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常州房产税实施细则 常州楼市

    房产税
    (1)时间认定: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
    【解读】:新购住房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后一页上打印的日期为准。
    (2)缴纳房产税时间怎样确定?
    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解读】:看房产证上的日期,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一年时间的,按月计算。
    (3)征收对象:本市居民二套房、非本市居民新购房
    【解读】:征收对象具体包括两类:
    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4)界定三类免征对象
    A.对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给予优惠
    【解读】:本市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唯一住房,因为改善居住条件而新购住房的,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先按规定核定征免房产税,当其在新购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对新购住房已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B.对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购房需求给予优惠
    【解读】:对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且属该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C.对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给予优惠
    【解读】: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一是,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二是,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5)如何进行征免认定?
    对于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照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
    【解读】:家庭成员情况:夫妻、未成年小孩,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结婚证等;
    市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查询单。
    具体申报流程、需要材料确认后马上通知?
    (6)计税依据:交易价格的70% 税率: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
    【解读】: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
    (7)征税面积如何计算?
    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
    【解读】: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即,对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 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

    【以一个三口之家的本市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加上未成年子女)为例】
    例①
    原有50平方米住房
    新购110平方米住房
    将这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53.33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积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暂免征收房产税。
    例②
    原有150平方米住房
    新购110平方米住房
    将这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86.67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积已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中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面积(260平方米减去180平方米,即8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例③
    原有250平方米住房
    新购110平方米住房
    由于该居民家庭原有人均住房面积达83.33平方米,已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住房的全部面积(即11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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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房产税实施细则 房产税试点城市 房价

    news2706837
    产税条例是以房屋为征税器材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房钱收入为计税按照,并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富税。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的细则是什么?并且房产税试点城市有哪些?
  • 问答 房产税实施细则全文都有什么内容? 房产税费

    一、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二、征收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三、计税依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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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深圳房产税2023实施细则 税费方式

    baike36625
    深圳房产税2023实施细则:①通常在深圳的城市区域,或者是深圳下面的县城区域等地方建造房子的话,那么是需要按规定支付房产税的,但是不包括农村地区建造的那些房子在内。②如果是独立设置在房子以外的建筑物,通常不需要额外的征收房产税,比如说室外的一些游泳池等等。③房产税的征收其实也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按从价计征的标准来执行,而另外一部分是按从租计征的标准来执行。
  • 资讯 陕西回应房产税实施细则 房价

    news2825997
    陕西省政府日前出台的一则关于印发房产税实施细则的通知,在网上引发热议。
  • 问答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房产税费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
    ①房产税在城市,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就是说在农村是暂时不会征收房产税的,而且现在的房产税只有几个城市在试点征收,也不是所有的城市都开始征收房产税。
    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针对于一些产权不确定或者是因为房屋成点原因导致纠纷没有解决的话,由房屋的使用人来缴纳。
    ③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不过省市人民政府也可以就缴纳的额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是按照12%的税率进行收取。
    ⑤国家机关,军队或者是人民团体的自用住房是免征房产税的啊,还有就是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也不在征收房产税的范围之内,还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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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厦门房产税实施细则 房产税费

    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第一条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制定。第二条房产税在本市市区、郊区、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第四条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应按照会计帐簿所记载的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第五条没有房产原值可作为依据,其房产原值暂定为:平房每建筑平方米200元,楼房每建筑平方米300元,均按减除30%后的余值计征。此项房产原值只供计算房产税税款使用。第六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事业单位出租的房产,个人自有出租的房产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产(公产、代管产、托管产等),均应按房屋租金收入计征。房管部门自用的房产如不收租的,按第五条规定办理。第七条单位的新建房屋,自建成验收的次月份起征税。未经验收而提前使用的房屋,应自使用的次月份起征税。新建房屋的造价尚未作出决算的,可先按基建计划价值或实际支出建造价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征,俟入帐后再按本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办理。已按基建计划价或其他计税价值征税的差额部分,不再退补。第八条房产税的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第九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本身自用的房产(附设的剧场、小卖部、餐厅、茶社及出租的房产等除外);(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不包括出租的房产)。第十条除本细则第九条规定者外,纳税义务人有困难的,经天津市税务局审查批准定期给予减征、免征房产税的照顾。第十一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上半年在五月份,下半年在十一月份。第十二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办理。第十三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区、县税务机关征收。凡财务上不是独立核算的单位,其房产税由总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外省市驻津单位,不论是否独立核算,一律在本市所在区、县税务机关纳税。第十四条本细则由天津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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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厦门房产税实施细则 厦门楼市

    可以找一些有这方面的经纪人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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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房产税费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目前只是在几个城市当中运行,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已经开始征收房产税,征收房产税的房产类型有着严格的要求,目前限制在城镇当中用于出租经营的房子。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如果说房屋的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目前房产税在征收的时候分为两种情况进行收取:
    ①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直辖市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②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可以免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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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房产税若何征收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房价

    news1299166
    城市房地产税是国度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限制内,对属于中外合股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本国企业和外商的房屋、地盘依照房价、地价或租价向房地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
  • 问答 房产税征收实施细则都有哪些内容 政策法规

    一、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二、征收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三、计税依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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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目前的房产税实施细则哪位了解 政策法规

    一、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二、征收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三、计税依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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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重庆房产税实施细则是什么? 重庆楼市

    一、试点区域
    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二、征收对象
    (一)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二)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
    四、计税依据
    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是否出现产权变动均属纳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
    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本办法的规定征收房产税,不再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
    五、税率
    (一)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二)免税面积的计算。
    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在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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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陕西出台房产税实施细则 5类房产可免征房产税 房价

    news2824887
    据陕西省国资委网站消息,陕西省政府近日印发《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细则中提到,五类房产可免征房产税。
  • 百科 房产税实施细则:纳税人范围和实施意义 税费方式

    baike39140
    本文详细介绍了房产税的实施细则,包括纳税人范围和纳税方式等。房产税的实施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税收收入的增加,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和管理能力。
  • 问答 房产税实施细则有没有人晓得? 政策法规

    一、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
    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分为两类: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从此征收对象中可以看出对本地居民有首套免征优势,也有限购规定。要多买可以,但是得缴纳房产税!
    二、上海房产税计算依据
    1、计税依据: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
    2、税率: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3、征税面积: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
    因而,上海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
    纳 税人可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还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村 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或登录网站按网上流程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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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请问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是什么? 上海楼市

    征收对象具体包括两类:

      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4)界定三类免征对象 

     A.对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给予优惠 

     【解读】:本市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唯一住房,因为改善居住条件而新购住房的,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先按规定核定征免房产税,当其在新购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对新购住房已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B.对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购房需求给予优惠 

     【解读】:对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且属该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C.对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给予优惠 

     【解读】: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一是,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二是,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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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房产税暂行条例的影响及实施细则 税费方式

    baike37445
    本文分析了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包括促进健康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和实施免税减免政策等。同时,提出了未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建议。
  • 攻略 2023厦门房产税实施细则有哪些规定?

    housetip20834
    根据2023年厦门市房产税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房产税的课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率,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征收管理。这一税收政策的调整对于个人自用房产和外资企业、外籍人员自用房产的征收方式都有所改变,旨在更加公平合理地分担税负。该细则的出台对于完善我国税收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 问答 打听一下,房产税实施细则是什么? 房产税费

    一、房产税征收对象
    房产税征收对象分为两类: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从此征收对象中可以看出对本地居民有首套免征优势,也有限购规定。要多买可以,但是得缴纳房产税!
    二、房产税计算依据
    1、计税依据: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
    2、税率: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3、征税面积: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
    因而,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
    纳 税人可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还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就近的银行、农村 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或登录付费通网站按网上流程缴税。
    三、房产税减免条件
    注意:房产税是每年都要交的,在年底的时候交付当年的税费。如果这套房子是首套房,户籍首套房免征,非本市户籍则需要交纳。不过非本市户籍居住证满三年后,那么交的这些税费还是可以退还的。
    房产税是取得房产证以后就要交的,如果是12月取得房产证,那今年是可以不用交的,往后推算一个月。
    凡逾期纳税的,应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缴纳,其他征收点不再受理。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对滞纳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经催报催缴仍拒不纳税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市试点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根据《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将未纳税信息纳入联合征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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