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建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包括哪些内容?建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哪些优惠? 政策法规

    房贷这个词语大家并不陌生,那么建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有哪些具体优惠呢?
    建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房贷款利率8.5折优惠再现市场。
    建行首套房贷款政策目前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在北京地区可以有条件的实行首套房贷8.5折优惠。此外,建行首套房利率可以申请9折优惠,工行则是基准利率。

    从宏观上看,央行调整存准率首套房贷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尽管商业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优惠一直由各银行自己决定,但是央行货币政策与首套房贷优惠政策之间实际上已经形成了某种微妙关系。而且,这种粗放式的政策,确实对刚性购房者造成了巨大的困扰,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当房地产与金融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的时候,房地产对利率工具的敏感性将空前提高,利率提高对老百姓的生活影响也越来越大。首套房贷优惠政策的再次打开,也许不仅仅会释放刚需,也会导致更多购房者想尽一切办法搭上“这趟车”,只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优惠政策就会叫停。”
    建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从实际操作上来看,“完善居民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贷款优惠政策”不能仅局限于窗口指导,而是应该以政策或制度的形式尽快落实,从而有效降低刚需群体的购房成本。
    从房地产调控细化的角度来说,房价回归合理、需求回归刚性的楼市需要的是对首套住房持续、定向的优惠,这需要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和住房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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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政策哪些 房价

    news3390902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或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
  • 问答 **新房产贷款政策都有哪些内容啊 ? 政策法规

    1、央行已将2014年信贷政策工作意见下发给各分支机构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市场关注的房贷政策,央行明确提出要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满足首套自住购房的贷款需求,切实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水平;
    2、同时要求分支机构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出现的首套房贷停贷、压单等现象深入调研。但另一方面,此次意见稿只字未提二套房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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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二套房贷款政策哪些内容 二套房贷款政策对楼市什么影响 政策法规

    很多非首次购房者都很想知道二套房贷款政策有哪些内容,这是大家在住房贷款中必须要了解的,在此小编为您作了一些整理。

    **新二套房贷款政策
    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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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哪些内容 如何用公积金购房 政策法规

    2016年伊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次下发通知,内容有关公积金**低缴存基数以及公积金提取规范等内容。借此机会,搜房网购房指南小编给大家整理出了有关南京公积金贷款的全部知识,希望准备公积金贷款和提取需求的用户有所帮助。
    一、 南京公积金贷款适用范围

    二、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利率

    1、实际可贷额度:
    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
    2、贷款年限:
    **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三、南京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
    (一)申请条件
    1、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单位和本人须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同时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均处于正常状态。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一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半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购买独立别墅、联排式别墅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5、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商品房期房必须主体封体后方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所需材料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应按购、建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公积金中心或其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以及相应购、建房证明材料:
    1、申请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款收据(发票);所购住房为现房的,另需提供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2、申请二手房贷款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收款账户须为监督支付账户),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
    3、申请公有住房贷款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价格审批表、售房款储存监收证明单、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申请拆迁安置房贷款的,提供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书或拆迁补充协议、安置房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
    5、申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项目工程造价预算、房地产评估报告书,以及属申请人所有、待建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
    四、公积金租房申请
    (一)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二)提取额度
    1.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
    2. 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
    (三)提取凭证
    1.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2.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待与房产信息联网后可不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以及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四)办理时间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6月份、12月份集中办理。6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半年房屋租赁费用;12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下半年或全年房屋租赁费用。
    (五)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租房相关资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五、 南京公积金提取情形
    除了贷款买房和租房,提取南京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购买商品房的;
    2、购买二手房的;
    3、购买公有住房的;
    4、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7、租住商品住房的;
    8、离休、退休的;
    9、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12、享受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13、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6、单位集资建房的;
    17、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8、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
    19、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0、差错调整。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的,以上1至15项提取审核事项由银行审核办理。
    单笔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或非住房消费类及异地购房等提取审核事项,需由中心(归集处)进行复审。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非主城区的(含集中账户),以上1至20项提取审核事项均由分中心审核办理。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的,以上16至20项提取审核事项均由中心(归集处)审核办理。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集中管理的,以上1至15项提取审核事项由中心(二楼大厅)审核办理。
    六、 南京公积金缴存上限和缴存下限
    2016年1月1日起,南京公积金缴存基础下限上调至1770元;而2015年7月1日起,其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200元,月缴存额度上限为4368元。
    七、8种严重失信行为贷不到公积金
    个人信用信息分为“严重失信”和“一般失信”两类,严重失信行为为8种,将为导致购房者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1、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的;
    2、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信用卡逾期未还清的;
    相应限制: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行为的,只允许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3、商业贷款**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助学贷款除外);
    4、信用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年费除外);
    5、近5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相应限制:不允许办理所有公积金提取业务
    6、近2年内有严重经济犯罪或对社会公共治安造成危害行为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7、有债务纠纷尚未处理完毕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8、管理中心认定的应该进入严重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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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2015保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哪些内容 如何异地贷款购房 政策法规

    2015年9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对外发文,明确自2015年10月8日起将实施多项举措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包括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那么公积金异地贷款在保定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就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在保定推行情况,据保定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处长杨志刚介绍,目前办理异地贷款业务的人数不多,每月也只有十几户前来咨询办理。因 为政策推行时间短,各城市互相之间规定有差异,还需要时间来相互磨合。
    保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执行和办理相关业务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现已经可以面向全国来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只要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就可以申请贷款。以下是一些必要条件:
    需要开具全国缴存证明
    异地贷款大致分为两类,第一是全国各地的人员,无论户籍地在哪里,只要在我市工作,并且公积金在我市缴存的,可直接到贷款大厅办理相关贷款业务;
    第二类是在外地工作的职工,公积金没有在我市缴存,但户籍地在我市,这样也可以办理异地贷款。只需提供在公积金缴存地区开具的国家住建部135号文件规定的全国统一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五证齐全是必须
    就市民关心的哪些房子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杨志刚也进行了解答,目前保定市的各个房地产企业的在售项目,五证齐全的项目都和公积金贷款合作。业主有权利在购房时,要求房产企业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职工在购买新房、二手房、或者是已购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环节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只需申请人年满18周岁,政策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养老保险缴存3个月以上就都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申请。
    贷款**长年限30年 **高额度60万元
    采访中杨志刚也提到,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60万元,允许贷款的时间是由职工距离退休的时间再额外加上5年时间。
    比如张某今年35岁,男性,退休年龄为 60岁,距离张某退休还有25年,这样张某**长的贷款年限为30年。不过要提醒大家,公积金贷款**长年限为30年,而且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是要在职工已经与 开发商或者是个人签订购房合同,并且支付至少20%的**款之后,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信用考察很重要
    同时提醒大家,贷款需要信用考察,有信用卡或者是有商业贷款的职工,商贷连续3个月累计6个月没有按时还款,信用卡连续6个月累计12个月没有按时还款的,将影响信用从而影响住房公积金的审批。
    错开业务办理高峰时间
    很多关注公积金的朋友们在了解过后,不要第一时间都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办理业务,请错开业务办理高峰时间,这样可以保证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人员更好 地为您办理业务,同时也可以节省您宝贵的时间。记者现场采访了几位来大厅办理业务的职工,他们都对管理中心目前的服务态度,以及业务办理的速度表示满意, 对于公积金可以简化繁琐的办理流程表示支持与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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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2016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

    2016年,职工申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以下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⑴、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
    ⑵、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
    ⑶、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
    6、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其**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7、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公积金贷款还需警惕以下问题才能避免麻烦:
    1.夫妻双方贷款买房的话,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要是双方有一方曾经是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就必须在贷款还清之后才可以继续贷,否则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的。
    2.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也就是说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3.在借款**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本金利息还清之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6.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由于贷款期限**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这些都是法律文件,具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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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买房能用组合贷款吗?购房政策一般哪些内容 知识

    news4768372
    现在的购房者为了买一套合适的房子,提前都会做很多功课,但有的知识可能是你还不知道的。买房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贷款,毕竟现在的房价太高了,但大家对贷款的方式流程可能不太了解,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买房能用组合贷款吗?购房政策一般有哪些内容
  • 资讯 贷款政策内容主要包括哪些?大学生怎么贷款 知识

    news4396108
    一说起贷款政策,我都能感觉到你脑袋里的一团乱麻。我为什么会感觉到呢?因为我和你一样乱的不是一点点~贷款政策其实分不对同学,对于银行来说他们更多的是从宏观角度去开拓和把我贷款行业的走向,对于细化到各个需求的社会角色来说政策无非就是怎么才能获得名额~我说这么多估计你还没明白~那就和我一起去看看今天的内容
  • 问答 南京二套房贷款政策内容哪些 **比例有无增重 购房首付

    继武汉、沈阳、厦门、长沙等二线城市之后,南京11月26日下午4点正式出台《市政府(房价户型 二手房 租房)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称“宁八条”,正式宣布调控升级。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引导企业合理定价等,其中明确了南京二套房贷款政策:南京二套房**款比例将由60%提高至不得低于70%。

    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下午也发布了关于《调整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知》正式明确调整了第二套商业性个人(房价 户型 二手房 租房)住房贷款的**款比例,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得低于70%。《通知》重申了国家有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款比例30%及以上的规定;继续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根据《通知》,自2013年11月27日起,在南京市全部行政区域发生的住房交易,凡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住房交易时点按照“网签合同签署时间(鉴证时间)、权属登记受理时间和贷款审批通过时间”等三个日期“孰前原则”认定。
    在后续出台的官方解读中,明确了南京提高二套房**款的比例。保障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坚决抑制投资投机需求,落实相应信贷政策措施。继续支持首套购房需求,对购买首套自主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低**30%的规定,从严执行第二套房的信贷政策,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款比例从不得低于60%提高至不得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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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哪些 贷款政策

    baike47900
    恢复公积金异地贷款、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商转公贷款是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主要调整内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满足一定的缴存时间要求。配偶一方申请贷款时,另一方将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 问答 长沙公积金贷款哪些要求 贷款政策哪些变化 政策法规

    长沙住房公积金政策将收紧。记者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3年3月1日起,个人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此前缴存6个月就行;而首套房面积超120平方米,买第二套房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此前,只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就可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规范。据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涉及到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整的内容主要有3个方面。
    首套超120平方米二套房限制房贷
    变化一:“现在,如果已有一套14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政策调整后,就不行了。”
    解读: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规定将首套房的面积调整到了120平方米,只要首套房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再购买第二套住房时,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果首套房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下,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起贷额度不得超**高贷款额度
    变化二:“政策调整前,如果测算贷款额度低于20万,**高可贷款25万,调整后,**高只能贷款20万元。”
    解读: 通知规定,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情况测算,但不得超过**高贷款额度50万元。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按25万元,其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申请提取年限由3年改1年
    变化三: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可1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解读:通知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可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批准或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前,申请提取公积金年限为3年;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次提取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偿还贷款本息金额,且**多不得超过**近24个月的还款金额,而此前的规定时限是36个月。
    相关链接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新规(节选)
    公积金贷款
    ●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1年以内;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的工资收入根据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月缴存额低于320元的按**低缴存比例5%测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公积金提取
    ●职工(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人子女,以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外,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买、建造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以及偿还上述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可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批准或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可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日起2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次提取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偿还贷款本息金额,且**多不得超过**近24个月的还款金额;全部提前结清贷款本息的,其提取时限为结清之日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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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大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哪些内容 **比例为多少 公积金

    搜房网讯 为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新国八条”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自2011年4月1日起将购买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由原来的五成提至六成,同时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仍然执行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3月31日前已受理的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仍执行原规定。

    今年1月1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大连调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执行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据介绍,对购房套数的认定,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进行查询。职工可拨打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热线“96688”或到其所属各办事处,咨询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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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房产贷款政策哪些变化? 贷款政策

    baike47823
    2023年建行推出的快贷政策将提高审批效率、改善客户服务,满足多样化金融需求。公积金贷款和商转公积金贷款有一定条件要求。本文对政策背景、特点和实施细节进行了介绍。
  • 问答 房子政策都有哪些内容呢? 政策法规

    暂缓征收个人存量住房转让所涉及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等鼓励住房消费政策。
    按照新政策,个人存量住房转让所涉及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等暂缓征收。继续执行房交会期间的购房补贴政策,同时,个人购买商品房缴纳专项维修基金按现行标准的75%收取,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交易手续费、个人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抵押或预告登记手续费、个人购买普遍住房查档证明费减半收取。对于转让个人存量住房而言,以一套不足5年的,总价为40万元的房子为例,按照之前规定,个人存量房不足5年交易征收5%营业税,需要缴纳2万元的营业税,现在暂缓征收之后,直接省去了这笔费用,再加上省去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等,加起来,节省了一大笔费用。很大程度上鼓励了个人住房交易。对于维修基金及各项费用的减半收取,记者大致的计算了一下,这些政策加起来也能节省几千元的购房开支,对普通购房者而言,这些优惠,都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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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攻略 威海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哪些政策

    housetip5470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事项通知见正文!
  • 资讯 苏州买房限购政策是什么?贷款政策哪些 知识

    news4057177
    每个城市都在不断发展,苏州也是一样!选择在这里买房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过我们买房也了解一下当地的限购政策,那么 苏州买房限购政策是什么?贷款政策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看看吧!
  • 问答 房子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这个政策吗? 贷款利率

    一、贷款利息:房屋抵押一般利息是在7%左右,具体要看当地银行政策。

    二、额度通常情况下商品住宅的抵押可以达到70,而商铺和写字楼的抵押可以达到60%,工业厂房的抵押可达到50%。具体分析如下:

    1、房屋抵押可贷金额一般是取相同类型房产的**低值的七成左右。一般来说,抵押的房产不同,房屋抵押贷款额度是不一样的。

    2、房屋抵押贷款限额与借款人所拥有的资产也有着直接的关系,假如是只有一套房产的话,那么多只能贷到房产评估值的一半;如果有多处房产,那么就可以贷到房产评估价值的7~8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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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广西哪些城市实行限购政策 广西限购政策哪些内容 政策法规

    随着楼房供应越来越紧张,很多省份都出现了楼房限购政策,广西省也不例外。广西省有哪些城市出台了限购政策呢?限购的内容又是针对哪些方面呢?

    据了解,广西省南宁市2011年出台了“限购令”政策。政策规定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行。
    广西省南宁市“限购令”内容:
    对于已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非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限新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其出售住房。
    限购期间,购房人应当根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要求,如实提供身份、户籍、婚姻、家庭、住房等相关信息资料。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履行对购房人的限购政策告知义务;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核验购房人的身份、户籍、婚姻、家庭、住房等情况,并根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要求及时办理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或房屋登记手续。
    限购期间,购房人应当根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要求,如实提供身份、户籍、婚姻、家庭、住房等相关信息资料。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履行对购房人的限购政策告知义务;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核验购房人的身份、户籍、婚姻、家庭、住房等情况,并根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要求及时办理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或房屋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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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佛山买房公积金什么时候不贷款 佛山买房公积金政策内容哪些 公积金

    佛山取消限购后楼市不断升温,一些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却遇到了疑惑。记者发现,在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上,不少市民并不完全熟悉相关规定。

    只认“购买”不计“拥有”
    市民赵先生之前在佛山买过两套商品房,第一套已经出售,近段时间,他准备再买一套商品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没想到却遭到拒绝。“虽然这是第三次买房,可是我目前名下只有一套房啊,为什么会拒绝贷款?”赵先生有些不解。
    记者在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法规政策栏查询发现,2010年,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曾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今年1月,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 《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对此规定也再次重申。
    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判断第几套,以其“购买”行为而计,而不是看目前拥有几套房。该规定也是防止一些炒房客,利用公积金这类政策资金进行投机性买房、卖房谋利。
    3000元车贷在身 影响申请公积金
    市民李先生在事业单位工作,今年准备在佛山首次购买商品房,并通过一手房开发商介绍的银行办理“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但经过一段时间的评估后,银行 回复称,公积金贷款通不过。李先生银行信用记录一直良好,未有过拖欠款。但去年买车申请过银行商贷,如今月供近3000元。“该不会是车贷影响吧?”李先 生纳闷。
    “李先生这种情况,的确有可能。”上述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防止贷款风险,公积金贷款会评估借款人的收入和还贷能力。
    记者发现,我市制定并实施《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借款人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收入)控制在50%以下,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控制在55%以下。
    购买大房子公积金不贷款
    市民刘先生近期准备通过换新房改善居住条件,他看中了位于桂城千灯湖某新建楼盘的一套200平方米的大房子准备通过公积金贷买下。但咨询后得知,这套房 子是不能用公积金贷款的。原来,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是以职工购买、建造普通自住住房(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 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为发放对象,非普通住房(如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商务住宅等)不予发放贷款,这套大房子显然不是公积金贷 款的对象范围。
    其实,还有一些限制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广州市民在佛山买房的规定,今年3月1日,佛山市实施修订后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 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借款人必须为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非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 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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