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房产权,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55****8264 2019-11-21 浏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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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446 2019-11-21

一、定金引起的合同纠纷问题
交认购定金的时候,认购书上对房屋位置、面积、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限等都进行了约定。有这样的情况,再去售楼处签合同时,一定要小心开发商在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中,额外添加的不公平的内容,常见的就是逾期交房、逾期办证免责以及无法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1款就得三天内拿现金补上!
事实上国家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准业主。
二、房屋质量问题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楼体不稳定;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水平渗漏,以及向楼下的垂直渗漏,垂直渗漏多见于各种管线与楼板接合处;墙体空,墙皮脱落;隔音、隔热效果差;门、窗密闭性差、变形;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不合理;公用设施设计不合理,质量不过关。如楼梯间位置不方便,楼梯宽度过小,电梯运行质量不稳定等等。
找个房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一下房屋问题,找出问题的原因,拍照记录,保存证据。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经检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业主有权退房。毕竟集体的力量要大于个人,建议把诸多房子有问题的业主联系起来,把全部问题集中反应。
三、产权问题
正常的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但拆迁、工期等原因,业主所拥有的产权会受到影响,也有可能是,地区规划一直在变更,导致开发商拿了地以后不能立即开发销售;还有一些开发商则存在攥着地或者盘不肯出售的现象,导致产权缩水。所以,看到”价廉物美”的项目,要将年限损失折算进行考量,不要”捡便宜”买了缩水的楼盘。
四、面积缩水问题
知道什么叫”缩水陷阱”吗?”缩水”了,买的房就可能不划算了。开发商常干的事情就是在实际面积核算中,增加你的公摊面积,让套内建筑面积缩水,房子的总面积增加且增加的幅度往往不突破3%。
而根据国家规定,房屋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归属权归你。在收房的时候,可以向开发商要一份《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如果对面积有异议,可以叫相关测绘单位对面积重测。
五、交房延期问题
“开发商在之前没有任何的通知和解释,而在交房日子突然说交不了”,明明可以开始装修早点住新家,还要在外面继续租房,而且谈好的装修施工队也要延期!
发生这种情况,还不能马上解除合同,两方可以约谈一致,设定一个宽限的日期,让开发商在宽限日期内履行合同。但开发商在宽限日期内还是不能交房,这时候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房屋产权3按购房者已交付的购房款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房日期所发生的利息计算。违约金一般按所交购房款的一定比例计算,但一般不能超过所交房款的20%。
六、私改规划问题
开发商在建设项目的过程中,更改规划,如小区绿化变更、原有的沿街会所和物管用房变成了商铺、承诺的幼儿园没有等等。实际交房与效果图、平面图、沙盘图规划和实际出入较大。
小区存在规划变更的问题,首先应掌握一些基本证据,了解小区的规划情况、竣工情况等等,看是否有合法的变更理由。基本证据证实后可通过诉讼手段追究开发商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在没有给开发商施加足够压力的情况下,开发商是不会有诚意来谈判的。
买房前,大家一定要好好做足功课。尽量选择有实力、有口碑的房产开发商,查看“五证三书”,了解业主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理性的比较分析作切合实际的消费。还有一个好办法就是,买房时,可以请专业人士陪同,这样在看房或者签订合同时,不会轻易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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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791 2019-11-21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购买商品房流程是怎样的呢?

第1步:和发展商签订认购书

当购房者决定买房,并挑选好自己中意的住宅后,他将进行的第1步就是与发展商签订认购书,以表明购房意向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金(即订金),订金是由发展商根据房价自定的,一般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也有上万元的。

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发展商、销售方及认购书的基本情况;

2.所认购房产的基本情况(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房产的总价);

3.订金数额、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4.付款时间(主要针对分期付款方式)、付款地点、帐户等;

5.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一般为认购后的一周以内)。

签完了认购书,销售方应该给买房人发放《签约须知》,以便买房人了解以后的细节,为正式签约作准备。《签约须知》的内容有:A购房者若委托他人签约,委托书的有关证明;B关于贷款所需凭证的说明;C需要交纳的相关税费、手续费等说明;D购房人在签订条约时需携带的证件;E签约地点。

注意:签认购书时,可能有的“认购书”上写的是“定金”,您要特别注意这个“定金”,它只有在合同里才具备法律效力。签“认购书”后若是发展商违约,您是不能得到双倍返还“定金”的。如果发展商还没有拿到销售许可证,您与发展商签订的就是内部“认购书”,请留意:尽管内部认购的房价会便宜一些,但内部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第2步:与发展商签订购房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对待啦,因为您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内了。另外,一旦将来与销售方发生纠纷,购房合同可是解决的重要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合同之前,您需要仔细查验发展商的资格和“五证”(即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开工建设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再办理“销售许可证”,而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办理《REPLACE_TEMP_1证》。您一定要看清楚发展商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包括了您想买的房子?一切检查完毕后,您还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

在合同中,买房人必须要把全部有疑惑的问题落实下来,通常,发展商会将一些承诺印在宣传品中,或由售楼人员口头答应,但是等到实际交付的时候,很可能就会出现问题,而引起纠纷。发展商会把先前的承诺推翻,说合同中没写。所以,您千万不要疏忽大意,任何值得注意的问题都要落实在合同里。

您如果对签订合同没有把握,可以委托律师来协助办理,律师可以帮助您起草补充协议、审查税费明细表、审核契约须知、制定签约后的付款进程表、审查付款情况等等。

注意:还有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是,购房者在交付了定金之后,随着对该房产项目了解的加深而感觉不好,不想购买的时候,发展商能否退还定金?这就需要购房人和发展商在双方协议中明确何种情况下,购买者可以终止协议,拿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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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845 2019-11-21

现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房屋的房产证的商品房,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者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产权证。买现房要注意什么?
1、在房子的价格上面做好准备。计划购置现房的置业者要对自己的资金能力进行准确评估,对置业地段和所购房屋面积有一个准确的判断。
2、看内部布局是否合理。比如客厅多面开门,不便摆设家具;下水管道是否在室内,通风、采光是否良好等。
3、检查装修质量。比如,看墙体是否容易脱白,室内是否散发出刺激性的气体,电气线路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电线、插座是否为次品或不合格产品等。
4、小区的环境和生活配套也关乎居住质量。可以看看小区环境是否干净安全,绿化率情况,项目自身配套的设施是否与广告、合同相符。还需要看看配套是否完善齐备,如电梯的数量是否与小区的住户相匹配等,小区的停车位是否充足等。
5、配套是否齐备。如交通条件、商业配套设施、教育、医疗设施是否齐备,还要关注距离的远近、规模的大小等。
6、和开发商约定处理房产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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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3328 2019-11-21

第一步:明确购房目的,做好买房准备
1、买房的资金准备——您准备用多少钱买房?
2、买房的心理准备——你想把家安在什么地方?
3、买房的知识准备——先让自己成为半个房产专业人士。
4、买房的选择准备——查询打听情报与实地看盘。
第二步: 擦亮眼睛,挑选房源
1、价格挑选——比较个人承受范围、交通状况、社区环境、户型结构等条件衡量楼盘价格。
2、位置选择——楼盘位置是否优越的判定,是否满足个人的各类需求。
3、面积选择——考虑经济能力和购房预算正确处理套面积和功能的关系。
4、户型结构——根据使用功能及家庭基因素,如人员数量等选择合适户型结构。
第三步: 选定目标,实地考察
1、房产证件——房产证书是否齐全,决定了房产的合法性,避免日后众多的不便。
2、房屋质量——买房子,**重要的是所购房屋质量要有保证,否则价格再便宜、朝向再理想,都会给自己生活带来无穷的后患和烦恼
3、周边设施——小区景观、会所、绿化、配套等因素与生活密切相关,更是楼盘质量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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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831 2019-11-21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下面说说购买现房应注意的事项: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2001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REPLACE_TEMP_2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三)商品房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后还要注意以下同方面:
一是开发商的五证二书,这是**重要的.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主管. 二是注意合同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公平原则.对合同不清楚或存疑问的地方搞清楚以后才签字. 三是你说的**小面积108平方一般不构成问题,因为两个70%的规定是地区的总体结构,不针对每个开发商. 四是交房时,先验房后办手续一看房子质量二查“两书一表”三签《房屋验收单》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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