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商品房面积差怎样计算?商品房面积误差怎么办? 房屋面积

    在房屋销售过程中,有发现房地产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面积的现象,经有关部门测量,确认房屋面积存在误差的怎么办?看看以下内容吧。

    一、商品房面积差怎样计算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1、合同中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时,不管该约定的面积误差是否在3%以内还是以外,均应依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处理。
    2、合同中没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则应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予以处理,这样既可以达到维护合同效力的目的,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又可以**大限度地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实现公平,对双方的合法权益予以同等的保护。
    但如果预购方无力再支付超出约定面积的房款,则应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协商,如果预购方坚持要求解除合同的,应该解除合同。
    3、合同中有“按竣工后实际面积计算”的条款,则应看竣工后面积改变的大小是否在一般建筑面积应有的误差范围之内。因为这一条款的真实意思是允许预售方修建房屋的面积在建筑行业允许的误差范围内与约定面积有一定的差异,但并不是允许房屋面积可以不加限制的任意扩大。
    如果增加的面积是在正常的误差范围内,预购方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而应支付增加面积的款项;如果增加的面积超过正常误差,则应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予以处理。
    二、商品房合同套内面积与实测面积出现误差怎么办
    1、当房屋实际面积增加或减少、商品房实际面积和预售面积不同的,购房者应当委托法定的房屋测绘单位进行测算。
    因为《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
    1)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2)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3)房屋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然后再全面收集证据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2、当商品房面积的误差在3%以内,购房者是不能要求退房的,可以根据合同上约定的每平方米的房屋价格,多退少补。如果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也可以选择不退房。
    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后,商品房的面积可以变更,但要在10日内通知购房者。在接到通知的15日内,购房者可以作出退房的书面答复。在此期间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开发商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购房者有权退房。如果退房,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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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面积误差怎么赔偿? 公寓住宅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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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商品房面积误差如何计算? 面积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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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商品房时,面积误差是一个常见问题。根据规定,商品房设计面积与实际面积相差在3%以内被认为是合理的误差范围。本文介绍了面积误差的计算方法和处理原则,以及购房者的维权建议。购房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以避免纠纷。
  • 问答 关于商品房面积误差规定是如何的? 其他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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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面积怎么 房屋面积

    与开发商签的一般都是建筑面积,是含公摊的,而你自己量的那个叫套内面积,你量的那个不准,而且也不会有人认这个数,房屋面积是由测绘公司来量的,你买房时签的是预测面积,房子建好后开发商要请测绘公司量并出测绘报告,没有报告就没法通过建委的验收。
    这个报告的面积是准确的,到收房或办理房产证时,按照测绘报告的面积进行多退少补,预测面积的误差不能大于或者小于3%实测面积,否则开发商将受到建委的处罚,在3%之内,面积多了,你就得再交点钱,面积少了开发商会退钱,一般都是在领房本的时候才会补,房本的那个产权面积是**准的。
    也有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实测与预测面积误差超过3%,为了防止被罚款而买通测绘公司出假报告,你如果觉得实在有误差只能自己掏钱请测绘公司来量,然后与开发商打官司或投诉到建委。
    另外提醒你,上述情况极少出现,一般都是准的,你自己量的肯定不准,你没算楼板的厚度,而且给我感觉你所说的开发商的面积应该是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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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关于商品房面积误差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面积

    1、首先看看你购房合同中有没有和住宅一样将地下室约定为标的物。
    2、有些开发商会有你所怀疑的行为,就是在误差允许的范围内,在交房的时候与房管局测绘部门勾结将实测交房面积增加。
    3、你首先要做的就是看开发商提供的经过测绘大队盖章的实际面积测量报告。然后再看你的购房合同中关于“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的相关约定。
    4、如果你的地下室属于合同标的物而且适用面积确认及差异处理条款,那么就必须按照该条款处理。有的地方约定误差在正负3%之内,有的地方约定误差在正负5%以内,在约定误差以内的,因为面积差引起的房价变化需要多退少补。超过了误差范围,你有权退房,如果你不退房的话,虽然超过误差,但还需要在允许误差之内多退少补,也就是说主动权在你手里。这个具体规定你需要好好研究一下合同。
    5、误差约定合同上也有计算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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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商品房面积误差怎么产生的? 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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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双方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实测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应依据较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4条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 问答 商品房阁楼怎么面积,有什么规定 房屋面积

    商品房买卖中,单独的阁楼是不计算建筑面积的。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
    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其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就是房屋权利人所有的总的建筑面积,也是房屋在权属登记时的两大要素。
    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房屋的权利人单独占有使用的建筑面积,它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是指房屋的权利人应该分摊的各产权业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那部分建筑面积,内容包括:
    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通常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处理原则为:
    a.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
    b.无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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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公摊面积规定有什么? 公摊面积怎么 房屋面积

    房屋公摊面积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也是广大购房者**为迷惑的一块知识。
    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1)房地产面积的测算,均指水平投影面积的测算。 (2)各类面积的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后结果。 (3)边长以m为单位,取至0.01m;面积以m2为单位,取至0.01m2。 (4)量距应使用经鉴定合格的卷尺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或工具。 (5)楼层高度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房地产面积测算的方法
    面积测算的方法有很多,根据面积测算数据资料的来源,可分为解析法和图解法两大类。房地产面积的测算,主要采用解析法,房屋面积一般采用几何图形法量算,用地面积大多采用界址点坐标法测算,也可以用图解法测算。
    (1)解析法测算面积。解析法测算面积是根据实地测量的数据,例如:边长、角度或坐标等通过计算公式求得面积值。解析法测算面积主要包括界址点坐标解析测算面积和几何图形法量算面积。
    (2)图解法测算面积。图解法测算面积是根据已有的房地产畋,采用各种不同的测量仪器量算出面积。包括求积仪法、称重法、模片法、光电面积量算仪法等。
    (二)土地面积测算
    1、土地面积测算的意义 土地面积测算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取得土地数据资料的关键步骤。通过面积量算,为各级行政单位、各土地权属单位量算出土地总面积和各类土地面积,因此,量算工作是准确掌握土地资源数据的重要技术手段。
    2、丘的测量要求 丘是指地表上一块有界空间的地块。丘有独立生和组合丘之分,一个地块只属于一个产权单位时称为独立丘;一个地块属于几个产权单位时称为组合丘。一般以一个单位、一个门牌号或一处院落的房屋用地单元划分为独立丘,当用地单元的权属混杂和面积过小时,则划为组合丘。丘的权属界线是界止点的连线,按照《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界止点分为三级;精度要求按《房产测量规范规范》执行。
    3、不计入用地面积的范围
    (1)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冷巷、巷道或间距地;
    (2)市政管辖的马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
    (3)公共使用的河滩、水沟、排水沟;
    (4)已征用、划拨或属于原房地产证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的用地;
    (5)其他按规定不计入宗地的面积。
    (三)房屋面积的测算一般规定
    1、建筑面积的定义 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使用面积和房屋产权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房屋产权面积是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3、计算建筑面积的有关规定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优美的环境 (1张)
    ①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②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期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③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④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⑤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⑥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⑦有柱(不含独立柱、单排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⑧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⑨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其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⑩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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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面积误差怎么办,商品房面积变大需要补差价吗 公寓住宅

    商品房交房时的标准面积必须通过房管局测量为标准,一般是商品房卖的时候的面积不是完全正确的,只是大概,一般签合同的时候会说明房子的面积**后以房管局测量为标准,多退少补!
    如果开发商能提供房管局测量的文件,那补差价是具有合理,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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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阳台面积吗? 商品房面积如何计算? 房屋面积



    7月1日起,浙江建筑面积计算有了新规定


      7月1日以后,浙江新出让(或划拨)的土地,住宅套内阳台不论封闭与否,均按1/2计算建筑面积,但按1/2计算后的单套住宅阳台占总面积(不含阳台)比值超过7%的,超过部分就要按全面积计算。







      日前,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国土、测绘、人防和消防等部门,联合制定发布了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对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作出新的规定。



      该标准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浙江新出让(或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执行该标准。也就是说,以土地出让时间为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阳台按1/2计算建筑面积




      阳台是提升居住品质的重要空间,《标准》规定住宅套内的阳台不论封闭与否,均按其围护结构或围护设施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同时,为防止开发企业以阳台名义“偷”面积,《标准》规定按1/2计算后的单套住宅阳台占该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不含阳台)比值超过7%的,超过部分按全面积计算。








    鼓励建设“设备平台”




      为保障住宅今后设备升级空间,《标准》规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含阳台)70.00㎡以下的住宅套型,其与室内不相通的有顶盖的室外设备平台累计水平投影面积小于3.00㎡的,或70.00㎡及以上的住宅套型,其与室内不相通的有顶盖的室外设备平台累计水平投影面积小于5.00㎡的,不计入建筑面积,超过前述规定部分按水平投影计算全面积。









    建筑保温层不计入建筑面积





      为鼓励开发企业做好建筑节能工作,《标准》规定建筑保温层不计入建筑面积。














      《标准》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了建筑工程竣工阶段的规划、绿地、用地、消防、人防和地下管线的测量内容和技术要求,为全省全面推进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改革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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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交房面积误差多少 房屋面积

    交房时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按照合同处理
    合同一般都有关于面积误差的条款
    我们这边是误差3%以内多退少补,超出部分算开发商白送
    少了你可以要求退房,也可以要求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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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面积误差机率高吗 房屋面积

    一般是3%以内的,属于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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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面积允许误差是多少 房屋面积

    一、商品房面积误差有哪些法律规定
      如果双方没有进行约定,则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对房屋建筑面积误差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误差绝对值的大小,通常分为2种情况: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如果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举例说明,假如合同上写的房子面积是100平方,而实测面积是106平方,多了6个平方。根据法律规定的3%原则,也就是3个平方是不用另外付钱的。超出的那3个平方是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每平米价格付给开发商的。反过来如果是少了6个平方,也一样是 3个平方不算,而少的3平方由开发商双倍赔给购房者。
      二、买商品房面积有误差怎么处理
      1、当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时,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一)在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
      (二)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内(如正负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就差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
      (三)超过以上合理范围的误差(如正负误差超过3%),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方退还房价款及其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根据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放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样继续履行合同的,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含),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放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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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面积怎么 房屋面积

    果按你给的公摊占建筑面积的23%,那么套内面积则为95.48平米。因为你没给出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面积,所以,根据你提问中仅给的数据,还不能计算使用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追问
    阳台算是室内面积。开发商基本没送阳台。这样大概能知道算出实际使用的面积吗?
    追答
    套内使用面积就是要用套内建筑面积扣除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面积得出。开发商没有送阳台那就是已计入销售建筑面积124平米中了。
    销售建筑面积124平米=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若按照23%公摊比,你的套内建筑面积就为95.48平米。因为不知道具体的阳台面积和套内墙体面积,所以还不能帮你算出套内使用面积。
    追问
    阳台本身就是内包的式的。阳台面积本身就是我的自己花钱买的面积也不用扣除啊。
    追答
    这里说的扣除也就是分开计算,从公式“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可以看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这三项合计得到套内建筑面积。现在是已知套内建筑面积为95.48平米,你想知道使用面积的话,有2个方法,一是实际沿内墙面量取各个房间的尺寸而得(不含阳台面积);二是量取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面积,再利用已知的套内建筑面积减去套内墙体面积以及阳台面积就得到使用面积。
    以上解释是按照**新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以及《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相关内容。
    追问
    装修公司给我们量的面积是扣除墙体是85平米。这个面积合理吗?是不是合同上的124的面积23%的公摊,再出去墙体的面积就只有85?开发商有没有少我面积?
    追答
    1、正常情况下,房产登记的售房建筑面积是以房产中心认可的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经实测提交的测绘报告上的面积为准,而不以开发商说了算。所以,正常情况下开发商是不能少了面积的。
    2、如果85平米是仅扣除墙体面积的话,相当于墙体面积为95.48-85=10.48平米。是否合理,或者说装修公司量的是否准确,这与你所购户型的墙体分布情况有关,按一般情况看略微多了些。要不你附上带尺寸标注的户型图,不然,真的没法清楚解答具体数据。
    追问


    追答
    以下计算参数情况:墙体按照24墙考虑,阳台按照新规范对凹形阳台按照结构底板净面积的一半计算。
    墙体面积约为8.57平米;阳台面积为5.92平米。使用面积=95.48-8.57-5.92=80.99平米。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计算是依据图上标注尺寸,以及公摊比23%来计算的。而实际的各个面积指标应以实测的测绘报告为准。
    追问
    啊,使用面积这么小?!!
    追答
    套内使用面积就是功能房间能使用的净面积,也就是124平米的套型建筑面积要除去公摊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面积(当然封闭的阳台仍可以作为室内空间使用),才是套内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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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赠送面积怎么 商业用房

    一、套内使用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是每套住户房屋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净面积的总和。其中包括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不包括吊柜)、户内楼梯(按投影面积)。

    注意:

    1、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房间时,其一半的面积净高不低于2.1米,其余部分小净高不低于1.5米,符合以上要求的可计入使用面积;否则不算使用面积。

    2、每户阳台(无论凹、凸阳台)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不计算使用面积;超过6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阳台净面积的1/2折算计入使用面积。

    二、套内墙体面积

    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各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投影面积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shzyshange44

    三、公用建筑面积

    1、单元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由两部分组成

    ①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其功能上为整楼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之建筑面积;

    ②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公用建筑面积不包括任何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2、公摊面积怎么计算

    将整栋的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每套房屋的公摊面积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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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阁楼怎么面积 房屋面积

    阁楼面积计算方法

    1、我们一般购买顶楼房屋都附赠阁楼,购买底层一楼房屋都附赠小花园。2.2米以下不记入产证

    2、其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房屋测量规范》的规定,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2.20米以上(含2.20米)的建筑。这样,以2.2米为界限,一般来说,2.2米以下阁楼不构成房产概念,只作为附属物,是不记入产权面积的。

    3、它的计算方法: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

    4、其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5、其实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如楼板到两个坡的A、B两点(两个坡不对称)的距离超过2.10m,则AB之间的范围全算建筑面积。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阁楼算不算建筑面积?阁楼面积计算方法的相关问题,关于阁楼面积的计算以及它算不算建筑面积,这些问题以上我们做了一些说明,我们若是有不太明白的消费者可以参考上面我们为大家介绍的,这样我们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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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赠送面积怎么 房屋面积

    赠送面积是开发商“打擦边球”的做法,赠送的面积也不会写进购房合同,但是某些楼盘推出的甚至高达100%的赠送面积,难保不让人不心动。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新规》)开始实施,飘窗、阳台、地下室等“偷面积”举措行不通了,“赠送面积”将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这引起了市民的热议。据了解,东莞目前暂没出台本地的相应的执行细则。
    “赠送面积”成为吸引购房者的利器,不少楼盘屡试不鲜。在走访中,笔者发现大部分楼盘仍可“送面积”,尤其是Loft户型和大户型。当笔者提及新规时,楼盘销售人员则表示“目前楼盘已经通过审批,还可以赠送面积,还没通过审批的楼盘就没有这个优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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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阳台怎么面积 商业用房

    一、阳台定义:阳台泛指有永久性上盖、有围护结构、有底板、与房屋相连、可以活动和利用的房屋附属设施,供使用者进行室外活动和晾晒衣物的空间。阳台按结构形态可划分为凸阳台、凹阳台和凸凹复合型阳台(以下简称复合型阳台)三种基本类型。凸出房屋外墙的阳台为凸阳台,凹入房屋外墙的阳台为凹阳台,当阳台由凸凹两部分构成时,为复合型阳台。
    二、阳台计算规则:阳台当其上盖高度小于两个自然层时,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阳台上盖与阳台围护结构外围的水平投影线不完全一致时,按上盖或阳台围护结构较少的水平投影计算一半建筑面积;当上盖宽度不大于0.6米时,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阳台当其上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自然层,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一户的阳台板相连的两个相邻阳台按一个阳台计算指标,并相应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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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公摊面积怎么 房屋面积

    公摊面积范围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公摊面积如何计算?
    1、首先要了解公摊系数,公摊系数是一栋建筑的总公摊面积与总套内建筑面积的比例。但公摊系数只针对单一建筑,建筑不同,公摊系数就不一样,每栋建筑都有自己的公摊系数。
    2、公摊面积算法总体公式:分摊面积=各单元的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分摊系数=共有建筑面积总和/参加分摊的各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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