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如何维权?房屋面积误差,如何维权?

热心网友 2019-07-26 浏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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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7-26

法律支持:中原地产法务中心

-法律问答

因为房产发生纠纷,在老百姓的眼中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这些纠纷不仅发生于房屋买卖过程中,甚至也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我们将**近一段时间收到的读者来信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了整理,同时请专门的法律专家对此进行了解答。

一、逾期办证,能否退房?

吴小姐问:我于2004年5月16日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自实际交房之日起90日内办出房屋所有权证、契证以及土地证,但并未约定违约责任。我于2005年4月13日入住该房屋。时至2006年2月,该房屋的土地证仍然没有办出,我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退房?

答: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才能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你已于2005年4月13日实际入住该房屋,因此不存在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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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7-26

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当我们买好了房子,却在交房后发现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合同上面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时该怎么办呢?首先应当明确一个概念,即面积误差比,面积误差比等于产权登记面积减去合同约定面积后的值,与合同约定面积的百分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商品房发生面积误差时,如当事人之间无其他约定,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一般为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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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7-26

并对投诉热点进行详解。





  上半年市消委会共登记消费者投诉21816宗,比2014年同期的34246宗减少近四成。

  在消费投诉的24个类别中,互联网服务和家用电子电器以5530宗和4637宗投诉占据头两名,共占总量近半。

  逾三成的投诉与售后服务相关,同比上涨过半;质量问题的投诉则占两成比例。

投诉热点
消费者**“不能忍”这些问题





1
房屋装修服务类合同违约和质量问题






  涉及房屋装修类投诉共81宗,包括2宗群体性投诉,涉及100多名消费者。合同违约投诉量占比超过投诉总量的50%,质量问题占25%。



存在问题:


1、造价与预算不符:

  部分装修公司在签订合同前,会将预算价格压低或漏项,施工后以各种理由提高报价或增加项目,使装修总价大大超出预算;

2、拖延工期:

  签订合同后,装修公司无故不进行施工或拖延施工,经多次催促后仍不做出改进,导致**终不能够按时完工;

3、合同规定模糊:

  装修合同中有关材料的约定往往含糊其辞,实际装修时装修公司可能使用假冒伪劣的材料,致装修效果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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