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盖的楼房什么产权?应该怎么查询呢?

156****5959 2019-06-25 浏览: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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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9328 2019-06-25

理论上你拥有那块土地就能拥有那块地上的房子可以,反之,你有那个房子就拥有那块地,就是有可能不受法律保护,反之亦然,所以只要不是拆违,如果是村上的集体宅基地保障性稍微强一点,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因为法的定义是土地的转让应与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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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798 2019-06-25

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如果该新农村建设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则可以自由买卖,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是集体土地,则买卖房屋有一定的限制。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受理。   1.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收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七)其他必要材料。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不能脱离宅基地使用权单独存在,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和该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人保持一致,房屋的产权人与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是一致的,不得分离。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物权形式,是一种带有身份性质的财产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目前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农村宅基地自由流转,禁止城市居民到农村购房。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时提交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转移登记的证明文件,可以避免集体土地上房屋违反规定私自流转,从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农民基本生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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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3872 2019-06-25

一、是否为大产权房很容易判断:
1、我们所说的商品房(大产权房)是要"五证"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产权的房子不会在交易市场备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贷款购买的。
2、大产权的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的(可以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多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办理不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
3、大产权房是可以办理出预售证的,而小产权房是明令禁止买卖的,更不用说没有预售证了。
4、大产权房是可以网签,在房管局做备案的,小产权不能在房管局做备案的。
5、大产权房是可以支持银行按揭贷款的,小产权房是不能做银行抵押贷款的。
二、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三、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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