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产权产证

    1、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自动续期。目前具体规定未出台。
    2、地上的建筑属于个人所有,不受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制。
    3、如遇拆迁,会按照具体的拆迁补偿方案进行补偿,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该方案差别很大。现在逐步趋向于以当地市场价为标准。

    已有2个回答

  • 问答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您好。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将自动续期,而2007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则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已有3个回答

  • 百科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全国百科

    baike36021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期限到了,如果土地使用者还想要继续使用,那么他们应该在到期之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但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必须要将这片土地收回的,他们应该得到批准。续约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续约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该条款表明,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想要再利用土地的,可以提出续用申请。
  • 问答 商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商业用房

    商铺到期后补交土地出让金

    已有2个回答

  • 问答 楼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其他

    属于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
    属于非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按到期时的法律处理。
    物权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产权产证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将自动续期,而2007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则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因此两者的规定是相冲突的,但按照相关原则是以《物权法》为准的,因此将自动续期。

    已有2个回答

  • 问答 何为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其他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您应当提前一年向国土资源局申请继续使用,经批准后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房子还是自己的。2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法律没有对费用的交纳作出规定。3
    ,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于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4
    ,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明确规定土地延期地价计算方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五次审议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
    。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6
    ,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这一问题需慎重对待,目前以不作规定为宜。届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作慎重研究。因此,建议删去土地使用费的规定。
    而对于非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续期问题,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五次审议稿有关规定修改为:“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子会不会到期? 其他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
    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还具备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混为一谈了,正确的说法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 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两者的区别:1、两者的权属不同,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我国实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证上载明的使用终止日期一到,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答疑:
    Q:房产证上会写上年限吗?
    A:购买商品房后,由住建局发放的房产证,国土局则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些地区会在房产证上注明土地的使用年限,目前清远的是没有注明的,另一方面,如业主需求土地使用证,则需要开发商协助向国土局申请。
    Q: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A:要买房子首先要看两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有你所购买房屋的土地分摊面积和性质以及年限,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筑的用地,非住宅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公有的,房产证是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0年、70年是针对该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而商品房被购房者购买后,则属于业主所有,但业主仅拥有这块土地上对应的商品房拥有权,而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只有土地才有使用年限。
    业主购买商品房,目前没有硬性规定需要发放国土使用证,业主如有需求,则需要在开发
    商的配合下向国土局申请。
    Q:房屋产权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如何界定?
    A: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土地使用权使用起止年限以土地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不考虑你和开发商签署的预售合同日期。
    比如一个开发商2006年买的土地使用权,3年的开发时间,你2008年买的房子,2009年才交房入住,那么你的产权时间从2006年算起70年。土地使用年限按土地证上的用地性质来划分。
    Q:产权到期后房子该怎么办?
    A: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才开始房屋产权年限的问题,从首批拥有房产证的业主至今也不过30多年,距离产权70年还有一段距离,目前国家暂无条例明确规定,产权到期后的具体处理方法。现在普遍认为的是,到期后交纳一定费用便可以继续续期,但具体的操作方法还没有明文规定。 Tips:
    查房屋产权时要注意的情况:
    1.有房屋未必有产权,如单位自建、农村宅基地建房、社区配套用房、违建房等; 2.产权是否登记?如预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记等;
    3.产权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条件;
    4.产权有无纠纷?如拍卖竞得、婚姻或财产继承、确定为拆迁的房屋等;
    5.有房地产两证未必就有产权,如伪造房产两证、被查封或强制拍卖、遗失补办后发生过转让。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子也会到期吗? 其他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如果70年的年限到期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并且物权法第149条也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目前我国关于续期的费用问题并没有具体规定。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产权产证

    一是自动续期,并缴纳一定的出让金。二是国家收回土地,并给土地上的房屋予以一定的补偿。从国家的稳定及长治久安考虑,如果是续期,相关费用不可能太高,肯定要让大部分人感觉合情合理;如果是国家收回土地并给予补偿,也不可能太低。

    已有1个回答

  • 问答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可以继续续期吗? 产权产证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但具体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明确和具体。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到期怎么办 其他

    在人们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都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土地使用年限**高70年,到期了房子会怎么处理,会被收回吗?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高70年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今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有可能的。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到期怎么办 其他

    近期,有报道温州出现了2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要花几十万元“延期”的新闻,引发热议和关注。许多人也在网络上吐槽并表示疑问,如果自己的住宅在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是否也会像温州的这种情况一样需要交一笔大量的费用来延长土地使用期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限届满的,自动续期。所谓的“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是否需要补交相关费用等问题,目前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因此,相关媒体报道的“温州需交付几十万出让金才能续期“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如果仅从上海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商品住宅都是从90年代末开始建造的,即使是**老的住宅,现在的土地使用年限也就用了30年左右,离70年到期的期限还很久远。像温州的这种20年产权情况只是极端的个案,只要相关部门能够提前进行规划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未雨绸缪,就能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

    提醒大家:其实对于买房者而言,在购房的过程中没有必要太在意这个70年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房屋所有权一定是属于个人的,从来没有房子到期这种说法,而土地是国家的(又或者说中国的土地是全中国人民公有的),房屋产权人只有使用权,这是我国国情决定的,也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我们也应当相信政府在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的时候一定会优先考虑社会的实际情况及民众的普遍想法,不会轻易收取大量费用来延长土地使用期限。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怎么处理? 其他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的使用权年限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购房者在买商品房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使用期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只不过,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土地的使用权人由开发商变为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在3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证,那么这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时间就是从3年前开始算的,购买了这套商品房,无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减少了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怎么续期? 其他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如果70年的年限到期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并且物权法第149条也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目前我国关于续期的费用问题并没有具体规定。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想要问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其他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到期了可以向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手续办理。

    续期的手续: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主要是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规定年限中出让给土地的使用者,一般有三种出让方法。拍卖出让、招标出让、双方协议出让。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土地使用到期怎么办使用年限是多长? 其他

    房屋土地证年限是多久?

    1、《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的消失,致使土地使用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从而终止土地使用权。

    2、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购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终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购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

    3、以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于划拨土地,国家可以另行划拨一块土地给原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对于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可请求退还土地灭失部分剩余年限的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是无限期的。

    房屋土地证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1)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2)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规定,国家可以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责令交还土地。

    以上就是关于楼房土地证年限以及到期后怎么办理的介绍了,土地证是住宅的不动产物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证主要记载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土地的坐落、用途,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等内容,没有土地证,对购房者的权利肯定是有所损害的。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楼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该如何 其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已有3个回答

  • 资讯 新乡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知识

    news4482713
    ​在我国,你购买了房子,并不是一直可以使用的,土地并不是终身是你的,土地使用年限有30年、40年、50年和70年之分,最高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后,土地收归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仍然归业主所有。那么接下来就和吉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新乡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在到期后我们应该怎样续交呢这一相关问题吧!希望对您买房子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