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证是否一房多卖? 还没有网签 怎么查是不是一房多卖,求高人指点

热心网友 2019-09-07 浏览: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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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9-07

通常 一手房没有出房产证是不能买卖的,因为无法证明房屋产权所有人,并且没有房产证也不能办理过户。一房几卖的问题,不可用查询的。
房产证:
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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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9-07

为防止一房二卖情况的发生,物权法设定了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房主再次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
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进行抵押。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不过,预告登记的有效期限并非无限长,物权法同时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因此,要防止一房二卖,只进行预告登记还不够的,还要及时办理产权过户,办出自己的产证,才能彻底保证房屋的物权。
二手房网签也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
同时,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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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9-07

没有网签是查不到的,建议你一定要在网签打出来后再付**款,这样可以减少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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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9-07

**近,条码君一直在关注这样一件事:有市民购买了龙湖半山小区的房子,却遭遇"空气房"、一房多卖等情况,上百户业主不但房子没到手,**款也面临着打水漂。8月26日下午,龙湖半山原开发商云南天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举行媒体见面会,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此前报道(点击查看↓)


“我买的第33层的房屋消失了!”商品房封顶却少了两层,购房者疑遭骗局



继“空气房”后,这个楼盘更多问题被爆出!有人交了几十万房屋**款,合同无效!有人买的房被一房多卖……



“内部销售失控”不该成为理由!“空气房”牵出了系列问题,深究原因可能存在的漏洞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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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天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永青介绍,龙湖半山2016年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材料供应商货款等,在2017年4月受到主管单位处罚,被勒令停工。2018年初,债权人决定组织自救,2018年2月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由云南龙都置业有限公司接手管理项目,并在2019年3月起陆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对于近段时间,市民高女士、田女士等人手持购房协议前来认房的情况,天骏公司表示,对方的合同不是跟他们签的。



云南天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青:“经公司查证,投诉人所提交的购房明细,含房号、姓名、日期、合同金额,并非我公司所销售。我公司从未销售过此批房屋,也从未收到过这批投诉人任何一笔房屋认购款项。投诉人提供的所谓认购房源与我公司现在开发的房源并不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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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09-07


作 者:李浩然 姜博文

来 源:瞭望智库(zhczyj)



央视315晚会曾曝光了现金贷行业的乱象,点名数十个“714高炮”平台,称其“要钱要命”。所谓“714高炮”,指借款周期在7天或14天,年利率畸高(通常超过100%甚至上千)、需要交纳砍头息及高额逾期费用的贷款平台。



在“714高炮”的预告环节,央视点到的平台包括任性贷、快易借、速贷宝、小肥羊、天天贷、机有米、闪到、钱太太、金蝉钱包、复兴宝、向钱贷、皮皮花、丁丁贷、易乐贷、蛋花花、轻松花、喵喵贷、零时口袋、宇宙白卡、信鸽钱包、金葫芦、幸运草、小米袋子、掌上应急、节气猫等。



其实“714高炮”也算是一种“套路贷”了——在正常的贷款过程中设置重重套路,一旦你从他们那里哪怕只借一块钱,就要被一种近乎合法的方式,榨干**后一滴血汗。



“套路贷,套路深,贷八百,还别墅”,绝对不是一句玩笑话。



借五千,法院竟判决还款三百万!



**近听律师朋友讲了一件事,真是惊讶又气愤。



事件的主人公叫袁江,三十多岁,从事IT行业,他从小家庭条件比较优越,没有防人之心,还比较胆小怕事……



有一次,袁江的银行信用卡有了几千元空缺,好面子的他不想向亲戚朋友借,于是寻求“外援”。可该向谁借呢?他想起了小广告写的“身份证贷款,放款快、利息低、无抵押”,于是,他联系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随后,业务员A与他约定了见面地点,商议贷款事宜。但到了约定地点后,袁江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他本来只想借5000元,但业务员A居然表示,欠条上必须写明借款金额1万到期后只需还5000元与它的利息。



但袁江觉得,白纸黑字的借条所标明的金额,与实际借的不一样,是不妥当的。正当他对此表示怀疑时,那家愿意“雪中送炭”的贷款公司,突然变得凶神恶煞。



原来,业务员A还带来了其他的员工:业务员B、C、D。他们声称,借条这样写是行规,而且如果袁江约他们来又不借钱,就是在戏耍他们,会挨揍。



一方面是真缺钱,另一方面也是被这个阵势吓到了,袁江只好签了借条。放贷公司给他的账户转账1万元,然后他取出来5000元现金交给业务员A。



过了一段时间,还款期限到了,袁江正要归还5000元借款时,放贷公司却突然变卦,要求他按照欠条所写的那样,归还1万元。



袁江一时间拿不出那么多钱,先前的业务员表示,可以通过找新放贷者为其“平账”,也就是说,新的放贷者会给袁江写债务更大的新欠条,之前的债务也被包含在里面。



于是,业务员B找来了业务员C,C表示愿意向袁江借款1万元,十天后需还款3万元。当天袁江的银行卡内汇入3万元,袁江在B和C的陪同下取现,1万元被B拿走,2万元被C拿走。这一次袁江分文未得,“债务”却变成了3万。



后来经过十多次所谓的“平账”,袁江的欠款越滚越多,他拿到的真实“借款”仅十余万但借条上的借款,竟由**早口头约定的5000元变为2000多万!



他本人因为无法偿还巨额的“借款”,经常被放贷公司的员工限制自由,辱骂、殴打也不少见。放贷公司甚至拿到了他的房产证与户口本,做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打算卖房子来抵消其债务。某公证处还为放贷公司与袁江出具了债权文书公证书。



而这一切,都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责令袁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还款300万元。袁江名下的一套房子,也被法院司法拍卖卖出。



“贷八百,还别墅”绝不只是说说而已。



后来,袁江及其父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当地公安局决定对袁江被诈骗一案予以立案侦查。随着立案以及多项虚假公证的撤销,事情渐渐有了转机。但那噩梦般的经历,却让人想想都觉得可怕。



全国各地都有人

被“套路贷”成功“绑架”



从开始借钱到**后还不上,袁江总在被人“套路”,套路者甚至还能打赢官司。



具体而言,就是犯罪分子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虚假合同”、“伪造银行流水”、“威逼胁迫”、“虚假诉讼”等“套路”,虚增贷款人债务,侵占受害者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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