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土地转让协议问题 房屋交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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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土地转让合同怎么写呀 房屋交易

    楼主,土地资源网里有现成的承包合同啊,这种合同**好不要自己写,用现成的再修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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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请问土地转让合同怎样写? 房屋交易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认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_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太长了详细的请来这看
    http://timeslaw.363.net/new_page_102.htm
    http://www.114fang.com/contract/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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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土地转让契税怎么算 房产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不同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契税计税依据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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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怎么办理土地转让 其他

    (一)办事程序由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利用股受理审查是否符合转让条件—现场勘测—地价评估—填写转让申请审批表—利用股审核—报局批准—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
    (二)转让土地报件
    1、用地申请
    2、土地使用证(原件)
    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
    4、双方转让协议
    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
    6、土地评估报告
    7、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3、《国土资源部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4、《国土资源部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
    5、《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管理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划拨用地目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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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土地转让产生哪些费用? 房屋交易

    也就这么多了,这个具体计算方法都是去建委的窗口问的,计算方法太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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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土地转让契税税率是多少 房产税费

    土地转让时契税的征收税率在3%~5%之间,不同地区会根据转让土地的主体不同、转让土地的类型不同,所作出的规定也有所不同,具体的适用税率由当地直辖人民政府在规定的范围内提出,情况不同征收的税率是有差别的,只有在缴纳完契税,拿到契税完税凭证之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常见的契税征收税率有以下4种:
    1、税率3%
    在购买家庭或个人的三套及以上住房,或是购买非普通住宅类型的房屋时,契税按3%的税率全额征收。
    2、税率2%
    在购买个人或家庭的二套住房时,若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契税按2%的税率征收。
    3、税率1.5%。
    在购买个人或家庭的首套住房时,若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契税按1.5%的税率征收。
    4、税率1%
    在购买个人、家庭的首套或二套住房时,若房屋面积小于90平方米,契税按1%的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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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个人土地转让咋样才能避税? 房屋交易

    避税字样太直接了,是不合法的换种方式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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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集体土地转让合法吗 其他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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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土地转让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呢? 房产纠纷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人民法院公告
      法释[2005]6号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一、受理与诉讼主体
      第一条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参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至第148条的规定处理。
      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仲裁机构。但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仲裁管辖后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 承包合同纠纷,以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当事人。
      前款所称承包方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的农户,以及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四条 农户成员为多人的,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
      农户代表人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上记载的人;
      (二)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为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
      (三)前两项规定的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诉讼的,为农户成员推选的人。
      二、家庭承包纠纷案件的处理
      第五条 承包合同中有关收回、调整承包地的约定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
      第六条 因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发包方未将承包地另行发包,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
      (二)发包方已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以发包方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属于承包方弃耕、撂荒情形的,对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前款第(二)项所称的第三人,请求受益方补偿其在承包地上的合理投入的,应予支持。
      第七条 承包合同约定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短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期限,承包方请求延长的,应予支持。
      第八条 承包方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规定,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或者对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发包方请求承包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九条 发包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回承包地前,承包方已经以转包、出租等形式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且流转期限尚未届满,因流转价款收取产生的纠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承包方已经一次性收取了流转价款,发包方请求承包方返还剩余流转期限的流转价款的,应予支持;
      (二)流转价款为分期支付,发包方请求第三人按照流转合同的约定支付流转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承包方交回承包地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程序的,不得认定其为自愿交回。
      第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流转价款、流转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权的,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在书面公示的合理期限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
      (二)未经书面公示,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
      第十二条 发包方强迫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承包方请求确认其与第三人签订的流转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发包方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请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第十四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第十五条 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因承包方不收取流转价款或者向对方支付费用的约定产生纠纷,当事人协商变更无法达成一致,且继续履行又显失公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转包、出租地流转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理。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属于林地承包经营外,承包地交回的时间应当在农作物收获期结束后或者下一耕种期开始前。
      对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对方当事人请求承包方给予相应补偿的,应予支持。
      第十八条 发包方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擅自截留、扣缴承包收益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承包方请求返还的,应予支持。
      发包方或者其他组织、个人主张抵销的,不予支持。
      三、其他方式承包纠纷的处理
      第十九条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承包费、承包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承包权的,应予支持。但在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已经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通过,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主张优先承包权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 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承包方均主张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已经依法登记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均未依法登记的,生效在先合同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的,已经根据承包合同合法占有使用承包地的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争议发生后一方强行先占承包地的行为和事实,不得作为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但非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除外。
      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除法律或者本解释有特殊规定外,按照有关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处理。
      四、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第二十三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五、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本解释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第十六条的纠纷案件时,应当着重进行调解。必要时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第二十七条 本解释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受理的第一审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施行前已经生效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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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谁有呢? 其他

    甲方: 乙方: 甲、乙方经协商,就转让甲方位于 农村土地 亩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支付 万元土地使用费受让现有甲方所有土地使用、经营权 年。
    2、甲方在出让该土地使用、经营权后,应按立即将该土地交付乙方。在现有甲方使用年限内,全部转让给乙方.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与村委会签定土地使用合同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乙方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3、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该土地所有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推诿、拒绝、拖延等情况,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双倍的罚款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4、甲方向乙方承诺,现转让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现第三人追索的事宜出现,需双倍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5、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先支付 万元给甲方。余款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委员会存档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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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宅基地转让协议 自建房

    宅基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经乡镇规划所得的坐落于 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位于 ,该宅基地东边界 ,南边界 ,西边界 ,北边界 。 面积大小 平方米。  

    上述宅基地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的使用权、所有权归乙方享有。   

    二、甲方所卖宅基地必须是甲方的户头,同时涉及该宅基地所有产权人,必须在协议上签字,否则,视为违约。    

    三、甲方必须保证所卖宅基地无所有权纠纷,如签定后,发现无法保证,要在三天内归还乙方本金,并同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四、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修建房屋时不能因各种原因干扰。  

    五、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用。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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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哪位有呢? 其他

    甲方: 乙方: 甲、乙方经协商,就转让甲方位于 农村土地 亩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支付 万元土地使用费受让现有甲方所有土地使用、经营权 年。
    2、甲方在出让该土地使用、经营权后,应按立即将该土地交付乙方。在现有甲方使用年限内,全部转让给乙方.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与村委会签定土地使用合同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乙方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3、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该土地所有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推诿、拒绝、拖延等情况,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双倍的罚款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4、甲方向乙方承诺,现转让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现第三人追索的事宜出现,需双倍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5、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先支付 万元给甲方。余款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委员会存档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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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土地什么权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知识

    news4452443
    土地什么权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转让的条件有哪些,土地对于农民很重要,当下农村人口大多都选择进城务工,农村土地闲置率上升不少,由于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人不愿意在农村耕种选择外出打工,导致农村的土地闲置出来。这样一来,为了不浪费土地,很多人选择将土地转让出去。那么,你知道集体土地转让合法吗?符合哪几个条件才可以?
  • 问答 我想知道土地转让怎么缴税 房产税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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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土地转让问题!好加100分 房屋交易

    你好!景天法务很高兴为你服务!这个需要综合考虑很多东西,一,需要看或是了解开发商和政府的合同后才能制定相关合同内容。二,同时也需要看你建商品房是否符合原合同土地规划。三,这是不小的数目所以建议你谨慎从事。如有其他需要可以直接加我。我们是专门处理法律事务的咨询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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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买卖房屋都用交土地转让金吗?房产交易土地转让金由谁交 其他

    土地转让金没听说过。
    只听说过土地出让金的。
    就是说明你所购买的房屋土地性质是划拨用地,划拨用地是不可以交易的,只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后变成出让用地才可以交易。
    这部分钱一般都是买方缴纳了。
    也可以买卖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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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农村土地转让纠纷怎么解决合法? 其他

    如果您是想通过向法院起诉地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应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法院的立案庭申请立案。
    在法院立案之后会通知您缴纳案件的受理费,并且会向您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之后法院会进行排庭,通知您在法院确定的时间到法院参加庭审,并向您发送传票通知具体的开庭时间。您需要在法院确定的开庭日期到法院参加庭审,法院庭审之后会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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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集体土地转让需提交哪些材料? 其他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每证100元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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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如何 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土地转让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其他

    协商解决,变更容积率,如减少可要求出让方予以补偿;如受让方不愿意接受减少事实,可解除合同,追究出让方违约责任.也可让出让方另行置换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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