无论高度一层算‘这两个类似原则;5)中空按上原则进行扣除;6)中空有盖扣;中空无盖不算面积;7)楼梯的中空按层扣;8)中空的面积小于0.2.平米不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