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上海限购细则如何理解? 上海楼市

    买房时应核对户籍、婚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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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关于上海限购政策 上海楼市

    上海限购政策从严? 楼市调控政策不放松,不仅令二三线城市备感即将限购的压力,连上海等已执行限购的一线城市也在继续收紧政策。记者从沪上多家中介机构及房产交易中心获悉,从昨天开始,外地人为规避限购政策在上海买房的,即便补缴一年个人所得税也不得交易过户。业内人士表示,政策继续从紧,将令交易陷入低迷,房价将面临下调。 “从上周开始,各大中介内部就开始疯传,下周起外地人补缴一年个人所得税来购买上海住宅的,一律不准交易过户。”一家大型中介机构市场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浦东、原卢湾、普陀三区的交易中心**先明确叫停外地人购房补缴税单的做法,沪上中介上周末都在赶着把此类成交尽快过户,搭上政策“擦边球”的末班车。 此前上海出台的楼市调控细则中明确规定,在上海无房的非上海户籍人口要在上海购买住宅,必须提供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此限外政策一出,开发商、中介都会帮助此类外地购房者集中补缴一年税单,以此获得购房资格。于是,补缴税单成为规避限外政策的“擦边球”。 另外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此次从严执行外地人购房政策是上海房管、税务、物价三部门协同推进的。据记者了解,补缴的税单从纸质文本来看,与正常缴纳的税单并无不同,交易中心窗口接收之后可以通过税收部门核查,如果税单是否系补缴,会在税单上注明“补”字,并不予办理交易过户。 记者昨天在浦东新区房产交易中心看到,交易大厅内并没有张贴关于叫停补缴税单的文件,但咨询窗口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从本周起外地人补缴个税税单的一律不予过户。 “从严执行限制外地人购房政策不仅会令成交量进一步萎缩,更是一个信号,在上海等一线城市限购令等调控政策不仅不会放松,更有进一步收紧之势。”一位中介机构市场分析师认为,一方面受天热淡季影响,一方面限购、限贷等政策步步收紧,三季度市场成交将陷入更深的低迷,同时房价也将面临更大的下探压力。 一位券商分析师则表示,如果全国主要城市都将效仿上海严控外地人购房,叫停打“擦边球”的做法,那将对楼市造成较大影响。有关数据显示,依照目前的销售速度,京、沪、穗、深四大一线城市的商品房库存分别需要16、10、7和12个月才能消化,大大高于4-6个月的正常去库存时间,积压情况严重。一旦一线城市限购从严、二三线城市限购跟进,开发商的降价压力将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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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上海的房屋限购内容? 上海楼市

    就是你名下已经有一套住宅,再购买第二套的话,**要六成,贷款四成!但是这个可以变通,如果你没贷过款,那可以通过贷款公司帮你做首套利率的和七成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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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关于上海限购超平方税 上海楼市

    上海户籍不能买第三套房,不管多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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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上海限购和房产税 上海楼市

    昨天,上海房地产调控细则出台,12条内容中**受关注的有两点,即“限购令”和“房产税”:从即日起,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针对备受关注的“房产税试点”问题,上海明确,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各项准备工作。此外,除了明确停止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商业贷款外,上海还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4月15日,“国十条”出台后,据传将试点“房产税”的上海何时出台“‘国十条’细则”就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昨天,即国庆长假的**后一天,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海“楼市调控细则”终于出台。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显示,意见共12条,内容主要包括限购令、房产税、信贷等8个方面。

    《意见》明确,上海将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而对“房产税”,《意见》明确“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除此之外,有关“房产税”并无更细内容。

    上海明确,各商业银行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上海规定,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3年。 此外,上海还明确,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将逐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

    业内观点

    上海细则显示政府调控决心

    对“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上海“调控细则”,昨天业内人士表示,从内容看,并没有严过“北京细则”,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上海细则还表明,眼下房产税还是停留在“准备试点阶段”,真正落地还需时日。

    业内人士强调,“上海细则的出台,说明中央对楼市调控的决心,地方政府开始趋紧,开发商不要再对调控心存侥幸心理。”在他们看来,4月中旬“国十条”出台后,除了北京、深圳等少数城市出台实施细则外,包括上海在内的很多房价上涨较快的一线、二线城市并没有跟紧出台实施细则。而此次情形俨然已经发生变化:节前即9月29日相关部委出台调控新规,深圳、厦门等城市节前就出台落实细则,深圳版和厦门版“限购令”从10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而10月7日——国庆长假**后一天,迟迟没有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的上海却紧跟着出台实施细则,“说明9月29日,多部委出台的新措施中,有关‘严格施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的规定,对地方政府已经有了压力,楼市调控也将因此趋紧。”

    上海房产限购令细则

    上海发布时间:10月7日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细则: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上海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

    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新规定;对于上海市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房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非本市居民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前两年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提高商品住房预售门槛。对2010年7月1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要求完成至主体结构封顶并通过验收,方可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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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限购细则有那些?限购政策有什么? 政策

    news3689833
    限购令细则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
  • 问答 上海限购政策 上海楼市

    上海限价房政策,限价房申请条件严格:http://sh.jiwu.com/news/1719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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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上海限购 房产税到底是多少? 上海楼市

    房产税目前上海一般是0.6%了,超平方是从第二套开始算的。孩子和母亲的情况你可以找该区街道办理,他们会告诉你具体事宜!祝你顺利,别忘记加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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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上海限购 房产税到底是多少? 上海楼市

    昨天,上海房地产调控细则出台,12条内容中**受关注的有两点,即“限购令”和“房产税”:从即日起,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针对备受关注的“房产税试点”问题,上海明确,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各项准备工作。此外,除了明确停止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商业贷款外,上海还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4月15日,“国十条”出台后,据传将试点“房产税”的上海何时出台“‘国十条’细则”就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昨天,即国庆长假的**后一天,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海“楼市调控细则”终于出台。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显示,意见共12条,内容主要包括限购令、房产税、信贷等8个方面。

    《意见》明确,上海将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而对“房产税”,《意见》明确“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除此之外,有关“房产税”并无更细内容。

    上海明确,各商业银行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上海规定,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3年。 此外,上海还明确,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将逐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

    业内观点

    上海细则显示政府调控决心

    对“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上海“调控细则”,昨天业内人士表示,从内容看,并没有严过“北京细则”,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上海细则还表明,眼下房产税还是停留在“准备试点阶段”,真正落地还需时日。

    业内人士强调,“上海细则的出台,说明中央对楼市调控的决心,地方政府开始趋紧,开发商不要再对调控心存侥幸心理。”在他们看来,4月中旬“国十条”出台后,除了北京、深圳等少数城市出台实施细则外,包括上海在内的很多房价上涨较快的一线、二线城市并没有跟紧出台实施细则。而此次情形俨然已经发生变化:节前即9月29日相关部委出台调控新规,深圳、厦门等城市节前就出台落实细则,深圳版和厦门版“限购令”从10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而10月7日——国庆长假**后一天,迟迟没有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的上海却紧跟着出台实施细则,“说明9月29日,多部委出台的新措施中,有关‘严格施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的规定,对地方政府已经有了压力,楼市调控也将因此趋紧。”

    上海房产限购令细则

    上海发布时间:10月7日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细则: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上海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

    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新规定;对于上海市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房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非本市居民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前两年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提高商品住房预售门槛。对2010年7月1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要求完成至主体结构封顶并通过验收,方可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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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限购是什么 南京限购政策有什么细则内容 政策法规

    在房产调控的大背景下,商品房限购令格外引人注意,限购令的概念,南京商品房限购令的具体政策,详见以下知识。
    商品房限购令介绍:
    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开始出台商品房限购令,用来控制房价的日益高涨。

    限购城市主要有哪些
    目前,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再加上27个省会城市,明确将要实行限购的城市就已经达到了36个。与此前提出的制定和执行限购政策的城市范围相比,此次要求制定和执行限购措施的城市基本上包括了房地产市场上所有的所谓“一、二线城市”,部分三线、四线城市也被纳入到限购政策的行列当中。根据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的估计,按照新的政策要求,从目前市场的情况来看,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限购政策的城市很可能将达到60个,几乎是现在施行限购城市数量的两倍。
    南京市限购令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于2月1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7号)。
    主要内容如下:
    一、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认识。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转型创新跨越发展和建设人民幸福城市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落实住房保障目标任务,认真执行住房信贷、税收、限购等相关政策,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努力控制新建住房价格。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加快实施“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进一步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三)全面启动实施《南京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2011—2015年)》。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建设规模和工程进度,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今年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储备廉租住房1800套;建设中低价商品房40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下同)50万平方米。积极做好危旧房与工矿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作,完成80万平方米危旧房与工矿棚户区改造,整治房屋800幢、出新小区70个。
    (四)统筹协调推进保障房建设。加快实施1000万平方米安居工程,重点推进迈皋桥、花岗、岱山、上坊四大片区保障房项目建设。结合《南京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和各城市功能板块建设需要,启动新一轮1000万平方米保障房规划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区政府要做好保障房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五)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根据“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步伐,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继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加快形成完善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体系。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多渠道建设筹备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区政府和工业园区要落实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
    三、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进一步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六)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七)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八)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九)进一步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销售住房时,有义务向购房者宣传我市限购政策。
    四、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严格住房用地管理
    (十)坚决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房、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继续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落实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积极开展普通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房试点工作。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十一)增加土地有效供应。积极完善待出让土地的基础设施,形成有效土地供应,促进住房开发建设。充分保障土地供应,今年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500公顷。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的审查。
    (十二)继续加强土地供后管理。对已供房地产开发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规定处置到位。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五、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强化新闻舆论引导
    (十三)继续加强商品房市场监管。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现场销售进度须与网上房地产信息一致。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户、专款专用”,保护购房者权益和防范金融风险。
    (十四)加强中介和租赁市场监管。认真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中介市场、房屋租赁管理,继续加强存量房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加大房屋租赁市场的政策引导。
    (十五)加强价格秩序监管。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应当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
    (十六)强化新闻舆论引导。加大对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销售、消费者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房地产信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市宣传、发改、住建、国土、规划、财政、税收、社保、工商、物价、统计、公安、民政、人行南京营管部等部门及各区政府要迅速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切实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溧水县和高淳县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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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上海限购究竟多严?分**一众城市 房价

    news2624992
    上海的限购令究竟严酷到什么水平呢?果然超越了北京吗?*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相关常识,停顿给大家实际的援助。
  • 资讯 天津限购细则的内容 房价

    news1780060
    限购令是针对私产房而言,公产房不计算套数。天津市同一户籍下以家庭为单位只能购买两套私产房,第三套限购;外地户口在天津市只能购买一套私产房。如果出售了,带着先关出售证明手续可以再买。
  • 问答 如何解读武汉限购内容细则 武汉限购政策是什么 政策法规

    新闻时间:2011年12月27日
    武汉限购政策出台,到底对市场影响有多大呢?

    中心城区的一些核心地段由于其房源供应量少而影响有限。投资需求关注度稍低而房源供应又比较充足的区域影响。这在很大程度上会收缩武汉城区的二手房供应量(卖掉就意味着不能再回城区置业),倒逼更具稀缺性的城区住宅向上攀升,这在已经实施这类柔性限购的城市已出现端倪。
    不受限购的远城区域销售上涨将有所推动,也会给二手房及租凭市带来宜处。对于东西湖等不在限购之列的区域来说,可能还是利好政策对对刚性需求的影响不大,对那些在外地工作的武汉人如果想回武汉中心城区置业会比较难。
    刺激商业地产、商铺、公寓类产品以及二手房的销售。在近期几笔土地拍卖中地价连创新高,筑房成本的提升必定会造成房价的坚挺,开发商也不会轻易降价。
    武汉新的限购令限制了中心城区的新房购买,根据北京、深圳、上海等地的先例推断,短期内将直接影响到武汉市的成交量。但估计价格的影响不大。中心城区的大户型(二次置业单位)、两套打通(改善型产品)的产品将直接受到影响。
    限购令会对插花地带的项目形成推动,对远郊项目形成事实上的支撑,因此,整体上限购令会挤掉一部分处于边缘的投资、投机性需求,对刚性需求的影响有限。
    这一政策用一刀切的方式打压市场,可能会有一定效果,但并不能完全遏制需求,尤其是刚性需求;另一方面,开发商在经历多重打压之后,对新的政策已经有一定的提前准备,并会根据市场状况决定其运营节奏,用时间换空间,在产业集中度提高的背景下,新的政策边际效应会越来越弱。
    楼市限购令效果存疑被指成催购令?武汉限购效果成谜。截至2010年11月3日,有15个城市出台住宅限购令,但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11月《七十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15个限购城市中仅广州新房价格环比下降0.1%,有4个城市新房价格比上月持平,其他10 个限购城市的新房价格均环比上涨。这些城市新房价格的同比变化除广州外,其他14个城市均大幅上涨,其中海口和三亚分别同比上涨 49%和55.1%。 2011年,众多城市公开表示将继续执行限购政策。武汉市限购效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附:武汉限购令内容细则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武政办〔2011〕27号)文件要求,为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现对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2月23日起,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应履行对购房人限购政策告知和购房资格审核义务,核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资料。登录“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进入“网上签约”栏目,输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核验购房人的购房资格。
    三、个人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向所购住房管辖的房管部门(机构)进行购房资格核查,符合政策规定的方可办理存量住房合同备案及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四、各级房管部门应加大对此次限购政策调整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购房人的政策提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五、原2011年1月14日市房管局制发《关于贯彻落实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武房发〔2011〕7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关于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工作流程的规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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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上海出台的限购有哪些 限购对刚需者购房有影响吗 政策法规

    2015年7月7日,上海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意见》中规定,对达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且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一定数额或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一定标准的非沪籍人员,定向微调住房限购政策。这部分符合条件的非沪籍人才,今后有资格在沪购房。

    2015年上海各区县限购令内容细则详解
    宝山、闸北、嘉定、普陀
    已婚:双方各自同父母共有住房在两套及以下的,还能买二套;一方同父母共有住房超过两套的,不能再买。
    未婚:跟父母共有住房两套及以下的,还能买一套。
    长宁区
    已婚:双方各自同父母共有两套及以下,还能买两套;一方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同父母共有两套及以下,还能买 一套;一方同父母共有4套及以上的,不能再买。
    未婚:跟父母共有住房两套及以下的,还能买一套。
    徐汇区
    已婚:双方各自同父母共有两套及以下,还 能买两套;一方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同父母共有两套及以下,还能买 一套;一方同父母共有4套及以上的,不能再买。
    未婚:跟父母共有住房两套及以下的,还能买一套。
    静安、闵行、松江、青浦
    已婚:双方各自同父母共有两套及以下,还能买两套;一方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同父母共有两套及以下,还能买 一套;一方同父母共有4套及以上的,不能再买。
    未婚:跟父母共有住房两套及以下的,还能买一套。
    浦东新区
    已婚:双方各自同父母共有两套及以下,还 能买两套;一方同父母共有三套及以 下且配偶无房,可买一套;
    未婚:与父母共有住房二套及以下,还能 买一套;本市离婚单身带小孩无 房,可买一套;外地离婚带小孩无 房,不可购买。
    虹口区
    已婚:双方各自同父母有两套及以下,还能买两套;一方同父母共有住房超过两套的,不能再买。
    未婚:1、名下无任何住房可购买一套;2、跟父母共有住房在两套及以下, 还能买一套。
    杨浦区
    已婚:双方各自同父母共有两套及以下,还能买两套(4套房是结婚前和父母共有的);一方同父母共有住房超过两套的,不能再买。
    未婚:跟父母共有住房两套及以下的,还能买一套。
    黄浦区
    已婚:双方各自同父母共有住房在两套及以 下的,还能买两套;一方同父母共有住 房超过两套的,不能再买。
    未婚:跟父母共有住房两套及以下的,还能买一套。
    备注:
    1、此表中所述同父母共有房屋指的是限购政策出台前(2011年1月28日前取得产证)的住房,对于此后购买的住房将按规定计作新购住房,应在还能购买的套数中予以扣除。
    2、此表中所述“双方各自同父母共有N套及以下”指此家庭中,男方和女方各自同父母共有的套数都应符合限制套数的规定,有一方不符合,此家庭将被限购。
    3、此表中所述“双方同父母共有N套及以下”指此家庭中,男方、女方及各自同父母共有住房套数总数应符合限制套数的规定,否则此家庭将被限购
    4、当夫妻为上海人+外地人时,参照上海人家庭实行,但上海人必须上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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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成都限购细则包括哪些内容,限购对象有哪些? 成都楼市

    根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执行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限购住房政策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之规定: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

    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对于产权人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情况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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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限购有哪些具体的相关细则 限购如何变化的 产权产证

    房爷、房姐、房妹时频频出现,大家不难发现,他们都有多个户口。由此可见商品房限购令在某个方面还是有一定的作用的。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以下是商品房限购令相关细则解读。

    商品房限购令自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开始。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各方当时认为,行政手段直接出手叫停部分购房行为,不啻为过热的楼市注入了“冷却剂”。
    房产限购有时难免伤及无辜。但要在GDP和民生的夹缝中趋利避害,实属不易。 地方版楼市新政**近陆续出台。限购令标志着楼市新政进入了数量调节阶段。地产大腕纷纷惊呼,楼市的寒冬即将来到,房地产业对2009年的“保八”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现在则要“卸磨杀驴”了。原因很简单,任由房地产泡沫膨胀发酵,无异于饮鸩止渴。 短期内刺穿泡沫,则不免带来阵痛。
    被称为“**严厉楼市调控措施”的“限购令”已经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实行。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对市场干预**少、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从而有利于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此,在加强住房保障之外,在中心城市应长期实施商品住宅限购,彻底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同时取消一些现有非市场化的调控措施,可以确保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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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攻略 上海限购政策最新2023

    housetip10115
    本文介绍了2023年上海市最新的限购政策、贷款政策、税费政策等购房相关政策,包括不同户籍、婚姻状况、持有年限等情况下的购房条件和优惠措施。本文还详细列举了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交易中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计算方法,为购房者提供了一份全面而实用的参考资料。
  • 问答 杭州限购政策应该怎么解读 杭州限购内容有什么细则 政策法规

    2011年2月28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杭州针对房地产调控提出:

    严格执行限购政策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对于该政策详细的解读情况如下:
    1问:限购政策实施时间,界定标准?
    答:2011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和二手住房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原杭22条限购停止执行。
    2问:限购政策中的“本市”范围?
    答:(1)地域范围:指市区,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之江、下沙、萧山、余杭。
    (2)“本市户籍”范围:指拥有杭州市区户籍(含农村及在校大学生),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之江、下沙、萧山、余杭。 具体户籍认定以户口簿等户籍证明为准,军人等提供其他证明。
    3问:何谓“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答: 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中只要有一人拥有杭州市区户籍,即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4问:如何理解“限购”?
    答: 指限制居民家庭通过市场途径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包括与他人共同购买。不包括因继承、交换、分割、房改、法院裁定等取得房屋。
    5问:如何界定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
    答: 指居民家庭购房当时其名下拥有的住房,包括已经所有权登记的住房以及办理预告登记、商品住房预售合同签订备案、签订二手住房转让合同的住房。
    6问: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应向哪些部门申请办理?
    答:应分别向税务、社会及房产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出具。
    7问:杭州市区住房情况证明具体到哪里申请办理?
    答:向市房产档案馆、下沙房管局、滨江房管局、之江房管局办证窗口、萧山区房管处档案馆、余杭区房管处申请办理,可任选一处办理。
    8问:购房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具体流程?
    答:购房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或通过经济机构购房的,应向他们提供下列材料: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购房人签字确认的《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9问:对境外个人购房有何限制规定?
    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购房人申请办理房产登记时,需提供其在境内无其他住房的书面承诺、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或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
    10问:违反限购政策的后果?
    答:房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及其他法律后果由购房人自负。
    11问:涉及信贷、税收、国土等方面的政策向哪些部门咨询?
    答:分别向金融、税收、国土资源等业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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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深圳限购政策具体的内容是什么?求深圳限购细则内容? 深圳楼市

    深圳限购政策内容就是深圳限购令内容啦,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暂停在深圳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在深圳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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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郑州限购细则具体是什么? 郑州楼市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郑州市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的通知》(郑政〔2011〕13号)文件。
    一、主要政策内容 郑政〔2011〕13号文件主体内容共分六个部分十五条,除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1号文件中的有关税收、信贷、土地供应和限购等政策措施外,还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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