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补交公积金贷款? 补交公积金可以贷款 公积金

    为贯彻落实潍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7年1月24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制度的通知》中关于补缴住房公积金及补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精神,规范住房公积金补缴及补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管理,对补缴住房公积金及补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定如下:








    住房公积金补缴及补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一)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潍坊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潍政办发【2016】3号)中相关补缴的规定。

      

    2、补缴住房公积金仅限于欠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3、申请补缴住房公积金必须由单位统一办理,职工个人不能办理补缴业务。

      

    4、单位应当为所有应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统一办理补缴,不得仅为应补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中的一位或几位职工办理补缴。

      

    (二)如职工公积金账户属于已经正常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之前12个月中存在断交月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补缴的,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属于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之前12个月内新开户或新转入,且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之前12个月中有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视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将不能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之前12个月中存在断交月份、且有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应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补缴清册及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一致,否则,应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须与代理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代理单位一致,且《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中应有“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委托,代办社会保险事务”的内容。

      

    3、新增或转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时间应不早于入职或调入新单位时间(以新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补缴的缴存基数应不高于正常缴存基数或新单位实际应发放工资标准,补缴月数视为连续缴存月数。



    (三)凡已缴存(含补缴)的住房公积金除因计算错误等原因,原则上不得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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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补交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补交? 怎么才能更多的贷款 公积金

    为贯彻落实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1月24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制度的通知》中关于补缴住房公积金及补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精神,规范住房公积金补缴及补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管理,对补缴住房公积金及补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定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补缴及补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一)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潍坊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潍政办发【2016】3号)中相关补缴的规定。

    2、补缴住房公积金仅限于欠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3、申请补缴住房公积金必须由单位统一办理,职工个人不能办理补缴业务。

    4、单位应当为所有应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统一办理补缴,不得仅为应补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中的一位或几位职工办理补缴。

    (二)如职工公积金账户属于已经正常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之前12个月中存在断交月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补缴的,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属于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之前12个月内新开户或新转入,且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之前12个月中有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视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将不能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之前12个月中存在断交月份、且有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应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补缴清册及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一致,否则,应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须与代理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代理单位一致,且《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中应有“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委托,代办社会保险事务”的内容。

    3、新增或转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时间应不早于入职或调入新单位时间(以新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补缴的缴存基数应不高于正常缴存基数或新单位实际应发放工资标准,补缴月数视为连续缴存月数。

    (三)凡已缴存(含补缴)的住房公积金除因计算错误等原因,原则上不得申请退还。

    二、关于贷款审查时正常缴存的认定条件

    审查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对正常缴存的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即:自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12月前已开户缴存,或虽开户时间不足12个月,但单位已开户并连续缴存超过12个月,按照有关规定为其进行补缴后,连续缴存超过12个月的。

    2、借款人所在单位所有职工欠缴住房公积金2个月以内的,可视为正常缴存。

    3、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2个月(含)以上的,原则上其所有职工均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考虑申请贷款当月是否已缴存,从申请贷款的上月开始计算欠缴月数,累计欠缴月数达到2个月及以上的,不能申请贷款)。

    4、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补缴住房公积金,补缴的月数视同连续缴存。

    三、调整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审核的环节

    为减轻单位经办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和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审核资料的工作压力,在办理补缴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仅审核其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否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等条件,与申请贷款相关的条件的审核调整到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环节进行,办理补缴时不再全面审核。为防范为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而突击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单位和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时应满足上述条件要求,否则该职工即使补缴了住房公积金,也不能视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将不能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温馨提示:

    1、凡由单位为其办理补缴住房公积金且有贷款意愿的职工,应认真了解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条件,避免出现因对政策把握不正确而无法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2、欠缴住房公积金月数的计算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信息系统自动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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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公积金可以补交? 公积金补交? 怎么才能更多的贷款 公积金

    Q
    我16年6月开始交的,17年3月换工作转移公积金后,新公司忘记缴纳3月份的了,上个月给我才补交了三月的,其他月份都是足额正常交的,请问我现在申请公积金的话可以吗,符合连续12个月政策不?

    A
    您好,您要了解的内容如下:

    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账户按月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时往前推12个月无断缴),且缴存账户状态正常;因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断缴1个月的,补缴之后视为正常;断缴2个月以上的,视为缴存账户不正常;补交之后再正常缴存3个月以上即可申请贷款,无补交的,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即可申请贷款。

    贷款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补缴的金额不参与贷款额度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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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怎么补交公积金? 公积金补交? 怎么才能更多的贷款?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公积金断交有什么影响,公积金断交可以补交吗?

    公积金断交有什么影响?

    公积金断交有什么影响呢?首先、住房公积金已经断交,账户是不会被取消的,只是如果不是持续的交,那么你买房子的时候,不能够用来贷款,只能提取账户里面钱来用。只有持续的交,(一般是6个月),才能够用来贷款。


    公积金断交有什么影响

    其次、住房公积金已经断交,账户其实是能转的,转移到你现在工作的城市。但是要买的话,要根据你工作的城市的政策来定。第三、住房公积金已经断交,如果想要注销,那么先要重新的设定你住房公积金的卡,建议到银行去问一下比较好。

    **后、住房公积金已经断交,公司可能已经给你购买过类似保险的东西,可能每个月都会有几十块钱可以用来买常规药,当然,如果你不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可能也就不会再往这里面打钱了。不过一般的不会和医保有关,如果真的是有关的,那么也需要更改医保账户之后再取消,还是建议到银行来问一下,他们应该会有相关记录。

    公积金断交可以补交吗?

    据了解,公积金断交是可以进行补交的,公积金断交3个月后补缴仍有效。根据规定,需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后,才能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其中补缴不计算在正常缴存期限内。申请公积金贷款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包括:申请贷款时公积金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开户时间满足6个月以上、公积金余额有月缴存额6倍的金额。

    日前发布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提取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还款部分政策做了部分调整。即日起,“二套房”认定放宽标准,市民还能申请逐年提取按月冲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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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公积金补交?哪些情况可以补交公积金? 公积金

    单位可以申请补缴。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按照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连续缴纳一年且中间无欠缴情况的,各地办法不一样,有的地方要求是连续正常缴纳,中间出现欠缴就不算连续。有的地方则把欠缴补上也算连续。

    公积金补缴流程如下:第一,可以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第二,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第三,核准程序,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

    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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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公积金补交?哪些情况可以补交公积金? 公积金

    (一)送缴方式办理:

    1、单位经办人到归集窗口办理汇缴登记,工作人员受理后,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及一式三联的支票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交单位经办人。

    2、单位经办人持支票或现金及支票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到指定的受委托银行窗口办理缴存手续。

    3、受委托银行收讫支票或现金后,将一联盖章后的支票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退给单位经办人。

    4、单位经办人持银行盖章的支票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及《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到出纳窗口,出纳人员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专用章,退单位留存。

    (二)签订银行小额代扣方式办理:

    1、单位经办人到归集窗口领取一式三份已加盖管理中心章的《青岛市以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协议书》。

    2、单位经办人将加盖管理中心章、本单位公章的《青岛市以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协议书》送本单位开户银行。

    3、单位开户银行在《青岛市以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协议书》上加盖业务章后,留存其中一份,第二份由单位留存、第三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管理中心。

    4、管理中心根据单位经办人送回的《青岛市以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协议书》办理协议登记。

    5、管理中心依据协议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扣划资金、登记住房公积金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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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公积金补交补交公积金要去哪里办理呢? 公积金

    可以补交的。
    补交住房公积金:
    一、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 1、单位为全部职工补缴 ⑴正常汇缴后的补缴。单位办理一个月或数个月整体欠缴的补缴业务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⑵首次汇缴前的补缴。单位办理自设立至首次汇缴前住房公积金补缴,且补缴时段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以上补缴业务由银行网点受理后按“单位补缴”业务处理,并在电脑系统备注栏中注明补缴月份。 2、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 个人补缴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或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在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按下列业务流程操作。 ⑴漏缴的补缴。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与补缴月份相对应的劳动合同、人事调动通知单或工资发放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⑵少缴的补缴。对应月份已汇缴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原则上不予办理个人补缴。因计算错误等原因确需补缴的,应提供职工工资清单及单位补缴说明。 二、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 1、单位为全部职工补缴 单位办理自设立至首次汇缴前住房公积金补缴,且补缴时段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后通知银行受理网点办理补缴。 2、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 个人补缴月份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或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超过10000元(不含10000元)的,应由单位提供职工工资清单、补缴说明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汇总核准表》(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后通知银行受理网点办理补缴。 三、核准程序 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 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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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公积金补交补交公积金要去哪里办理呢? 公积金

    可以的,补缴一年以内的公积金只需去建行柜面办理,具体需要什么资料可以打建行的电话进行咨询。你的一年以外了,是需要到公司所属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具体需要什么资料也可以打电话向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与确认。
    我所在的地区是这样的规定,请你先打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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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补交公积金贷款? 北京公积金补缴可以贷款 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较低,月供压力小,人们贷款时往往优先选择公积金贷款。



    但是办理公积金贷款对于公积金的连续缴纳是有要求的,以北京市为例,除退休人员外,原则上要求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交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纳的状态。达不到要求无法办理。






    以北京为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第一种: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第二种: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第三种: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既然公积金有严格的连续要求,那么公积金能补缴吗?



    答案是可以的,不过公积金不能个人补缴,只能通过公司才可以。如果是因为换工作引起的断缴,可以和新单位商量办理公积金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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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补缴的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补交? 怎么才能更多的贷款 公积金




    1.咨询购买二手房是否需要补交供热费。2.咨询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是否需要担保人。



    1、应提前向卖方了解该房屋是否拖欠供热费,如拖欠供热费购房时应明确责任方。2、需要房产证,税票,公证书,结婚证,身份证。需要两位正常缴纳一年以上公积金的担保人。




    展旦召苏木福茂城村村民,来电反映1、被无故取消“国家级精准扶贫户”,认为不合理;2、来电人的侄子26岁是孤儿,希望政府能够给予一定的帮扶。




    经展旦召苏木调查、核实,现答复情况如下:1.关于来电人反映被无故取消“国家级精准扶贫户”问题:经调查、核实,根据精准脱贫文件精神,经召开专门会议,来电人家符合脱贫范围及条件,因此,才取消了来电人家的精准扶贫户,即不是被无故取消了“国家级精准扶贫户”。2.关于来电人反映自己的侄子26岁是孤儿,希望政府能够给予一定的帮扶问题:来电人的侄儿 可以向苏木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公室申请救助,如若来电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旧政府家属楼下底商,反映马路道牙过高,导致车辆无法停到商铺门前。





    按市政建设要求,此路段道牙铺设高度与街道边整体道牙高度相统一,且有预留出入口,符合规定标准。




    惠民小区住户反映:供热管道经常出现故障,希望退供热费。




    属于绿色庄园小区内地下供暖管道破裂跑水故障,应由业主共同或物业帮助维修更换。不是天庆供暖公司主管网问题,不符合退费相关规定,经与天庆供暖公司联系核实,通过物业组织抢修,现已恢复供热。




    展旦召苏木柳林一社村民,反映十个全覆盖所建羊圈未搭顶,来电求助。




    经展旦召苏木调查、核实,现答复情况如下:该社即将开始继续搭建顶子,来电人请与村主任联系,村主任将具体对接施工队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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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公积金补交?补交公积金的条件和方法是什么? 公积金

    公积金可以补缴吗
    公积金是可以补缴的。
    1、到当地公积金核心咨询补交公积金的事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书”,把这份说明书拿回所在的单位,现到公积金核心办理。
    2、与所在的单位商量让单位给你补交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愿意的,因为需要单位写一份补交证明,而补交证明是按公积金核心的固定格式,里面感觉是强调了是公司的责任。
    3、证明写好后,盖印,把证明交回到公积金核心,等待审核。
    4、让公司给你的公积金帐号补交费用,这笔费用包括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都是由你本人承担。
    5、有一种特别麻烦的情况是,如果你之前一直没有买公积金,而你到了新公司要新公司补交,这就要看新公司是否愿意了,因为补交只能是补交之前的部分,所以公司可能还要证明你的入职日期,这一点就需要你自己与公司协商好。
    公积金可以补缴吗
    哪些情况可以补缴公积金
    1、缴存单位为新录用的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时间明显滞后于事实上劳动关系形成时间的,这期间未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为职工进行补缴;
    2、因未及时进行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提高的,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差额部分进行补缴。(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工作者每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后的差额补缴须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3、单位调入未及时确认,应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具体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补交还需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可以登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网站查看住房公积金补交相关办事指南以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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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住房公积金补缴?住房公积金可以补交 公积金

    人物:刘某、A公司。

    起因:2010年8月,刘某入职A公司。入职后,A公司仅为刘某购买了五险并没有购买住房公积金。

    经过:2017年5月。刘某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反映公司未为其足额缴纳2010年8月至2017年5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并提交了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材料。

    结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A公司发函要求A公司为刘某补缴住房公积金,并要求A公司将公司应补缴部分存入刘某公积金账户内。A公司收函后以刘某追缴公积金已过时效为由拒绝为刘某补缴,且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问题

    那么,刘某主张要求A公司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要求是否已过追缴时效?





    苦思冥想



    王飞律师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及第十五条第一款“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具有强制性、义务性、专项性的特性,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刘某是A公司的员工,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应当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法律没有规定住房公积金的追缴期限,A公司的主张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刘某申请A公司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并未过时效,A公司理应为其补缴。





    碧波荡漾



    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题外话



    很多时候我们知道法律的规定是如何,也知道应该怎么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到了真的碰到自己权益被侵害时,可能我们也只会是在心里咒骂几句,亦或者与旁人抱怨一下。难道真的是因为我们习惯了忍受而不会高声呼喊或者是碍于各种社会压力而不得不妥协?我想这些都不会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你的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导致你自己不想再花时间和金钱去维权,再加之其他的一些外部条件的催化,让你已无心再去尝试,只能抱着少一点损失的心态来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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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怎么补缴公积金? 公积金补交? 怎么才能更多的贷款 公积金

    我们都知道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住房储金,买房很多情况都可以用到住房公积金,当我们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大家很关心的一个话题,那么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下文将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

    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贷款**高限额、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能力和房价成数四个方面来计算,四个条件得出的**小值就是申请人可贷的**高数额。一般是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后,由银行经过审核给出,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应该视各地公积金中心规定而定;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各地公积金中心也会对贷款**高限额做出约束。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按账户余额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15倍或者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因为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不一样,在按照账户余额计算的时候,有的地区会按照账户余额的15倍计算,有的则会按照20倍计算。

    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或者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简单来说,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但具体情况所应用的标准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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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补交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买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9、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1、5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也可以同时申请提取,但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应付房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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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公积金可以补交? 公积金能不能补交,如何补交? 公积金

    为贯彻落实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1月24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制度的通知》中关于补缴住房公积金及补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精神,规范住房公积金补缴及补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管理,对补缴住房公积金及补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定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补缴及补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一)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潍坊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潍政办发【2016】3号)中相关补缴的规定。

    2、补缴住房公积金仅限于欠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3、申请补缴住房公积金必须由单位统一办理,职工个人不能办理补缴业务。

    4、单位应当为所有应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统一办理补缴,不得仅为应补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中的一位或几位职工办理补缴。

    (二)如职工公积金账户属于已经正常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之前12个月中存在断交月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补缴的,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属于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之前12个月内新开户或新转入,且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之前12个月中有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视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将不能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之前12个月中存在断交月份、且有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应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补缴清册及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一致,否则,应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须与代理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代理单位一致,且《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中应有“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委托,代办社会保险事务”的内容。

    3、新增或转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时间应不早于入职或调入新单位时间(以新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补缴的缴存基数应不高于正常缴存基数或新单位实际应发放工资标准,补缴月数视为连续缴存月数。

    (三)凡已缴存(含补缴)的住房公积金除因计算错误等原因,原则上不得申请退还。



    二、关于贷款审查时正常缴存的认定条件



    审查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对正常缴存的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即:自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12月前已开户缴存,或虽开户时间不足12个月,但单位已开户并连续缴存超过12个月,按照有关规定为其进行补缴后,连续缴存超过12个月的。

    2、借款人所在单位所有职工欠缴住房公积金2个月以内的,可视为正常缴存。

    3、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2个月(含)以上的,原则上其所有职工均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考虑申请贷款当月是否已缴存,从申请贷款的上月开始计算欠缴月数,累计欠缴月数达到2个月及以上的,不能申请贷款)。

    4、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补缴住房公积金,补缴的月数视同连续缴存。



    三、调整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审核的环节



    为减轻单位经办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和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审核资料的工作压力,在办理补缴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仅审核其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否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等条件,与申请贷款相关的条件的审核调整到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环节进行,办理补缴时不再全面审核。为防范为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而突击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单位和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时应满足上述条件要求,否则该职工即使补缴了住房公积金,也不能视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将不能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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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住房公积金断了怎么办?补交 公积金

    可以申请公积金补缴。
    公积金补缴: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公积金补缴流程如下:
    第一,可以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
    第二,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
    第三,核准程序,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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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住房公积金可以补交?如何补交 公积金

    个人没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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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公积金可以补交补交需要什么手续?补缴可以申请贷款?多谢! 公积金

    1、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确实存在对职工应缴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则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2、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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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住房公积金补交?流程是什么呢?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断交一年了,可以补交。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漏缴或少缴职工以前年度(月度)的住房公积金,应从发生漏缴或少缴的首月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

    一、单位办理补缴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一式四联;

    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四份;

    3、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时,需提供经社保部门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或经主管部门核准的工资审批表、调令等材料,以证明职工的补缴时间。(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二、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到住房公积金一楼营业大厅对公柜台办理补缴业务。

    2、中心受理后,中心柜员将加盖业务受理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第一、二、三联交由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窗口办理补缴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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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公积金补交?公积金的断交会有什么影响? 公积金

    影响:

    如果公积金停交,已经办理的贷款是不会受影响,但在还清之前你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不能支取。‍

    注意:

    现在当你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断交公积金,是会影响贷款利率的。当连续断交三个月,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利解除公积金贷款合同或者执行商业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会先要责令交完欠下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

    拒不缴存的话,就会被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1)欠缴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单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2)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法:尽快补交公积金,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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