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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退房租违法吗?应该怎么做呢?

142****1375 | 2019-09-29 15:40:41

已有3个回答

  • 145****9546


    法律分析:根据你所叙述的情况,初步判断你跟房东签订的合同应当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即没有约定具体的租赁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2条规定,你可以随时解除该租赁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97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你预付了三个月的租金,但仅租赁了一个月,在租赁合同解除后,后期的租赁合同不再履行,房东在扣除你一个月的租金后继续占有你剩余的租金便不再具有法律上的根据。因此,你可以要求房东退还你剩余的两个月的租金。
    根据前述,随时解除合同是你的权利,因此并不涉及违约问题,房东无权以你违约为由扣你一个月的押金。针对已经履行的部分,你承租一个月支付了一个月的租金,双方并没有什么损失,因此房东亦无权要求你赔偿损失。因此,你还可以要求房东退还你一个月的押金。

    查看全文↓ 2019-09-29 15:40:59
  • 143****7231

    如果属于违法出租,你可向法院请求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9-29 15:40:53
  • 138****2184

    我很同情您的遭遇,只身在外,挺不容易的。我也租了好几年的房子,只是很庆幸我有一个很好的房东。对于您的问题,我想应该这样子解决,可能更稳妥一些:
    首先,这样的房子不能再住下去,自身的安全**重要;

    查看全文↓ 2019-09-29 15:40:48

相关问题

  • 看当初租房合同里有没有明确约定一些退房事宜,若没有,自己可和房东协商找下家来入住,租金直接给你,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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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租期内提前退房,违约是一定,但是押金不退还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所谓押金,是指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因此租房的押金是为了担保房东屋内的设施不被人为损坏,比如家具家电在租房期间被损坏了,那就要用押金来赔偿。但是在屋内财物没有损坏的情况下,押金是必须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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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有理。先等二房东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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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切按合同办事,如果是对方违约,下次他再来看房,你有权不开门,如果他闯进来,你可以报警,告他私闯民宅,在国外,私闯民宅,被屋主开枪打死屋主都不用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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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你自己分析得很对,房东两个拒付理由都不成立。设施损坏只要不是你砸坏的,或故意损坏的,都属于自然损坏,不能由你承担法律责任,遗失的借口为收条所推翻,因此,房东拒付理由不成立,你可以通过诉讼退回押金。2、押金未退,不代表租赁合同还有效,即使你们之间的押金具有定金担保的性质,定金未归还,也不代表主合同即租赁仍继续有效,这是我国担保法有规定的,主合同决定从合同,从合同不能决定主合同,稍微有点专业性的地方,不过没关系,法院里的法官这些知识基本知道,并且房屋已经交还的事实也已经成立,因此,租赁合同解除,押金应要返还。3、对照合同查一查,押金有无定金担保性质,即合同上对押金有没有约定:给付押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押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押金,而且要明确规定,如果没有,则**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简单说,如果你们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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