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房屋认购书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如何签订房屋认购书 注意事项

    【案例】
    小明选了一套房子,但总价有点超过预算。正在他犹豫时,售楼小姐说:“看上这套房子的人很多呢!您要真想要,可以缴纳一定的定金,咱们跟你签订一份《商品房认购书》,这房子就算定下来了。”小明听从建议交纳了1万元定金,签了认购书。
    回家后,他思前想后,还是不想签买卖合同。小明找到售楼部想退还定金,但售楼部却告知:按照法律规定,即使不购买这套房子,定金也不能退的。小明傻眼了,这可是自己的“血汗钱”,还是硬着头皮买房子吧!
    现实生活中像小明一样被认购书套牢的购房族不占少数,为何自己交纳的定金就不能退了呢?认购书里约定的预付款,和定金是一样的吗?

    套牢方式1:定金罚则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只要认购书上有“交付定金xxx元”的字样,而您不想签订正式买卖合同,那么您交的定金是不会返还给您的。如果开发商拒绝订立合同,会返还给您2倍定金。
    套牢方式2:没收条款
    如果《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的是“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订金”、“诚意金”或是“预订款”等概念,没有约定“定金”,而您又不想签订买卖合同,开发商是需要向您返还所收费用的。
    但是,开发商一般会在《认购书》里加入了“如果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之后7日内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所收诚意金(或者是其他的各种金)不予退还”的没收条款,一样把购房者套得牢牢的。
    那么,如何防止被《认购书》套牢,4条黄金法则:
    法则1:销售人员给出的“优惠价格”、“保留房号”等各种口头承诺,必须写入《认购书》,且没有歧义。口说无凭,黑字为证!
    法则2:如果您还没有下定**后的决心要买这套房子的话,一定不要交“定金”,可以交订金、预付款、预订款、诚意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等。
    法则3:如果约定的是“预付款”等概念,那么一定仔细看清楚《认购书》里是否含有没收条款,尽量避免此类条款的出现。
    法则4:很多不确定因素**后都会导致难以签订买卖合同,所以认购书里**好含有“退出”条款: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因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存在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由于购房者其他合理原因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认购房屋的,购房者有权放弃认购房屋,开发商应在收到购房者发出的书面通知之后的x日内将购房者所交认购金或定金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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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签订购房认购书有什么注意事项 如何避免认购书陷阱 注意事项

    房屋认购书是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针对购房者制定的协议书,通过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购房定金来约束购房者,以此保证房源销售。然而,现实常发生一些购房合同对购房者不利的问题。那么,签房屋认购书后就一定要买房吗?签了认购书后不买房可以退定金吗?

    什么是认购书?
    房屋认购书也称购房意向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楼盘开盘前,与有意向购买房屋的购房者签定的书面协议。
    认购书签订后什么情况下可退定金?
    1、签约
    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
    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5、房屋认购书无效的情况,定金必然要返还。如开发商还未得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订的房屋认购书是无效的。
    总之,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开发商无需退还定金。所以,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后不一定要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
    **后提醒各位购房者:购买房屋时**好不要签订房屋认购书,而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因为签了认购书,交了购房定金,购房者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便处于被动地位,有些要求会遭到开发商拒绝,使购房者有口难言。而实际上,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房地产交易过程当中的必经程序,属双方自愿行为。如果非要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不可,也应该在签认购书时在认购书上写上以下字样:“如果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不能签署正式合同,卖方应无条件立即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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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认购书里有什么猫腻 签订认购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目前,买房先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定金在很多楼盘销售期房时都很常见。签订认购书有哪些流程?签订认购书有哪些猫腻?如果签了认购书,对房子不满意,能退定金吗?且看专业人士解答。

    怎样签订认购书
    购房者在选好房源,谈妥价格后,便是该去签订认购书了,这个时候还得交付一定额度的定金,开发商此时会把有关的资料和相关文件交给你,并讲清项目进展情况。在签定完认购书后,销售方还应给购房人发放《签约须知》,以便使购房者明白下一个细节,购房人只有明白其中内容,才能顺利签定购房契约,其内容包括:签约地点、购房者应带证件、购房者委托他人签约时有关委托书的证实、有关贷款凭证的说明、缴纳有关税费的说明。
    步骤1规避受牵制条款
    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情况不能完全将过错就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威胁购房人。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购书的话,应当避免该条款的出现。建议购房人要求签订市建委制定的认购书示范文本,该文本充分保护了购房人的利益。该文本第六条规定:“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按照该条款,如因合同条款原因未达成协议的,认购书自动解除,开发商应当返还定金。
    步骤2应按时与开发商协商合同
    认购书中一般约定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购房人应按时前往,否则会造成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如示范文本第五条就规定:“认购人未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解除本认购书的,认购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所以,购房人一定要注意该时间的规定。
    如果购房人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与开发商商谈购房合同,一定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经常会出现认购人不能按时签约的情况,购房人一定要与开发商协商,取得其同意。同时,还应让开发商给予书面确认,认可延期谈判,并约定谈判的具体期限。
    签订认购书注意事项
    房地产合同相对比较复杂,须谈的事项很多,有时须历经数轮,持续很长时间,为避免日后因条款原因无法签订合同情况下退还定金方便,**好在合同正式谈判之前要求开发商出具购房人前来谈判的书面凭证。
    如果违约 定金不可退
    买房没有经验的人,有时会忽视认购书上的一些细节就盲目签字,交纳定金,因而遭遇到一些不必要的购房纠纷。相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来说,认购协议是本约订立之前先行订立的预约合同。 订立预约合同的目的,是在本约订立前先行约明部分条款,将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合同条款的形式固定下来,并约定后续谈判其他条款,直至本约订立。 预约合同的意义,是为在公平、诚信原则下继续进行磋商,**终订立正式的、条款完备的本约创造条件。
    因此, 在继续进行的磋商中, 如果一方违背公平、 诚信原则, 或者否认预约合同中的已决条款, 或者提出令对方无法接受的不合理条件, 或者拒绝继续进行磋商以订立本约,都构成对预约合同的违约,应当承担预约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反之,如果双方在公平、诚信原则下继续进行了磋商,只是基 于各自利益考虑, 无法就其他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致使本约不能订立, 则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不在预约合同所指的违约情形内。 这种情况下, 预约合同应当解除, 已付定金应当返还。也就是说, 若购房者交款后反悔, 违背了认购协议的根本目的, 定金是不能够退还的;若购房者在购房中出现了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的购房磋商行为,定金是能够退还的。
    认购书并非一定要签,如果您对认购书上的内容有疑虑,**好咨询相关专家后再决定签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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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签订认购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其他

    在签订认购书注意事项有哪些?如今买预售商品房,在签订预售合同前,多会签订房屋认购书,以确定双方的买卖意向。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预售等合同前,又签订意向书、预订书等的,如的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权利义务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该意向书、预订书等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此,购房者签订购房预订书时,应与签订预售合同一样慎重,一般来说要注意下面三点:

    (一)确认开发商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预售合同有示范文本,但预订书条款则比较简单,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在预订书中并不写明预售许可证等资质情况,从而规避有关法律规定。对此,购房者不可忽视,因为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认购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预订书基本条款要约定详细。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预订书中必须写明哪些条款,但从法律原则上讲,既然是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因此双方达成一致的基本内容,尤其是房屋位置、面积、单价、总价等必须约定明确,否则通过签订预订书确定买卖意向的目的就很难实现。

    (三)条款内容的约定要合法有效。尽管预订书的条款比较简单,但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并不简单,这也是为何房屋预订纠纷比较多的原因。因此,购房者和开发商在预订书中约定的条款要合法有效,如定金或订金的处理、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等,这些约定如违反有关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范围,则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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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什么是房屋认购书签订房屋认购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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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房屋认购书?签订房屋认购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 问答 签订认购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其他

    一、成立和生效不同

    合同成立只是说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购房这件事协商一致后确定了合同关系,一般来说合同成立需要满足3个条件:当事人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必须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了共同意见;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必须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

    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内的约定条款和约定事项从此产生了法律效力,通常购房合同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生效: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可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比如未成年人或精神有状况的成年人则不具备此能力;当事人的意愿必须是真实体现在合同内容中的;合同内容中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众利益的情况。

    二、签订和签定有区别

    签订一般是指通过协商而订立的合同内容,而签定则是确定合同内容、不再进行更改的意思,所以签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搞清楚这两者的区别。只是现在,无论是“签定”还是“签订”,购房合同或者购房协议(条约)都是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的,现在也多用“签订”,所以一般而言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难保有些开发商以此为由,不兑现部分购房者的应有权益。

    三、合同的签字盖章别忽略

    签字盖章是签订购房合同的必经环节,在法律上,只有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才会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就会被视为无效合同。另外,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对比签字盖章的人是否为本人,如果是被委托人,一定记得要求对方出示合法有效的委托书;而购房者本人在签字之前也一定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后的查验,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让开发商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再签字。

    四、预付款与定金有差异

    一般只有在合同生效之后,购房者才需要给付预付款,它不具有担保性,是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钱款,给付后还可以退还。但是定金其实是一种担保金,在合同签订之前给付,一旦给出就无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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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如何签商品房认购书签订认购书注意什么? 公寓住宅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

    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再一个提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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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事项 公寓住宅

    房屋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内容一般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在房屋认购书中,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不再将房屋转让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而认购人则保证在一定期间内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了保障房屋认购书的履行,开发商一般会要求认购人缴付约定数额的定金。如一方违反房屋认购书约定的合同义务,则定金罚则发生法律效力。认购人违约的,将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开发商违约的,将向认购人双倍返还定金。
    二、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注意事项
    1、签约前,认真阅读认购书条款,**好事先研究《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再决定是否签认购书;签订认购书之前,应要求出卖人提供正式的、供签约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认真研究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全面、细致地与出卖人就合同条款及其他重要的事项进行磋商,确认自己购买房屋和将来能顺利履行合同后,才决定签订认购书。
    2、不要约定给付定金。签订认购书时,如果不是非常确定需要购买该房屋时,**好不要约定给付定金,可以约定支付“订金”或者预付款。同时应明确约定,如因任一方的原因而不能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金(预付款)应全部返还,发现《认购书》包含“所收款项予退还的内容,一定要谨慎,力争将此类条款删除。
    3、签订《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4、把“许诺”写进认购书。销售人员往往会“优惠价格”、“保留房”等许诺引诱购房者签订《认购书》,但有时**终难以兑现,为了防止口说无凭,建议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认购书》并明确约定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的后果。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因签订认购书和交付定金而产生的纠纷。
    5、对于物业、房屋装修以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应在认购书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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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签订好房屋认购书后不想买房,购房定金能退吗? 房屋交易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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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认购书中都有哪些内容?如何签订认购书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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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购书是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需要签的一份协议,但是签订认购书却不是购买房屋必须要经过的一个步骤,大家在办理购房手续的时候一定要清楚哪些是必须要办理的手续,那么手续可以免去办理的麻烦,现在购买新房的时候就可能会遇到签认购书的情况。
  • 问答 签订认购书注意事项是什么啊? 房屋交易

    注意一、房屋的基本信息要约定详尽
    认购书相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来说,条款比较简单。但是也要具备一个合同基本的一些条件,比如楼盘的名称,所买的楼层面积,一般的房屋的一些条件。
    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认购书中必须写明哪些条款,但从法律原则上讲,既然是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所以关于房屋的基本信息要尽量详细的约定清楚,并写入认购书中。
    注意二、有关金钱事项要约定清楚
    认购书中约定的价格也是很重要的,如果是签订这个认购书,它对付款方式约定得相对来说比较粗略一些,一般都是想取得一个首批的资金。
    大部分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时都会收取一定数额的定金,购房者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定金是哪个定,其次要清楚定金之后的处理方式,**好一定要明确违约后果。
    注意三、考察开发商资质及预售证
    对于开发商的资质、商品房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要进行考察。认购书条款比较简单,有些开发商可能不会在认购书中写明预售许可证等资质情况,从而规避有关法律规定。对此,购房者不可忽视,因为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认购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注意四、规避受牵制条款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一定要注意认购书里是否有受牵制条款,例如:购房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此条款没有区分不同情况下的过错方,直接认定为购房者的错误并且不退还定金,这是不合理的。
    所以,**好用市建委制定的认购协议书示范文本,或者和开发商在协议里明确双方在什么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终止协议。
    注意五、开发商的承诺可写进认购书中
    大多数购房者在购房的时候,开发商都会给予一定的优惠、赠送面积等承诺,这些其实都可以在认购书中体现出来的,后期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照样也可以写进去,以防开发商变卦。当然在这里**好也要对违约的处理办法作出一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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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怎样签订认购书 房屋交易

    认购是有销售许可证销售的下定行为,一般只交纳较少的定金,不是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
    签订认购书是比较正式的买房手续,国家有全面的法律法规限定,比如有标准的认购书模板。一份完整的认购书包括出卖人和认购人的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销售依据、价款与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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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如何签订房屋认购书 有哪些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购房者在确立购房意向之后,一般都要与售楼处的销售经理建立联系,在双方初步意向达成一致后,销售经理都会向购房者出示该公司的认购书,并按认购书要求购房者签订并交纳定金或预付款。购房者应认真、仔细地审阅认购书,并向销售经理索取有关房屋的宣传资料及有关文件,在问清楚房屋建筑的进展情况后,有条件的还应实地考察一下。在此基础上,购房者可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或预付款,定金各开发商定的标准不一,几千到几万的都有,一般与商品房价格成正比。认购书一般包括以下基本条款:
    (l)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卖方,即发展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有的开发商将销售工作完全委托给一个房地产中介公司进行代理。因此购房者购房时应弄清楚与之签约的销售经理是哪个公司的,如属于中介代理销售,应注意在合同中表明其代理关系;
    买方,即认购方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代理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代理律师姓名、电话;
    (2)认购物业名称、房号、地址;
    (3)房价:包括房屋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额;
    (4)付款方式:一般规定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一般现房可用一次性支付,期房按分期付款方式,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还要就有关付款方式作详细约定;
    (5)认购条件:一般包括签订认购书的注意事项;关于定金或预付款数额,购房者应与卖方约定一定期限内,买方不买房时由卖方归还定金或预付款本金,并形成书面协议。有的销售方仅以口头表示同意,一旦发生纠纷难以讨还,所以为避免麻烦,**好都以书面形式约定;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付款地点、帐户、签约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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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买房前一般都要先签订认购书如何签订认购书 房屋交易

    认购书约定购房者在限定时间内签订正式合同,否则视为购房者违约,定金将被扣除。搞清认购书及其定金的法律作用是避免纠纷的第一步。
    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必须签认购书。一般来说买卖双方所签订的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卖方,即发展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方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或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人名称、地址、电话。 (2)认购物业。 (3)房价、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 (4)付款方式,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认购条件,签订认购书应注意的事项、定金、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付款地点、账户、签约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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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签订认购书注意什么 签约下定

    baike14805
    签订认购书要注意什么?签订认购书要注意看好里面的内容,要确保都是对自己有利的内容,总之就是要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 问答 签订购房认购书注意事项有什么? 其他

    首先第一步是确认售房企业是否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售商品房的主体应是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是代理销售的机构,必须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授权销售委托书,还需持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和《营业执照》。
    其次,交纳商品房购房款、签订相关合同、认购书、意向书时,一定要向售房人索要盖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印章的合同、认购书、发票、票据等。
    再者,购买商品房除要缴纳合同约定的房款、契税、登记费外,没有如“避税款”、“服务费”、“中介费”等与购房款无任何关系的费用。
    第四,不要参与任何方式的“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市场运作房”等涉嫌违规、非合法性的融资购房。第五,如果要交纳定金,必须看好定金合同,了解合同条款内容,避免进了定金圈套,请理性购房。第六,办理按揭贷款是购房者的选择,房地产开发商有配合的义务,消费者在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对自己能否办理按揭贷款有一个预计。
    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成,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如果销售人员承诺帮助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将此承诺明确写在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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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签订购房认购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其他

    一、签约前认真阅读条款
    签订认购书之前,签约前,认真阅读认购书条款,**好事先研究《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再决定是否签认购书;
    应要求出卖人提供正式的、供签约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认真研究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全面、细致地与出卖人就合同条款及其他重要的事项进行协商,确认自己购买房屋和将来能顺利履行合同后,才决定签订认购书。
    二、认购书中必须出现房屋详细信息
    认购书的认购对象是房屋,所以房屋的详细信息必须要出现在认购书中,包括房屋的地址、认购房屋的楼栋号、单元号、房间号、朝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信息。这也是避免一房二卖的一个方法。
    三、谨慎填写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交易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双方的姓名、地址、电话、证件号码等。对于购房者来说,这里要尤其注意卖方的名称是开发商还是代理公司。如果是第三方销售代理公司,则应该在认购书中注明为代理关系。一旦后期出现什么问题便于追责。

    四、调查清楚开发商资质和楼盘预售证
    签订认购书本来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更应该认清开发商的资质和楼盘的品质。对于楼盘,除了购房者自己的了解和调查之外,更重要的是要看它是否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商无证销售的行为虽然不影响认购书的效力,但还是对开发商的资质问题有一定的影响。而且购买没有预售证的房子,即使签了合同,也无法办理网签、过户,更无法获得不动产证。
    五、约定清楚房屋价格和付款方式
    房屋的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不能使用特价、均价等模糊字眼,付款方式则包括全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等。每一个数字,每一个金额都要认真核对,防止因粗心造成的资金损失。

    六、开发商承诺要写进认购书
    大多数购房者在购房的时候,开发商都会给予一定的优惠、赠送面积等承诺,这些都可以在认购书中体现,后期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照样也可以写进去,以防开发商变卦。当然在这里**好也要对违约的处理办法作出一些规定。
    七、违约责任要提前约定
    合同类性质文书的签订都是为了对双方有一个约定,以及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方法确定。
    认购书也不例外,在认购书中除了要交代清楚自己的关注点之外,比如商品信息,交易详情或者资金往来等内容,更要约定清楚风险处理方法。对双方进行约束,减免出现损失时的风险系数。
    八、小心认购书中的“陷阱”条款
    陷阱条款,或者说是不合法、不合理条款,这种情况存在的样式太多,列出几种常见的来做分析。在实际填写认购书的时候就要多长个心眼儿了,认真阅读,有异议者要及时提出,作出适当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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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签了认购书能退房吗?签订认购书退房还能不能要回定金 其他

    房屋认购书也称之为购房意向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正式销售前,与有意向其购买房屋的购房者签定的书面协议,是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买卖中的习惯做法,如果签订认购书后不买房了定金可以退吗?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5、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认购书无效的情况,定金必然要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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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很多开发商会让购房者签订一份认购书,认购书的内容比合同简单,在签订认购书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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