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是共同财产吗?婚前买房属于谁的财产?

热心网友 2019-06-21 浏览:107

我来回答
在线咨询贷款买房政策
热心网友

已有回答

热心网友 2019-06-21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3.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9-06-21

结婚证以前的财产,写的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一辈子都不会变成共同财产!拿结婚证之后的,就算写一个人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离婚后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离婚后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离婚后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9-06-2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里的所得是指财产权利的所得,而不是指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如果一方婚前便已取得了财产权利,如继承已经开始,但该项财产在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不应列入共同财产。
根据《继承法》第二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开始。《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查看全部>
(0)

深圳买房交流群- 63群 ( 420)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 七七妈:性价比高
  • 春暖花开: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
  • 阿霞:周末一起约看房呀
  • 大头明:售楼处美眉不错,哈哈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3035人正在热聊深圳楼市

每日新鲜楼盘消息

精选特价优质房源

立即加入

为您推荐其他类似问题

置业管家

楼盘分析 需求匹配 专车接送 售后跟踪
  • 陈美红

    服务评价
    熟悉区域: 南山| 宝安| 光明区
  • 伍娟

    服务评价
    熟悉区域: 南山| 宝安| 光明区
  • 王蕊娣

    服务评价
    熟悉区域: 南山| 宝安| 光明区

深圳热门新盘

期望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