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土地使用权类型 其他
<使用权类型>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
所谓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它是有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划拨则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法不同,也就决定其权利的不同。由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则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换句话说,可以进入市场。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则不能进入市场,只有在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后方能享受同样的权益已有8个回答
问答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 房屋交易
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取得的方式分为出让、划拨、出租、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等。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农用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已有2个回答
问答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已有3个回答
问答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产权产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已有5个回答
问答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其他
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已有3个回答
问答 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 中国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产权产证
只要是中国公民应该清楚知道,我国将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土地类型,而针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无论是国家机关、企业、公民个人等具备法定条件的组织团体,还是个人只享有使用权。至于土地使用权是否包括房屋?能否抵押贷款的具体内容还是随小编继续往下看看!
一、土地使用权的介绍
1、土地使用权是个人、国家机关和农民集体等享有对国有土地或是集体土地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其中所指的土地包括农村的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用地的使用权。
2、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通过划拨、出让、出租和入股等方式取得的;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3、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会根据土地使用的性质不同而不同,其中居住用地(也就是住宅用地)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的年限为50年、科、教、文、卫和体育用地的年限为50年;仓储、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土地使用权是否包括房屋?
土地使用权其实是不包括房屋的,因为土地使用权只是拥有使用权的公民个人、单位组织、集体等等依法按规定所享有对土地的占有、利用等权利,而对这块地上的房子并不一定是享有使用权的,而且土地使用权里面也并没有包括房子。
在这里提出土地使用权是否包括房屋的,可能是部分人对于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没搞清楚的,所以下面就来简单的讲一讲。
1、在城市里购买房屋的业主除了对自己所购买的房屋拥有所有权之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毕竟房子是建在土地上的。
2、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和相关的附属设施是合法合规建造着所有的,但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并不是享有所有权的。对于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其使用权也会随着消失。
3、像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大区别就是年限,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的,只要房屋没有灭失就可以一直享有(当然要是合法合规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从70、50到40年不等。已有4个回答
问答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呢? 产权产证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权的分类与期限也不相同。
**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已有4个回答
问答 请问土地使用权有哪几种类型? 其他
土地使用权有以下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有偿取得和行政划拨,其中有偿取得方式有: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凡是商业、进融、商品房等六类经营性用地都应纳入土地出让范围。 2)国有土地租赁。 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4)国有划拨土。是指原属城市国有土地,国家应建设需要,无偿划拨给建设单位使用的土地,非经营性用地,目前采用行政划拨方式。已有1个回答
问答 土地使用权有几种 其他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有以下几种:
1、划拨 :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 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并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2、出让 :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 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者在足额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后,有权取得该土地在一定年限内的使用权利,并可以将该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转让、出租或抵押。 3、土地使用权转让 :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4、土地使用权出租 :是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 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土地使用权抵押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 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6、农村集体土地 :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 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已有3个回答
问答 各位好,我想了解: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其他
土地使用权(land user)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
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已有3个回答
问答 如何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哪几种方式? 其他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途径有:出让、划拨、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已有4个回答
问答 土地使用权 其他
土地证和建房证不一样的,土地证是您有使用该块土地的合法证明
建房证是 您享有在改土地上建房资格证明已有8个回答
问答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划拨 其他
一含义:1、划拨土地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对价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简单说来,就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二、区别
1、使用权性质不一样
2、出让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可能出点使用费用(非出让金),也可能一点不出费用。
3、使用的权限不一样。划拨土地不能转让,出租,抵押等;出让土地在出让期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4、使用期限不同,出让土地有具体使用期限,使用期届满返回国家,划拨则无时间限制。已有1个回答
问答 不是属于土地产权变更的是() a土地使用权出让 b依法继承土地使用权 c土地使用权转让 d土地使用权出租 房屋交易
D只是出租权,土地产权没变。已有1个回答
问答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划拨? 其他
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指出了,
【定义】:
不管是出让还是划拨有个共同点,也是必须的前提,一宗土地须依法征收过后成为国有建设用地才行、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具体的出让方式就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四种。
【划拨土地】: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区别】:从时间上来讲,出让的都是有年限的,例如工业用地50年,居住70年;
而划拨是无期限的。
从金钱上面来讲,出让都需要交出让金的,一般都是市场价。划拨的需要缴纳征地补偿、安置补偿等成本费用就可以供地了。
从性质上来讲,划拨土地都是市政公共设施和机关办公、公益事业、重点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都是属于无盈利性质的。
【弊端】个人认为,出让的弊端:1、出让年限过长,例娱乐、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如果随着土地出让加快,可以出让的地块也随之减少,那么几十年后,还有什么地可以出让。2、出让方式中的拍卖、挂牌以价高者得的单纯形式,那么造成的就是有些土地价格抬高,虚高。**明白就是房地产业的,地王现象。
划拨的弊端:把一些好的地块无偿划拨给了一些机关、企业,等到机关、企业搬迁、破产,需要处置土地时候,资产都流失了!已有4个回答
问答 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几种情形 产权产证
城市基础工程建设、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和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划拨土地,以及政府认为有必要收回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已有3个回答
问答 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几种情形 政策法规
是指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时,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地政部门经批准后依法收回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78条第1款规定: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专用土地论处。依据《土地管理法》第5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已有5个回答
问答 土地使用权和住宅使用权的区别 其他
土地使用权是对土地使用权证上载明的登记事项享有的使用权利,房产证明是对房屋所有权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已有9个回答
问答 买房土地使用权怎么弄? 如何买土地使用权 产权产证
住 宅 土 地 使 用 权
每篇一词
释义:土地使用权是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住宅土地使用权主要是业主对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目前一般是70年。
缘由: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其中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一事做了说明和解释,将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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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Ⅰ
两种来源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来源主要有两种类型:
1.划拨。一般是政府用地、军事用地、教育用地等。是国家无偿给使用方使用的。
2.出让。一般是企业用地、城市商品房或者商业性用地等,是使用方花钱买使用权限的。
我国的土地证是使用证,不是所有权证。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为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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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Ⅱ
土地到期案例
①
南山金桃园小区
非住宅部分土地期满政府无偿收回
2011年,金桃园大厦业主被告知,在土地期满后,深圳政府将无偿收回金桃园大厦地块使用权。随后,金桃园被媒体报道成为:“全国第一家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将被政府无偿收回的物业”,引发了极大的舆论风波。
深圳政府出面澄清:金桃园大厦中住宅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依据《物权法》规定自动续期,非住宅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问题,依照届时执行的法律规定办理。
②
罗湖国际商业大厦:
按照公告基准地价的35%补缴续期
罗湖国际商业大厦,同一幢楼有20、30、40、50年等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早的在2001年就已经到期。
2004年,深圳出台《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土地期满,可按照公告基准地价的35%补缴续期。国际商业大厦得以成功延期。
③
福田长城大厦
补地价557元/平
2016年3月,福田长城大厦一位业主向政府递交土地延期申请,成功把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从原来的50年延长到了70年。
这套房屋面积是80.58平方米,补缴金额为44940元,平均每平米补缴了557元。照此计算,深圳住宅续期补缴的金额大概是房价的万分之五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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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Ⅲ
专家解读
杨立新:建议续期问题从这三方面考虑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目前,关于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续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目前的法律条文由于缺乏细则,如何“自动续期”存在不确定性,难以操作。
续期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
一是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
二是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
三是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
常鹏翱:不必担心个人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收回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意见》尊重并回应了民意,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既然研究的是续期的法律安排,并强调形成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那么就意味着,对于个人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政府会收回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张茂荣律师:民众“过度”解读住宅用地到期续期
(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主任,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
个人觉得民众对于《意见》关于住宅用地到期续期存在过度解读的情况:
一方面土地使用权属于物权,相关问题只能通过立法解决,不可能通过国务院文件解决,《意见》仅仅明确研究安排,既不涉及到期后如何续期,更不涉及是否需要付费;
二方面物权法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如果付费续期则属于有条件续期,就不再是“自动”。
李宇嘉:产权续期 对不动产定价影响很大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不管是不动产统一登记还是统一信用代码,以及不动产到期如何续期,保护私有产权,这个角度来看,我们现在要从税收制度改革的变化,从原来的土地财政,间接的转换到不动产税以及持有税,在这种情况下的话,公共财政建设的需要,必须有一个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不动产所有权问题必须明确。不动产始终处于不明确中,风险到底有多大。现在的不动产定价基本上是按照70年的产权设计,如果续期的话,对不动产的定价影响非常大。
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草根层面充斥着民粹式的批评和建议;而业内一方,或主要抓住《物权法》在“自动续期”上语焉不详不放,呼吁尽快发布细则,或呼吁借着到期的契机,向“年租制”和房产税的现代公共财政转型。
但不管如何,土地出让收入能全部用到“雪中送炭”的公共服务上,这是减少争议,顺利续期的唯一出路。已有5个回答
百科 土地使用权到期 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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