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8月25日下午,央行发布房贷利率重磅政策,按揭款以“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尺的时代彻底结束了!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6号显示,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
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确保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现就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宜进行了公告。同时,央行负责人还就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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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月17日央行宣布改革LPR机制后,8月25日,央行再发公告,对住房贷款如何适应LPR机制,作出了更详细的要求。
8月25日下午5点18分,央行通过官网发布公告,宣布从10月8日开始全面调整房贷
利率计算方式!
实施时间:自2019年10月8日起。
定价办法:以**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LPR)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短为1年。
区别信贷政策: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因城施策: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从公告内容来看,本次央行主要确立了住房按揭贷款政策的三大原则:
一是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与LPR挂钩,以**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二是确定住房贷款利率底线,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三是“因城施策”,在各地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指导下,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多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房地产市场领域分析师表示,LPR改革是一个中性政策,房贷利率将与LPR利率挂钩,也在市场的预料之中,总体来看这依然是一个中性的政策,对不同城市影响不同,此后住房政策因城施策的效果将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