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贷未还清可以赠予吗?可以赠予他人吗?

热心网友 2019-08-06 浏览: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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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8-06

第一,有贷款的房子,在贷款还清之前是不能赠予或买卖过户的
第二,从长远看,赠予不如买卖来得经济
因为赠予的话,需要缴纳的是2%的公证费和1.5%的契税,但是再卖掉,需要的是5%的营业税和房子全价的20%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约1.5%因为是无偿取得的,第二次交易累计需要大约30%的税务
而买卖的话,没过5年,也就是5%的营业税和差价部分20%,以及契税约1.5%(由于时间短,差价应该不大,和后续全价的20%比较起来,是小巫见大巫);第二次卖的话,如果唯一住房的,也只要1.5%的契税,按二套的话,也是5%营业税和差价的20%个税,以及契税1.5%
具体的说,长久是买卖合算
但是如果你们对于5%营业税有压力的话,也只好按照赠予办,但是也就可能5%的数字,**好能先承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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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8-06

分析如下:

1、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

2、“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3、“转按揭”的实质就是已购房产的借款人主体的变更。也就是说,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

4、购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偿还贷款能力不足时购买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偿还能力增强后,将第一套房转卖给他人,再购买条件较好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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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8-06

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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