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和现售有哪些区别? 其他

    预售,就是你买的是期房,还没竣工的。现售,就是你买的是现楼。

    1、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又称卖楼花。
    2、商品房现售与商品房预售主要差异在于,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存在更大的风险。
    3、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

    4、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和现售有什么区别? 买房合同

    是现在的房屋销售方式即在商品房还没有竣工的时候就向消费者出售确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缴纳定金等商品房竣工以后缴纳全款理发师交付商品房的意思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什么商品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 其他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的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子是现房;开发商取得的是《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的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子是期房(还没有完全建好,没有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子)开发商取得的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也有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为了忽悠购房者的,所以才会混为一谈!

    已有3个回答

  • 资讯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是什么意思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流程 知识

    news4584667
    现如今,买房的人越来越多,许多购房者都是第一次买房,对于一些办理证明资料的手续不太了解,不知道该如何操作,第一次买房的朋友在买房前还是得多准备准备,学一些买房能用上的知识,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是什么意思,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流程的相关知识点内容,希望能对大家买房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 问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 商业用房

    你这问题问得好。
    简单地说,政府按不同的房屋状况出台了三种合同示范模板——预售合同、出售合同、买卖合同。前两个对应的是购房人从开发商手里买一手房所需签订的合同。第三种是购房人从已经取得了房产证的个人(这人的房屋取得也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一手房)买二手房签署的合同。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的区别 房屋交易

    预售合同和买卖购房合同主要区别在于合同标的状态。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标的商品房为正在建设的状态,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标的商品房为已通过竣工验收的状态。

    已有1个回答

  • 百科 商品房预售可以签买卖合同 签订合同

    baike26485
    仔细检查房子的位置:在买房的时候,买家必须要核实一下自己的房子的具体|位置,因为一般情况下,卖的不会是一套房子,而且因为位置的原因,价格也会有很大的差别。为防止购房者在购房时与交房时所处的位置有差别,购房者必须在购房合同中确认所购房屋的确切位置,并在合同中附上小区的规划和楼层编号。
  • 问答 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公寓住宅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其中,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2001年4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已有2个回答

  • 资讯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流程 知识

    news4586993
    众所周知,购买商品房就应当向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流程?针对上述问题,大部分购房者只知其然,并不知其所以然。现在小编就给大家做一个详细解答。
  • 百科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的区别 签约下定

    baike308
  • 问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内容? 公寓住宅

    关键是面积 楼层 以及供暖方式

    已有10个回答

  • 资讯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费用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知识

    news4388973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费用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备案费用与备案作用很多人还并不是很掌握,有些人乃至不清楚备案的作用有哪些。大家都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是房地产交易的专用工具,是临时性房子产权的授权委托公文,不开展备案会出现许多 不便造成,开展房产交易的情况下大家全是心满意足的,谁也不愿产生纠纷案件。因此 今日为大家普及化一下有关的专业知识。
  • 问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 买房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当事人双方规范相互之间行为的主要依据,因此在实践中为明确详细的写明合同内容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规范商品房的交易行为,目前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一般是房地产管理部门拟订的格式合同文本。建设部2003年6月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中对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内容做出比较明确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没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2000年9月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约定的合同条款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项目建设依据;
    (3)商品房销售的依据;
    (4)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5)计价方式与价款;
    (6)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7)付款方式及期限;
    (8)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9)交付期限;
    (10)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11)规划产权设计变更的约定;
    (12)交接;
    (13)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14)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15)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16)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17)保修责任;
    (18)双方就小区、楼字命名权、屋面、外墙使用权的约定;
    (19)买受人合理使用房屋、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权;
    (20)争议解决方式;
    (21)末尽事宜的约定;
    (22)附件效力的说明;
    (23)附件形式的要求;
    (24)签定之日起生效;
    (25)登记备案。


    已有1个回答

  • 问答 怎么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公寓住宅

    如果内容是一致的,光日期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已有5个回答

  • 问答 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 买房合同

    这么跟你说吧,主要是两者所涉标的不同,合同当事人的身份构成也有一定区别。

    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房地产和商品房。很明显,房地产比商品房要宽泛得多。

    房地产: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商品房: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明确这两个概念后,你基本就能很容易的区分房地产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了。

    其次,在现实生活中,二手房买卖一般是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而开发商直接卖给你的一手房一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房地产买卖合同不限于房子,还包括地产买卖。

    所以,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合同当事人双方不固定,可以是拥有房产处分权的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一方一般是开发商,另外一方是购房者(当然,这个购房者,也可以是单位或者个人)。

    一楼说的有点不对就是,其实两类合同都既包括住宅,也包括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不仅仅是住房。

    已有4个回答

  • 问答 怎样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如何查询 ? 其他

    没有全国通用的网!
    一般备案的1-3个月吧,主要房管局是政府衙门!
    有的在当地房管局网站可以查询!
    既然不放心还是去房管局查吧!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商品房预售合同如何登记备案 杭州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内容 买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本行政管理事项不收费
    办理部门:预售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建委(房管局)
    受理方式: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为网上办理;解除备案、变更备案为书面受理
    子项一: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办理程序: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购人登录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管理系统(www.bjfdc.gov.cn),确认合同条款,进行网上签约;
    2、房地产开发企业网上打印预售合同,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3、开发企业在网上进行联机备案,并打印一式两份《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表》,盖章后交预购人一份,同时向预购人提供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时限:即时
    子项二:预售合同解除备案
    (一)受理、审查
    提交材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备案申请表(原件);
    2、协议解除合同的,提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解除协议及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原件);
    3、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决解除合同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复印件)及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开发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预购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预购人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标准: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购人协商解除合同的,如预购房屋已办理了贷款抵押登记的,应先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再办理预售合同解除备案手续。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审查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并将申请资料转决定、告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时限:即时
    (二)决定、告知
    标准:同受理、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准予解除备案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
    不予解除备案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即时
    子项三:预售合同变更备案
    (一)受理、审查
    提交材料:
    1、因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房屋转移的,受让方可以单方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复印件);
    (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2、因继承、遗赠发生房屋买受人变更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预售合同备案变更手续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
    (2)继承权公证书(复印件)或接受遗赠公证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3)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3、因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发生房屋买受人变更的,财产归属方可以单方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共同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
    (2)离婚证明(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原件(协议离婚的)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
    (4)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房产处分人的授权委托书需公证;
    (5)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6)预购房屋已办理了贷款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变更的书面证明(原件)。
    4、夫妻共有的房屋,夫妻之间变更名称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
    (2)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和更名申请(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买受人的授权委托书需公证;
    (5)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6)预购房屋已办理了贷款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变更的书面证明(原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审查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告知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告知人员。
    时限:即时
    (二)决定、告知
    标准:同受理、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准予变更备案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变更备案登记表》,并送达申请人。
    不予变更备案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已有1个回答

  • 问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该怎么过户呢? 买房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是商品房销售的方式之一,与商品房现售相比,有以下区别:
    1房屋标的在出卖时是不存在的,或者是在建设中尚未竣工;
    2预售商品房大多是房产商已确定的地段、楼房、面积及辅助设施而标明每平方米的房屋价格,购买者只是按房产商所表述的种种条件而在其中选定;
    3预售商品房是附期限的行为,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
    4在程序上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予公证。

    已有5个回答

  • 问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什么法律效应 买房合同

    概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用以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目前实践中**常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于2000年联合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71)。该示范文本是两部门在原《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gf-95-0171)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改进而成的。政府部门制定示范文本的原意是将其作为商品房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起到示范、引导作用,并非强制使用。但在实践中,示范文本已经成为各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的首选甚至是唯一文本。因此,认真研究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确切含义并且公平合理地签订好示范文本就成了每一个开发商必须足够重视的课题。
    本文将依据《合同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对示范文本进行逐条解释,并对如何填写做深入探讨。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内容略)
    「释义」该部分是对文本的简要介绍,包括文本的性质、商品房定义、填写说明、解释权归属等内容。其中,有关填写方法的规定(第3、4、5条)应详细阅读,并在填写过程中严格遵循。充分利用好文本中授权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的部分,能够弥补该文本的不足,**大限度地维护开发商的合法权益。而且规范、清晰的填写也有利于开发商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
    「常见问题」有些开发商工作人员由于工作潦草,没能严格按照“说明”第5条的方式在相应部位划勾或划差叉,导致文本混乱、及其不规范、不严肃。
    「对策」认真阅读“说明”,严格按“说明”填写文本。建议有条件的开发商品采用专业打印软件打印合同文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内容略)
    「释义」该部分详细列明买卖双方(包括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常见问题」有些售楼处工作人员往往忽视对买方基本情况的填写,出现地址不详甚至错误,给以后发送入住通知等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导致公司损失。(这绝不是笔者危言耸听,笔者曾经代理过一件类似案子:由于售楼处工作人员将买方的地址填写的模糊不清导致无法与买方联系,公司受到损失,该工作人员也丢了工作。)
    「对策」卖方的基本情况应以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相关内容为准。买方的地址应填写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填写经常居住地。由于文本只是印制了自然人作为买方的情形,导致当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买方时没有相应的填写位置,对此可自行印制买方基本情况替换该部分。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释义」 该条是关于标的房产建设过程的合法性的介绍。用以说明建设项目在用地、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开发主体等方面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了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
    「常见问题」 实践中,有些项目的建设用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根据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此类房产要出售的,应当取得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且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还有些开发商只是和土地主管部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预约合同》或者虽然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尚未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述情况,严格来讲都不属于具备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对策」 虽然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不简单地因为上述土地使用权瑕疵而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但由于购买上述土地上建设的房产,较之于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上的房产,买方面临着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和较大的风险。卖房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向买方作出全面、客观的说明,以避免引发客户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释义」 该条是关于预售许可证的约定。预售许可证是卖方出售标的房产的行为合法性的**重要的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按照主管部门许可的发售范围不同,预售许可证分为内销许可证和外销许可证。只有取得外销许可证的项目才可以向中国境外客户销售。
    「常见问题」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预定协议(又称认购书、认购协议、订购协议),在业内是常见的。如果产生纠纷,一方以不符合预售条件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法院一般认为只要在一审诉讼阶段卖方补办了预售许可证,应当认定合同有效。但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开发商的上述行为给予责令停止销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已有1个回答

  • 问答 商业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区别 买房合同

    两者区别不大。
    房屋买卖协议:是买房和卖方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
    房屋合同是在房管局统一规定中必须要签订的合同,在房管局要备案,其中规定了网签价格内容。
    买卖协议也可以不签,直接网签。

    已有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