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杭州保障如何申请 杭州保障申请要什么条件 保障住房

    在一二线城市奋斗的购房者或多或少都会了解,保障房是给困难家庭的一大福利。杭州地区哪些部分群体可以有资格申请保障房?保障房有哪些申请难度和条件如何?

    一、保障房分类
    保障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
    1、公租房
    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租赁给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的保障性住房。
    2、廉租房
    政府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廉租房提供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减免为辅。
    3、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二、申请条件
    公租房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5.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廉租房
    (一)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
    (二)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2014年12月1日以后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为每人每月1650元);
    (三)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经济适用房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不让保障房空置,切实为困难家庭提供便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才能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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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厦门保障申请条件什么 保障需要什么申请资格 保障住房

    每个城市的保障房申请都有较为严格的条件。想在厦门申请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呢?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申请保障性住房时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保障性住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厦门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厦门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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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长沙申请保障需要什么条件 如何办理保障资格 保障住房

    长沙市保障房申请条件你知道多少呢 下面为您一一分解。

    [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中等偏下收入的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一个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市户籍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连续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整理/记者杨杰妮
    [申请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
    3、婚姻证明复印件,以及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中等偏下收入证明;
    4、市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或住房困难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整理/记者杨杰妮
    公租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单位可与其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
    1、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租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公租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
    7、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8、其它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情况的。
    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对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应腾退住房而不腾退的,出租单位可要求用人单位协同督促腾退;对确有特殊困难的,给予不超过三个月的过渡期;拒不腾退的,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并在用人单位公告通报、纳入本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等措施,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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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苏州如何申请住房保障 苏州保障申请要什么条件 保障住房

    现如今,苏州仍有不少市民处在中低收入阶段,和疯狂上涨的房价形成了鲜明对比。当收入不足以让自己拥有一套房的时候,申请住房保障成了重要的选择。那么,苏州中心城区申请保障房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苏州住房保障又是以怎样的方式体现,一起来看看。

    一、中心城区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条件
    1、具有苏州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含5年),现户籍在平江、金阊、沧浪区满二年;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
    3、家庭收入为**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
    二、住房保障方式
    1、城市**低收入家庭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轮侯配租廉租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形式;
    2、城市低收入家庭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型、完全出售型、购房补贴型)等多种住房保障形式;
    3、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完全出售型、购房补贴型类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保障方式。
    三、住房保障对象的认定
    1、**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及其人员;
    2、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850元(不含本数)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家庭及其人员;
    3、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220元(不含本数)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4.5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家庭及其人员。
    四、家庭住房面积的认定
    1、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名下的,现有或五年内发生转移、拆迁的所有私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以及现居住的未折除无证建筑,购置的房改住房(含已转让或拆迁的)等均纳入家庭住房面积;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住房面积÷共同居住家庭成员。
    五、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1、家庭租赁补贴住房面积,以申请人家庭住房保障人员应有的住房保障面积减去自有住房面积的不足面积部分进行差额计发;
    2、租赁补贴标准
    **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人户20元,2人户15元,3人户12元;
    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人户15元,2人户10元,3人户8元。
    六、申请住房保障需要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诚信说明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家庭住保人员的经济收入情况等;
    2、家庭成员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户籍情况审查表》;
    3、家庭住房证明:私房产权证、公房租赁证、其他住房说明材料;
    4、经济收入证明:**低收入家庭需提交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救济证》或特困职工家庭《救助证》;低收入家庭与中等偏低收入家庭需提交家庭住房保障人员的各类经济收入证明及材料;
    6、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诚信填写《苏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申报审批表》。
    以上就是房小编为大家找到的**全苏州中心城区住房保障申请的内容啦!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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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东莞申请保障需要什么条件 有房族怎么申请保障 保障住房

    为了进一步提高保障房的使用率,东莞住建部门再降保障房申请门槛。调整后,首次将非户籍的新就业大学生纳入保障范围,本科以上外地人,在东莞缴满1年以上社保就可申请。“外来工连续缴满6年社保”的门槛,此次也下调至只需累积缴满5年社保就可申请。本地居民也不再受房产限制,只要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也可以申请经适房。

    现状:本地居民需求不高
    本地居民是保障房的主要针对人群。不过,这一主力军的申请积极性却逐年下降。对此,住建部门回应说,保障房申请遇冷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东莞已经较好地解决了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保障问题。2008年至2015年,东莞通过采取实物配租、租赁补贴、房屋修葺、租金核减等多种方式,解决了9634户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从供求关系上看,据2013年统计数据,东莞全市企业公租房和私人出租房251.9万间,总面积1.08亿平方米,居住558.7万人,人均居住面积19.3平方米。同时全市各镇(街)的出租屋市场明显供过于求,空置率达2-3成。
    调整:外来工社保门槛减低
    针对大量暂时空置的保障房,东莞市住建部门今年6月就已对雅园新村的租金标准进行了调低,降低幅度有25%.超出经适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标准,由每平方米12元降为每平方米9元,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租金标准,则由每平方米16元降为每平方米12元。
    此外,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大的门槛就是要“缴满6年社保”,但由于外来务工人员工作变动频繁,很多人难以达到。
    住建部门有关负责人说:“工作及缴纳社保年限由6年放宽到5年,是为了与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衔接,中间没有过渡期。计算缴纳社保的时间由连续缴纳放宽到累计缴纳,是考虑到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性大,工作变动大,会存在因工作变动未及时续办社保而出现断保的情况,导致累计计算满6年而连续计算不够6年进而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而且以累计计算社保缴纳情况更易操作。”
    非户籍大学生可以申请
    据市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毕业生来莞工作和创业,东莞保障房将放宽户籍限制,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新就业职工也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非户籍大学生,只需要在东莞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在东莞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新参加工作未满5年的,并且在东莞无自有住房的,都可以申请公租房。“进一步降低门槛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来莞创业的人们降低创业成本。”
    本地居民:人均低于18平米可申
    由于经济适用住房可以配售,全国各地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骗购情况,为了防止公共利益受损,在2012年2月修改经济适用住房办法时,东莞从房产方面收紧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
    原试行办法规定,“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修改后的办法则规定,“有自有住房、有宅基地及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的都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2012年11月21日起,东莞停止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将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即只租不售。
    通过这次政策调整后,对申请经适房的本地家庭,也放宽了房产限制。目前,申请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房产条件都是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这也意味着,本地人即使有住房,如果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米的,也可以申请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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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怎样申请保障?需要什么条件 其他

    限价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持有本市的户口。
    2、申请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三万元。
    3、申请人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六十平米。
    4、属于首次购房。
    5、原则上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包括两人)。
    另外,限价房申请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居住地的区房管局登记填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经各区房管部门初审并经市房管局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批准其购房资格。
    3、购房:经各部门对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按照确定的选房顺序到限价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参与选房或选房后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购房合同的,便被视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今后如需购房应重新提出申请。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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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江苏保障申请条件什么 如何申请保障 保障住房

    自7月10日起,2013年市区保障房销售(配租)工作开始接受市民申请至今,社区受理申请阶段已过半。对申请过程中居民遇到的疑问,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此次保障房销售(配租)中,增加了新的保障方式——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80%的房源用于解决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根据各用工单位符合保障条件户(人)数,按比例确定房源配租数量,由各用工单位执行组织配租。各用工单位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当月起计算未满5年,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市区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者,可对今年新推出的公租房进行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在市区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持有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者,可以进行申请。
    公租房审核程序有哪些
    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程序包括:申请人要向用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用工单位审核并公示10天,经公示后,用工单位将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公示表》及申请人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经审核后,在媒体及网站上进行统一公示,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书面通知用工单位。
    本期为何要重新申报
    市区在2007年进行过一次住房保障申请,由于时隔6年,许多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条件均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今年增加了公租房这一新的保障方式。另外,根据省政府住房保障提标扩面的要求,2012年底我市市区保障房申请的收入进行了调整,保障覆盖面扩大。在今年的保障房销售(配租)方案中明确,在经济适用房住房销售中,优先保障无房家庭;在廉租住房配租中,超出本区房源数量未配租到廉租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因此,为了保证保障性住房销售(配租)的公开、公平、公正、合理,2007年已申请登记的家庭需重新申报。
    廉租房公租房终身制吗
    廉租房保障是政府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基本住房保障,其中实物配租方式,是指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此次可配租的廉租住房共980套,相对于市区的困难家庭来说,房源很紧张。一旦配租上的困难家庭,将实行“年审制”,每年一审核。在租住过程中,一旦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的家庭,将实行退租,将廉租房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
    今年市区可销售(配租)的保障性住房共计4004套,包括经适房、廉租房和今年首次推出的公共租赁房。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均价2991元至2997元/平方米,廉租房租金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元/月,公租房租赁价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元/月。申请时间从7月10日起至8月10日,逾期各社区不再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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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怎么申请保障需要什么条件吗? 其他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 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

    5.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

    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申请条件:

    申请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①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③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④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⑤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1]

    申请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需提供的材料:①夫妇双方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租房的由出租方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管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8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③低保家庭须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复印件,特困家庭须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④《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

    申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的材料: ①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低保、特困家庭出具《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复印件或《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③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或直管公房租赁证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8 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④城市拆迁家庭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复印件。

    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材料:《本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待修改后并报政府审定后出台。《本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对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材料作了明确的规定。

    申请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①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房源具体房号通知函件或批复意见复印件;②填写齐全的本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准购审批表;③本市房屋拆迁协议书(产权调换)原件;④申购人(被拆迁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拆迁人或拆迁实施单位盖章);⑤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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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申请政府保障需要什么条件呢? 其他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那么怎样才能购买保障房?保障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保障房的申请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障房的购买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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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广州保障申请条件什么 如何申请广州保障 保障住房

    今年两会,总理重申对于保障性住房供应的支持。广州保障房建设在逐步推进,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或单身居民,要如何申请广州保障房?搜房网小编手把手教你,轻松完成保障房申请。

    广州保障房申请条件
    1.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 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
    5.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 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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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合肥保障申请条件什么 如何申请合肥保障 保障住房

    相信大家对保障房的概念并不陌生,那么合肥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保障房是由于房价过高,市民收入水平达不到所在城市的房价水平而由政府推出的一类房产,主要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合肥保障房申请条件
    自2014年3月1日开始,合肥市将执行新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6850元的将被纳入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户籍地社居委提交申请。
    合肥市廉租房和公租房保障从元旦起正式并轨,将合肥市城镇住房困难群体按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分类,分别纳入保障范围。
    因合肥市201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8083元/年,所以,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中的家庭收入困难标准再次调整为:**低生活保障收入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5520元/年、460元/月;低收入家庭生活标准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9936元/年、828元/月;较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标准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6850元/年、1404元/月。
    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家庭,应到户籍所在地社居委申请。申请人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社居委不一致的,须先到实际居住地领取《合肥市申请社会救助事项入户调查表》,凭实际居住地社居委签署意见的入户调查表和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申请住房保障。
    申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优先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享受合肥城市**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申请人是年满60岁的孤老;申请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级及以上等级);烈军属家庭,家庭成员获得合肥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以及受到合肥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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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太原保障申请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如何申请太原市保障 保障住房

    太原市廉租房申请工作已经开展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不少市民对具体的申请要求、程序等仍有些疑问。为此,记者邀请太原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作出详细解答。

    1问: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申请了其中一项就不能再申请其他项了吗?
    答:这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已经享受到廉租房实物配租,或已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公租房;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可同时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目前尚未得到实物配租、已取得经适房购买资格而尚未购买的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已经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或已享受福利分配住房,或已购买经适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公租房。
    2问:如果有人作假获取了公租房、廉租房的租赁资格,该怎么办?
    答:按照规定,在承租期间,承租人若有作假骗取住房资格的行为,租赁合同将被解除,公租房将被收回。
    这些行为包括: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以欺骗的方式取得公租房;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转借、转租承租住房的;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从事经营活动的;连续6个月未在承租房内居住,未按期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利用公租房从事违法活动的;承租人购买、受赠、继承或租赁其他住房的;获得其他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按照合同或法律法规应予以收回的。
    3问: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除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6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以内,还有其他吗?
    答:家庭成员应具有太原市市区城镇户口,且其中一人在太原居住5年以上,其他家庭成员居住2年以上;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低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在房改过程中,未购买房改房或未享受过购房补贴的;在城市拆迁过程中未享受过货币补偿安置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的;未享受过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适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私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
    4问:在《太原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分配办法》中提到,“随着太原公租房房源增多,逐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那么,外地来并的农民工应该如何申请公租房、廉租房?
    答:目前,农民工申请保障房的工作还没有开始,但随着太原市保障房的加速开工建设,房源将逐步增多。
    在满足本市居民的住房需求后,将会进一步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
    5问:廉租房申请到什么时候结束?公租房申请何时开始?
    答:廉租房申请已开始,居民可到居住地社区申请报名,这项工作预计8月底结束。
    公租房申报工作还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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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泉州市申请保障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保障有哪些步骤 保障住房

    截至11月,泉州中心市区符合条件提出申请,但未能获得保障房的轮候家庭,这下有福了。

    小编从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泉州中心市区(鲤城、丰泽、开发区)12月14日将推出855套保障房供轮候家庭申租申购,其中销售型住房房源514套,租赁型住房341套。
    根据方案,14日~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为市直项目和鲤城区项目的看房时间。选房时间将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qzjsj.gov.cn)公布。同时,住房保障部门将提前电话通知申请人。
    855套保障房供申租申购
    本轮保障房源分为租赁型和销售型两种。其中,租赁型保障房共计341套(市直225套、鲤城23套、丰泽93套),分别为:一房型115套(市直16套、鲤城区9套、丰泽区90套)、二房型223套(市直209套,其中切出10套作为合租型保障房、鲤城区14套)和丰泽区合租型保障房3套。销售型保障房共514套。同时,根据申请家庭的不同和房源情况,方案明细了租赁型和销售型的选房安排。
    据了解,市直项目面向中心市区所有分配对象分配,区属项目面向本辖区分配对象分配。单身轮候家庭选择承租保障房时,只能选择一房型租赁房或合租型租赁房。销售型保障选房时,申请家庭可根据自身需求,在供选房源中自由选择一套销售型保障房。
    7类人员可享优先选房
    以下7类人员可享优先选房:2015年度低保在保家庭、三级(含)以上残疾、区(含)以上见义勇为、市(含)以上劳模、驻泉官兵、烈属家庭、廉租补贴在保家庭等轮候家庭。轮候家庭,于12月16日前至受理街道,提交有效的优先选房证明材料。
    新增29套合租型租赁房
    本轮新增加了合租型保障方式。泉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员介绍,合租型保障方式是指单身轮候家庭提出申请,在一房型租赁房源不足时,与当前选房队列的其他合租申请家庭,按临近受理顺序号、同性别的原则进行搭配的保障方式。本轮提供29套合租型租赁房房源,供提出合租申请的家庭选择。届时,合租对象按临近受理顺序号、同性别的原则进行搭配。
    有合租意向的单身轮候家庭,请于12月17日前,向辖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可从市住建局官网→公共服务→保障性住房→表格下载或至辖区住房保障部门领取。
    采取预约方式分配房源
    本次销售型保障房,将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进行分配。12月14日~12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有购买意向的轮候对象,请到辖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书面申请。选房号则按受理顺序号先后进行排序,并组织选房。
    各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鲤城区:温陵路鲤城建行四楼(八一酒店对面),电话:22160870;丰泽区:田安南路637号(六灌路与田安路交叉口),电话:22591612;泉州开发区: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规划建设局服务窗口),电话:22358187。
    市直、区属项目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市直项目:
    1.东宝花苑项目、城东片区东莲花苑项目:至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6楼看房,联系电话:0595-22106366。江南雅园、西郊西华公寓、芳草嘉园、东边巷、新府口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至新华南路芳草嘉园二楼统一看房,联系电话:0595-22296339。
    2.鲤城区项目江南花园城B项目:至鲤城区后城8号楼103室鲤城房地产公司统一看房,联系电话:0595-22162281、22162275。华星安置区、高科雅园项目:至项目现场看房,联系电话:0595-2229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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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烟台保障如何申请?烟台保障申请条件 房价

    news3032919
    ​新版《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出台,对住房保障进行了调整,将于7月15日施行。除了烟台保障房、烟台廉租房新规,还有一批跟我们生活密不可分的新规将于7月施行。下面具体看看都有哪些吧!
  • 资讯 如何申请保障 申请保障需要哪些前提 房价

    news2704024
    保障房型住宅可以分为经济合用房、安居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多种不合的典型,这类保障性住宅的申请需要哪些前提呢?申请比购新房多了更多的步调,比拟麻烦也是少不了的,下面就来讲讲如何申请保障房,申请保障型住宅需要知足哪些前提呢?
  • 问答 天津保障要哪些申请条件 如何申请保障 保障住房

    天津保障房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全列,目前市区在建保障房也比较多,那么申请保障房的条件是什么呢?

    申请保障房的条件主要有四点,一是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西青、北辰、津南、东丽)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二是家庭上成年人收入低于3万元,且2人(含)以下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即单人户上年收入不超过4.5万元,2人户上年总收入不超过9万元,三是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机组面积乘以1.3计算,平方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机组面积乘以1.15计算,四是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单人户申请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或者离婚、丧偶人员。
    如果本人不是本市户口,在天津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西青、北辰、津南、东丽)及滨海新区范围内正式单位工作,如果单位可以办集体的户口,其他条件也都符合上述规定,那么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区域的房管局办《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符合规定的条件后就可以购买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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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北京保障申请条件什么 在北京如何申请保障 保障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那么,北京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来看看吧。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1、为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二、廉租房申请条件
    1、 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2、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3、家庭住房人 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 房产 。
    4、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三、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
     
    1、北京市3人及以下家庭成员,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57万元及以下;
    2.、北京市4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11.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76万元及以下。


    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资产符合政府规定标准。
    申请标准:
    1、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
    2、2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以下;
    3、3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
    4、4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以下;
    5、5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8万元及以下。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北京保障房申请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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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南通保障有哪些申请条件 如何申请保障 保障住房

    保障房为社会困难户及“夹心层”提供了解决住房问题的方法,那么南通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南通如何申请保障房呢? 搜房网为您总结一下。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包括集体户口),家庭成员之问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可优先出售给符合上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被拆迁户以及残疾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家庭。 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以下,具体标准由市房管部门拟订,报市入民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收入情况约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
    (二)住房情况证明。丝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五)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单身人士除外)。
    属于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单身人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申请人代表和单身申请人(以下合称申请人)应当持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核准购房资格,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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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唐山保障性住房是什么 唐山保障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保障住房

    1. 每一住房难题家庭或者单身只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泉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难题家庭或者单身只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前提: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只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只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划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尺度;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只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划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只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只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海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划定的其他前提。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前提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分出具的有效证实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正当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只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糊口的职员。
    3.住房难题家庭或者单身只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前提: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只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只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划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尺度;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只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划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只身居民在本市和海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只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海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只身居民未在本市和海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划定的春秋前提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划定的其他前提。
    单身只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春秋前提和面积尺度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 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划定前提的住房难题家庭或者单身只身居民,可以申请货泉补贴。
    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划定的住房保障面积尺度,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划定以外前提的家庭或者单身只身居民,可以申请货泉补贴。
    货泉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
    5.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难题家庭或者单身只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房钱确有难题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房钱。
    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房钱的详细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划定的收入线尺度、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尺度和货泉补贴尺度,由市主管部分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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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上海保障申请条件有哪些 保障应该如何申请 保障住房

    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一、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保障标准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 (含7平方米);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9200元(含19200元)、人均财产低于50000元(含5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1120元(含21120元)、人均财产低于55000元(含55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通知》规定,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
    对于配租标准,《通知》规定廉租住房配租面积为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已有住房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差额面积。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按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计算。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配租面积不足10平方米居住面积的,按10平方米居住面积计算。
    租金配租家庭每月每平方米配租面积的基本租金补贴标准,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62元;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50元;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32元。
    其中: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0元(含14400元),或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840元 (含15840元)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4400元(不含14400元)至19200元(含19200元)间,或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5840元(不含15840元)至21120元(含21120元)间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一)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可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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