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税要多少时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房地产税法列“第一类”

热心网友 2019-11-22 浏览: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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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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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房”是要收房产税?结果将成缴税标准?说得跟真的一样……每到清晨有大事。这不,一大早,“第七次人口普查将‘查房’ 或为征收房地产税提供参考”的消息漫天飞舞,说得跟真的一样。在某度上搜索“第七次人口普查”,搜索结果的画风是这样的。房地产税事关重大,牵动亿万人心。“查房”“房地产税”,这样看起来毫无逻辑破绽的推论,引发网友议论纷纷。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人口普查“查房”是第一次吗?“查房”和征收房地产税有必然联系吗?“查房”数据能直接作为行政依据吗?吃瓜之前,先把这些事搞清楚。传言一:第七次人口普查要“查房”,这是第一次。真相:绝非第一次!相关报道言之凿凿地称:第七次人口普查首次把查房屋信息纳入普查范围。真是这样吗?事实上,早在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时候,统计部门就对相关住房信息数据进行了登记。初步统计,全国31个省区市都榜上有名。统计口径还十分细致,不仅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还有人均住房间数等等。有图有真相,不信请看图——传言二:“查人查房”是为房地产税征收做铺垫真相:这是对人口普查有什么误解吧统计法第30条明确,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应当依法严格管理,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得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从2010年查人查房至今,房地产税也没有推出。可见,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在配合统计人员入户调查时,可以放心如实申报。传言三:房屋统计结果将作为征税标准真相:普查数据是国家摸清家底的参考依据作为新时代第一次人口普查,第七次人口普查对人口及相关信息进行更加全面的了解,可以更好地摸清家底,为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决策提供更客观全面的参考依据。也就是说,某些专家所谓“普查结果将为房地产税征缴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是无稽之谈。其实,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已表示,开展人口普查,摸清人口家底和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情况,有利于更好地制定人口政策,保障人民利益。所以,吃瓜群众一定要耳聪目明,不要再以讹传讹了。还是那句话,如实、准确申报,配合人口统计调查员的工作。家底摸清了,政策才精准,咱老百姓才能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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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11-22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为加快“十三五”时期税收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表示,推动环境保护税和房地产税立法。近日,房地产税改革引起各方关注。中共中央政治局上周五召开会议提出明年要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由此引发房地产税的猜想。分析人士认为表示,未来应该以税费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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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11-22

近日,多个部委密集释放出加快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的信号,专家认为,其中房地产税是重要内容。 8月28日,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表示,下半年做好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其中在扎实有效推进三大攻坚战方面提出,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当日,财政部部长刘昆指出了下一步财政四方面重点工作安排,其中在推进落实重要改革举措方面提出,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住建部日前在辽宁沈阳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住建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各地要加快制定实施住房发展规划,抓紧调整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和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加强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对《证券日报》表示,7月份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当前全国房价上涨的压力依然较大,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丛生,“房住不炒”的中央精神部分地方落实不到位,“五限”甚至“六限”政策仍然没有阻止房地产投机和房价上涨的压力,因此,构建房地产长效机制将是贯彻落实房住不炒、遏制房价上涨的有效措施。 7月3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要求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坚持因城施策,促进供求平衡,合理引导预期,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黄志龙认为,楼市长效机制的内容包括金融、财税、投资、土地、立法等。长期来看,金融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应设立住房银行,同时通过房地产ABS、REITS支持租赁市场的发展;财税政策的重点是完善交易环节的各种税收,例如,推出房地产税;投资的重点应是房地产开发不仅限于开发商,而要发展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土地方面,要重点发力租赁市场,特别是集体土地可用于租赁市场发展,形成租售并举的市场格局;立法方面,包括推出住房法、房地产税法等。 值得注意是,不动产登记信息联网也是我国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基础。自然资源部日前称,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我国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在有效摸清市场实际情况的背景下,调控将更有针对性,房地产税等长效机制的工作也将顺利推进。 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日前对《证券日报》表示,庞大的不动产信息客观上已经成为开征房地产税的基础性建设。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日前在答问时表示,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相关政策举措。这一表态更增加了外界对于房地产税出台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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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9-11-22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其中一条内容的关注度颇高:

根据公告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公告内容很多,在此不一一赘述。同时列出第5条,其规定了公告执行的时间。

第五条规定“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这就意味着, 从下周日开始,作为购房者的您,拥有了更多首套房的机会或者买房的机会。首套房对于购房者来说弥足珍贵,低**比例、低贷款利率,卖房的门槛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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