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石家庄廉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 石家庄楼市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打分及分值修改情况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区按照市下达的实物配租任务指标,根据软件系统的打分情况,依次确定享受实物配租家庭名单,并通过软件系统上报市保障中心。
    据悉,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实物配租家庭的资格进行动态管理,如发现廉租住房申请人虚报、瞒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配租资格。
    对已经骗租的廉租住房,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清退并上报市住房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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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石家庄廉租房申请条件 石家庄楼市

    只要是石家庄市户口的以家庭为单位的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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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外来务工申请石家庄廉租房 石家庄楼市

    这个建议你去相关的部门去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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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石家庄在哪里申请廉租房 石家庄楼市

    您好, 您可以咨询下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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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我在石家庄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廉租房 石家庄楼市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为,石家庄常住户口,并且居住满三年;申请前六个月全家的人均收入不能超过1369元(今年10月后的标准);人均住房面积不能超过15平方米,总居住面积不能超过50平方米。如果符合条件可在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申请表。申请表上有需要提供的材料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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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石家庄廉租房都是几室的 选房看房

    还没见过两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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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我这样的条件可以申请石家庄廉租房吗? 石家庄楼市

    要求是石家庄户口,暂时可能申请不了,但是您也可以到您在的所属居委会问一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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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谁知道石家庄廉租房价格是多少? 石家庄楼市

    12元——14元每平方每月,另外国家补贴租房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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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石家庄廉租房住几年可以买 注意事项

    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低收入者。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不得申请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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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2012石家庄廉租房公示名单 石家庄楼市

    您要看名单的话可以去相关部门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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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外地人在石家庄申请廉租房得符合哪些条件 石家庄楼市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第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和承租危房及面临拆迁的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实物房源不足时,可采取租房补贴方式过渡。其中:老人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承租危房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面临拆迁是指申请家庭居住房屋已列入区县建委(房管局)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内,并已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低保申请家庭成员按民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上标明的人口认定;不属于低保的其他申请家庭成员按下列人员认定: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未成年子女;
    (四)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六)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重残人员家庭1人户按2人计算。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全部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
    (二)全部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
    (三)全部家庭成员拆迁待安置的住房;
    (四)全部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公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下的长期共居户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处有住房除外) 申请家庭成员它处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人口。申请家庭居住在自建房内、单独立户,且他处无正式住房的,自行拆除自建房或承诺配租后自行拆除,可申请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将原住房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后,可按无房户配租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标准的,可按全额配租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家庭总资产净值中除拆迁补偿款及房屋折价外,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项之和不能超过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收入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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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申请石家庄廉租房审核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石家庄楼市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户口簿和由现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出具的户口簿上所列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证明;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受理机关出具的现住房证明;在社会上租赁住房的,出具在各区住房保障局租赁合同备案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3、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市总工会出具的《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4、婚姻证明;5、孤老、残疾、大病、烈士遗属及优抚等证明资料;6、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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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石家庄廉租房怎么申请?有没有人知道? 石家庄楼市

      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低收入者.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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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2018年石家庄租房申请条件 石家庄租房怎么申请 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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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问答 石家庄租房申请条件 石家庄楼市

    石家庄热线讯 据介绍,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准入管理,有严格的“准住”条件。按照《实施意见》,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同时具备4个基本条件:具有申请地城镇常住户口;在申请地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家庭收入在申请地确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以下;申请时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曲俊义说,各市、县(市)政府可根据上述基本条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准入标准。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准入条件由各地制定。准入标准应向社会公布,并适时调整。

    能租住多久?

    租房要签合同 一般为2至5年

    不交房租者可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公开配租。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人(包括单身和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要按年度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进行复核。

    曲俊义说,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要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担保责任及处罚措施。

    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2至5年。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要退出住房。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承租人要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承租人拒不支付的,依合同约定处理,也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出租人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前终止合同。(记者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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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石家庄市都有哪些廉租房,分布在哪 石家庄楼市

    裕华区:安苑小区 南邻小区 桥东区:柳阳小区 桥西区:珍极小区 还有新报批的 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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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廉租房属于河北省石家庄哪个部门管? 石家庄楼市

    转户口到西安 不得申请廉租房具备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申请廉租房须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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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石家庄市栾城县有廉租房 石家庄楼市

    栾城县廉租住房保障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加强廉租住房管理,严格廉租住房的准入、退出机制,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石家庄市廉租住房保障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廉租住房保障是指**对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补贴或住房,以改善其居住条件的一种保障制度;所称廉租住房是指县域内由**出资,通过集中新建、配建、购买等形式筹集的,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的住房。第四条县**应将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纳入本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规划和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年度计划。第五条栾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是本县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和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负责县域内廉租住房保障的管理和实施工作。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县域内廉租住房保障的管理和实施工作。县发改、物价、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第六条廉租住房的保障和管理实行诚信认定制度,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第二章保障对象第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含单身)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县内实际居住;
    (二)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县**规定的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
    (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父母与子女同住或子女与父母(岳父母)同住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申请人夫妇的父母或子女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总和-房屋所有权人夫妇及未婚子女的总人口数×30,如果得数小于等于零,则均按零计算。如申请人夫妇的父母或子女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或两套及以上普通住宅的,不论同住与否,均要按上述公式进行核定。申请家庭所有房屋经市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且实际无人居住的,视为无房。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求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的;
    (九)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第三章保障方式第九条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方式。货币补贴,是指县**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并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县**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并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第四章保障标准第十条本县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人均15平方米,每户**低30平方米,**高50平方米。县**根据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实时调整并公布。第十一条采取租赁住房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等分类情况由县**确定并公布。其中对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公房租金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对其他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公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第十二条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定价。第五章保障资金及来源第十三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多种渠道筹措,来源包括:
    (一)按宗提取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以上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
    (三)财政预算资金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
    (四)**预算内投资安排的补助投资资金和**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等;
    (五)其他资金,包括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利息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等。第十四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修和管理。县财政部门会同县审计、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每年定期对保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第六章廉租住房来源第十五条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
    (一)在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廉租住房;
    (二)在城市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区域,利用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城中村改造、存量闲置土地或新征土地集中建设部分廉租住房;
    (三)**出资购买符合标准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四)利用现有的公有住房;
    (五)社会捐赠的住房;
    (六)其他渠道筹集的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第十六条廉租住房的基本标准为:
    (一)房屋结构安全;
    (二)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50平方米;
    (三)每套独门独户,设有卧室、厨房、卫生间和上水、下水、供电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四)室外配有硬化道路,环境良好。第十七条新建廉租住房,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项目,在用地规划、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布局、套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回购等事项。第十八条在土地招拍挂出让、划拨或协议出让前,县国土部门须根据规划条件将配建廉租住房作为土地招拍挂、划拨或协议出让的前置条件。第十九条新建廉租住房,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配建廉租住房项目,按照《石家庄市市区廉租住房配建实施意见》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第二十条集中建设廉租住房,县国土部门要认真编制土地利用计划,提供一定数量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单列指标,直接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定点供应。第二十一条廉租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所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按相关标准的下限收费或给予减免收费。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的,按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占项目中住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折算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含配建廉租住房的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国土、规划、发改、建设和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二条对集中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建设用地,免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廉租住房管理机构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第七章申请与核准第二十三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要填写《栾城县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士官证)、户口簿和由现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出具的户口簿上所列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证明;
    (二)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受理机关出具的现住房证明;在社会上租赁住房的,出具在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县总工会出具的《栾城县特困职工优待证》,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
    (四)婚姻证明;
    (五)孤老、残疾、大病、烈士遗属及优抚等证明资料;
    (六)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在申请实物配租时符合加分条件但未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优抚对象在与其他对象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第二十四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或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二)受理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家庭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收入和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对经初审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将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申请人申报的基本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公示7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申请人所申报的情况不实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应当对举报人举报的情况进行查证;对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
    (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家庭的资料、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复审,并将复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四)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及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五)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六)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向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保障证》,于下月起向其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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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石家庄廉租房申请费用吗?谁知道呢? 其他

    新申请家庭即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证明文件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凭《廉租住房保障证》(含临时)领取《申请表》,如果无法提供《廉租住房保障证》的,需按照新申请家庭进行受理,所涉及到的各项政策按新受理家庭对待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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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2013年石家庄廉租房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啊???? 石家庄楼市

    建议你到你们当地的居委会了解。当地的房地产网站也可以查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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