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合法? 买房合同

    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中发(1997)1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007年12月国务院又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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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买房合同

    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主要是看合同当中的内容有无违法的地方,也要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而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在双方都签字确认的情况之下,并且没有法定无效事由,不侵害他人或者国家利益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私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签署购房合同的买卖双方需要具备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买卖双方都要是年满18岁以上的成年人。
    2、买卖合同当中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不存在有强迫的情况。
    3、房屋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更不能够损害国家的利益,在保障双方的利益之后,在明确签字。
    在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因为签署了合同就意味着要遵守合约履行合同当中的内容,违约之后是可以根据所签署合同中违约条款进行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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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怎么 买房合同

    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身份证号:
    买受人: 身份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套房达成如下协议:
    该套房所在地: 号,楼层为第 层 边,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6层,该套房的用途为普通住宅,层高为3米带板,朝向为 , 室 厅,该套房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该房屋自卖之后,双方永不反悔,任凭卖方居住、出租、转让处理,卖方及亲属无权干涉,此房卖前未尽事宜(含界址、产权等),买方概不负责,由卖方处理。
    一、计价方式与价款
    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整(小写) 元,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和,包括套内阳台,挑廊与及楼梯间的分摊面积。
    二、付款方式与及期限
    分期付款:第一期为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付购楼层套房浇楼面水泥时付 元,第三期为交房后 天内一次性付清所差款项 元,如房屋需变更,办证所需税、费、出卖人概不负担,均由买受人负担。 出卖人保证该套房没有产权纠纷,如政府建设、城建等单位执法部门在清查套房超面积、超层高所产生产权纠纷,概由出卖人承担会部责任(含罚款),买受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其他产权纠纷,由出卖人承得相应违约责任,在保修期内除自然灾害外造成的房屋质量问题其房屋结构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出卖人负责。
    三、使用承诺
    买受人使用该套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套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另有约定者,买受人在使用该套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套房有关的共同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同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套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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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怎么签才有效 签订合同

    baike35126
    ①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并且是自愿的,那么它就是一份有效的合同。②不过,房子的产权转让,要通过登记,方能产生合法的效果。③农村宅基地只分给本村庄的人,并且只有农民才拥有使用权,城里的人买了,就不能进行产权过户。
  • 问答 有谁知道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其他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几种情形 :

    (一)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未分配过宅基地的,其与本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二)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其宅基地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与本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但应告知其补办相关宅基地申请手续。

    (三)已在农村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未申报宅基地的,其与本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四)至于房屋买卖是否办理过户登记问题,这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因为办理过户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合同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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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怎么 房屋交易

    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城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负担。

    三、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甲方购房款,购房款由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出贷款承诺书时,乙方将30%**房款存入银行,并由银行冻结,第二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30%**款直接划到甲方的账户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时,由乙方一次性将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作出如下承诺:

    1、向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贷款相关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
    2、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按照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五、如果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贷款银行批准,则双方同意以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该房屋的买卖事宜:

    1、继续履行协议,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甲方;
    2、解除协议,甲方若已收取定金的,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期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计算违约金缎带与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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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房产纠纷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把大量的私有房产留在了农村以及其他原因,使一户拥有了多处住宅,这样就出现了大量的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那么如何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何注意事项呢?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先给大家看个案例。2005年7月25日,睢某与毛一、毛二在中间人睢大的说合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将位于某市某村的一处房产卖予毛一、毛二。土地使用证上是睢某之父睢小的名字,当时双方约定价格为25500元,协议签订后双方款证交清。随后睢某即从该房屋内将东西搬走,毛二、毛一即搬入该房屋居住至今。睢某一直在郑州居住。2014年7月17日,睢某的父母睢小与耿某以睢某、毛二、毛一不经自己同意,擅自出卖自己房屋,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利益为由,将三人诉至某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三被告所订立的买卖房屋协议无效。
    如何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把大量的私有房产留在了农村以及其他原因,使一户拥有了多处住宅,这样就出现了大量的农村私有房屋买卖,本案即属此种情况。
    在此情况下,对该涉及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就不能简单的一律按无效对待或仅仅适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地随房走一律认定有效,而是应从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上去把握。一般来说,确认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转让人拥有两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转让人与受让人应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已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因此,本案应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此如果有意向购买农村房屋的购房者,一定要认真阅读以上几个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条件,只有符合这四个条件,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才有效,否则为无效,意欲购买农村房屋的买房者,您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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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买房合同

     近年来,面对高房价,不少购房者把目光瞄准了农村集体土地以及“城中村”住宅小产权房,因而导致“小产权房”合同纠纷大幅增加。
      非集体组织成员买卖“小产权房”合同是否有效具有很大争议。目前大体有两种观点。一种为有效论。理由是:其一,**高人民法院(1992)民他字第8号复函肯定了农村房屋买卖原则上不以所有权登记为生效要件,同时也间接地肯定了农村宅基地房屋是允许买卖的;其二,从《土地管理法》第62、63条立法本意来分析,其禁止的仅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单独转让,但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发生流转的情况下,该宅基地使用权的附随转让并不禁止;其三,认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符合《合同法》规定小产权房买卖是一种合同行为,对其效力的认定当然要基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只要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形式也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就应该认定为有效合同,因此只要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具备合同要件,就应当认定为有效。另一种观点为无效说。理由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及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有着严格的身份限制。由于“地随房走”的制度,如果允许农村房屋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将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享受主体的扩大化,这与《土地管理法》规定显然是矛盾的。其次,根据《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而用益物权是一种不完整和受限制的所有权,其上所盖房屋自也不具有完整的所有权,故其流转条件不能简单等同于其他具备完全所有权的财产,而应受到限制,其转让合同的效力不能径直认定为有效。
      笔者认为,由于房屋与土地的不可分离的属性,决定了房屋权属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相关性。虽然,我国法律对农民的房屋所有权予以了充分的保护,但基于对农村土地的特殊社会负担考虑,现行法律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流转未予以肯定。而且,农村住宅用地制度是具有我国特色的福利性分配制度,是集体经济组织对其集体内部成员的一项福利性措施,具有很强的身份性。如果允许其向外进行流转,便导致流转标的不适格,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违反了公平的原则,违背农村住宅用地分配制度的本意。根据《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法律对某类纠纷没有明确规定,应该查找国家政策对此规定。国家政策有规定的,适用国家政策进行裁判。因此,根据“地随房走”的制度和我国现行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非集体组织成员买卖小产权房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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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买卖合同怎样?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其他

    什么是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具体概念:

    房屋的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了,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的交付并转移权与买受人的,买受人的支付的价款的合同了。房屋的买卖合同的法律的特征既有买卖的合同的一般的特征,也有其自身的固有的特征的。这主要表现为:(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的权转移给买受人的,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的;(2)房屋的买卖的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房屋的买卖的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了,其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签合同时注意事项:

    (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

    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付款(或分期付款),好注明如申请不到银行按揭时订金等预付付款的处理办法。

    (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

    所购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或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是多少。如面积误差超过约定范围,购房者有权退房并追缴利息损失。

    (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

    务必将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写明确,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不要用模棱两可的措辞来表达。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不交房,则可以按照此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

    合同中要写明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或写明因入住率不够而不能按时通气时,开发商应采取什么应急办法。

    (5)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写明房屋建造中如果出现设计变更,新的设计方案应在多长时间内通知购房者,如果购房者要退房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以及卖方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退款及付其利息。

    在签订房屋买卖的合同的时候,重要的一点就是,大家不要被售楼员的说辞所影响。还是要仔细的看好合同的各项条款和规定。看好合同中对于违反规定的赔偿到底是多少。只有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注意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维护好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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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购房知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知识

    news4651359
    村集体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签订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以及《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规定中的相关条例,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因此城镇居民与村集体成员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无效。
  • 问答 房屋买卖合同怎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即小写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款(定金从中扣除),**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 ),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 款: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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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怎样的? 房屋交易

    农村房屋貌似只能村民之间转让买卖吧,看看详细的规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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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攻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怎么,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housetip15115
    1、首先要将买卖双方的姓名、居住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写明; 2、写明所购买房屋的坐落位置与房屋面积; 3、写明房屋的房价及付款的方式与时间; 4、卖方应在合同中表明在某日前,将房屋的房款交付清;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 问答 房子抵押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买房合同

    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转让抵押财产行为的实现,需要进行两个行为,一个是签订转让抵押财产买卖合同的债权行为,另一个是抵押财产所有权变动的物权行为。而转让抵押财产债权行为并不是必须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因为抵押人与买受人签订转让抵押财产合同的行为,只是一个债权行为,并不会直接导致抵押财产物权变动的结果,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与他人签订抵押财产转让合同行为并不会导致抵押权的消灭,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抵押人仍是抵押物的所有权人,有权将抵押物自由转让给他人。本案中,原、被告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本案中继续履行该协议并不损害抵押权人某银行藤县支行的合法权益,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另外,关于原告请求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手续应否支持问题。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在房屋抵押登记未被注销的情况下,按照现行的产权登记手续,房屋的产权是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在买受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前,买受人实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合同构成履行不能,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能支持。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若买受人同意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情况下,买受人要求出卖人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请求是可以支持的。本案中,作为抵押权人的某银行藤县支行已向法院明确表示只要两被告还清贷款本息,同意办理抵押注销登记。庭审中,原告同意代抵押人即两被告还清抵押权人借款本息,原告也同意代被告偿还债务消灭抵押权,抵押权人应当协助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两被告应当在该房屋的抵押权消灭后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转移手续。原告代被告偿还案外人某银行藤县支行的债务后可向被告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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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买房合同

      非集体组织成员买卖“小产权房”合同是否有效具有很大争议。目前大体有两种观点。一种为有效论。理由是:其一,**高人民法院(1992)民他字第8号复函肯定了农村房屋买卖原则上不以所有权登记为生效要件,同时也间接地肯定了农村宅基地房屋是允许买卖的;其二,从《土地管理法》第62、63条立法本意来分析,其禁止的仅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单独转让,但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发生流转的情况下,该宅基地使用权的附随转让并不禁止;其三,认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符合《合同法》规定小产权房买卖是一种合同行为,对其效力的认定当然要基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只要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形式也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就应该认定为有效合同,因此只要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具备合同要件,就应当认定为有效。另一种观点为无效说。理由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及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有着严格的身份限制。由于“地随房走”的制度,如果允许农村房屋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将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享受主体的扩大化,这与《土地管理法》规定显然是矛盾的。其次,根据《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而用益物权是一种不完整和受限制的所有权,其上所盖房屋自也不具有完整的所有权,故其流转条件不能简单等同于其他具备完全所有权的财产,而应受到限制,其转让合同的效力不能径直认定为有效。
      笔者认为,由于房屋与土地的不可分离的属性,决定了房屋权属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相关性。虽然,我国法律对农民的房屋所有权予以了充分的保护,但基于对农村土地的特殊社会负担考虑,现行法律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流转未予以肯定。而且,农村住宅用地制度是具有我国特色的福利性分配制度,是集体经济组织对其集体内部成员的一项福利性措施,具有很强的身份性。如果允许其向外进行流转,便导致流转标的不适格,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违反了公平的原则,违背农村住宅用地分配制度的本意。根据《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法律对某类纠纷没有明确规定,应该查找国家政策对此规定。国家政策有规定的,适用国家政策进行裁判。因此,根据“地随房走”的制度和我国现行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非集体组织成员买卖小产权房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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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房屋交易

    您好,这个合同是没有效的。不过签订人可能需要承担中介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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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私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房屋交易

    如果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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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攻略 房屋买卖合同怎么签?房屋买卖合同签约流程!

    housetip413
    选好房后需要签合同,很多朋友都不知道怎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还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到底如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流程。
  • 百科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 签约下定

    baike24092
    通常合同成立后要使其达成生效条件,方能形成法律约束力。生效条件是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主体不能胜任,则所签订的契约将不具有法律效果;合同各方的真实意愿;本协议的内容不存在违法、不损害社会公益的情形;一定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
  • 问答 可撤消的房屋买卖合同,可撤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 房屋交易

    协议是无效的要么妥协要么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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