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商品房属于什么产权 产权产证

    这个问题简单,我来回答:
    我们通常说的“房产证"实际上是《房地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其中房屋所有权是永久性的,永远属于你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因为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永远是属于国家的,我们个人所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70年产权说的就是你所买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70年以后如果没有政策拆迁或重新规划土地使用权将自动续约,只是你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一般以现在的规定是每平方每年2元钱。
    但是如果在你使用10年的时候政府需要拆迁,会补偿你房屋的钱和60年的土地使用权的钱。现在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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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属于什么产权 产权产证

    商品房属于房屋所有权,是由国家批准的,由企业、个体或者其他社会团体出资建设的民用住宅,其所有权归购房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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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商品房属于什么产权 产权/核验

    baike28472
    商品房属于个人产权,个人产权其实就是指对房子的权利有拥有权,使用权,占有权,收益权,处置权,而拥有权其实只是众多权利当中的一项而已。现在的商品房产权大多都是70年,这个产权其实是指这块土地的使用年限,而并不是指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因为无论到什么时候,房子都是属于自己的个人私有财产,在产权年限到期之后可以提起续期,一般在支付了相关费用之后,就可以继续使用该土地,如果说国家需要收回土地的话,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 问答 小产权属于商品房吗?小产权商品房什么不同? 其他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廉价”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说明一开始相当多的农民本身自己没有建设能力为了尽快建好自己的房屋把一部分小产权的房子卖出去。差不多以集资的形式把自己的房子建起来。虽然暂时没有权证,还是有相当多城镇居民和外来人员购买了小产权房。既购买了相当便宜的房子自己居住,同时也是很大程度上帮助了农民解决了的建房资金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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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小产权属于商品房吗?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其他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让、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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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属于产权吗- 产权产证

    有。经适房也是70年产权(所谓的大产权),但区别在于经适房是有限产权,5年内不得交易,满5年后想转为普通商品房,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钱后才可以,转为商品房后与普通商品房没有区别。
      所有权的差异:
      (1)房产再交易的限制。由于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是政府划拨地,购买者如果再次转让其房产,须就转让价格高于房产价值的部分向国家交纳土地收益金或者须在补交相关土地出让金后再将该房产连同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商品房的转让程序已经较为成熟。
      (2)房产出租的限制。由于经济适用房不享有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所以租金收益中,除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外,还应向国家交纳土地收益金。商品房的租金收入,只须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即可。
      (3)房产抵押的限制。由于经济适用房占地为国有划拨地,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商品房抵押登记程序是明确、顺畅的。
      (4)房产继承问题。我国尚没有关于经济适用房继承问题的法律、法规。商品房的继承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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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属于产权 商业用房

    你可以从房屋的土地类别上加以区分,如果是国有出让的土地,那就是持有人拥有全部的产权,可上市交易,如果土地是国有划拨的,那就是属于经济适用房,持有者只能拥有,不能上市交易,如果土地是集体土地,那就是网上热炒的“小产权房”,那是集体土地,和国有的不一样,通俗点说就是农民的土地上盖的房子,这个现在都还存在争议,到底能不能上市交易,国家也没明确说,但是目前来说是不予承认的,因为农民之所以属于农民,前提条件就是一生下来就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而城市居民则不享受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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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小产权属于商品房吗?小产权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其他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让、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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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商品房属于什么产权 商品房一般有哪几种结构 知识

    news3556419
    因为有的人对于产权这个问题非常的陌生,所以,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会遇到一系列的难题,那么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的话,我们一定要先看一下商品房属于什么产权,因为,只有把产权这个问题搞懂了,才可以很好的去购买房子,而且我很多人都还不知道商品房一般都有哪几种结构,现在一起来了解下吧。
  • 问答 商品房属于什么住宅 产权产证

    通常情况之下,正常售卖的商品房,指的是普通住宅,因为商品房是住宅房商业房以及其他建筑物的总称,所以商品房并不属于什么住宅,而是包含有普通住宅,如果土地性质是商业用地,所建设的住宅用房则称之为是商业住宅,也是商品房的一种,但和普通的民用住宅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商品房是指的市面上可以正常买卖的房子,购买比较多的就是普通住宅,当然一些有经济实力的人也可以购买别墅,或者是公寓,因为房子所处的土地不同,房屋的性质也有比较大的区别,像公寓和普通住宅在使用年限上的差别就比较大,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而公寓的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或者是50年,除了年线上的区别之外,大多数的公寓也比较小,往往都是50平米上下的房子,住宅则没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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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共有产权属于商品房 选房技巧

    baike32262
    房子的产权问题,一般都是要弄明白的,不过有的人对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一知半解,有的人甚至连房子的所有权都不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商品房是指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由房地产公司开发,建成后可以在市场上销售的,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并不在商品房范围之内。
  • 问答 商品房限购政策什么 商品房限购为了什么 政策法规

    商品房限购政策是为了调整和控制市场经济下攀升过快的房价,照顾民生,但也不得不顾及到楼市带动的GDP增长,要在GDP和民生的夹缝中趋利避害,实属不易。商品房限购政策的出台为过热的楼市注入了“冷却剂”,这样也利于房地产业市场化的良性发展。

    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对市场干预**少、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从而有利于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此,在加强住房保障之外,在中心城市应长期实施商品住宅限购,彻底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同时取消一些现有非市场化的调控措施,可以确保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长期限购后,需求主力必然回归中间阶层,房价也会回归到收入可支撑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过土地供应、公积金的松紧等政策灵活调整供求,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
    第一、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必须靠银监会三令五申才可实施,而限购令可基本禁绝利用信贷资源炒房和过度投资的行为。央行、银监会可根据全国宏观调控需要规定按揭**和利率的底限,由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按风险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户制宜地发放按揭。
    第二、取消限价房,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中产阶层可购买性价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住房保障体系从“以售为主”转向“租售并举”,将来可转向“以租为主”直至**终取消经济适用房。
    第三、原用于调整供应结构、抑制地价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国有土地出让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尽量减少易导致暗箱操作的综合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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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什么产权? 商品房产权什么区别? 产权产证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商品房则属于普通住宅.产权70年。住宅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应该注意商业住宅和商品住房区分开来,由于土地性质不同,商业住宅产权也和普通商品房产权不同。相信不少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都会有此类疑惑,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区别有什么区别?什么是商住房?下面小编为大家讲解。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商品房则属于普通住宅.产权70年。住宅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应该注意商业住宅和商品住房区分开来,由于土地性质不同,商业住宅产权也和普通商品房产权不同。相信不少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都会有此类疑惑,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区别有什么区别?什么是商住房?下面小编为大家讲解。



    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区别

    没有太大的区别,商品房和住宅房是一个概念,但是,如果是商住房和商品房、住宅房就由区分了。

    什么是商住房

    1. 商住房50年产权,产权到期后,要给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怎么续期,不得而知,因为公寓这种形式的房子目前还没有到期的。 纯住宅70年产权,缴纳一定费用,到期后自动续期。

    2.商住房不能落户口,纯住宅可以落户

    3.商住房说白了以前是用于开发写字楼的地块,但是现在商品房这么紧俏,所以很多开发商把以前商业用地开发成了商品房,所以诞生了N多的公寓。所以它是商业用水,商业用电,不通燃气。但是不排除有的开发商动用关系,**后把商业用电改为民用电,给通燃气。但是水一般就是商业用水,改不了,目前民用水是3.9元一吨,商业用水7块多一吨

    4.商住房居住密度大,一般从7-20多户都出现过,俗称立体大杂院,居住舒适度大大降低。电梯使用频率过高,坐电梯等候时间过长,楼道有一户在楼道里堆放垃圾,弄得一条楼道臭烘烘的概率要比纯住宅高出很多倍。人多,背景复杂,所以环境很难保障。

    纯住宅一般一层2-4户居多,住着比较安静,舒适度也大大提高。(还迁房,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除外)

    5.商住房几乎没有南北通透户型,东南西北都有户型,俗称墩子楼。

    纯住宅一般板楼居多,南北通透,和双阳户型居多。所以纯住宅要比商住房(公寓)单价贵,当然LOFT除外。

    6.商住房超小户型较多,以40-80为主,总房款要便宜很多,对于资金不太富裕的家庭值得考虑

    纯住宅一般小户型也得70-90之间,没有太小的户型,单价又贵,所以总房款一般会高些。

    7.商住房几乎没有绿化和孩子活动区域,一般会隔几层弄一个共享露台供大家活动,不过估计后期会成为堆放废品和停自行车的区域

    8.在京购房审条件时,商业立项改住宅的房产不列入家庭房产考核。也就是说,已有两套住宅的京籍家庭,可购买商住住宅。非京籍家庭,无论是否符合纳税或社保条件,都可买商住房。



    与原有土地性质不同用途房产的利弊

    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点:

    1、使用年限

    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

    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高为70年,商业用地**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交易税费

    初次购买或者转让时的契税按照3%收取,而住宅为1.5%;如果国家开征物业税、土地增值税,商业用房的标准也会比住宅高。

    3、按揭方式

    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40年产权或者5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长贷款年限10年。

    4、日常生活成本

    如按公建用途规定,其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

    5、设计标准

    设计导向不同。公建物业受朝向、采光、进深等限制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较高。

    6、落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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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昭通什么商品房 商品房什么产权 知识

    news5359342
    昭通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是什么产权
  • 问答 商品房限购政策什么 成都商品房限购政策有哪些 政策法规

    住建部已明确表示在2013年将继续实行楼市限购,在进入楼市调控的第三个年头之后,房地产市场将会有怎样的表现?对楼市来说,商品房限购政策的存在到底有着怎样的意义?

    ·什么是商品房限购政策?
    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继北京市在(国发2010 10号文件)印发后出台了楼市新政以后,我国很多城市开始出台商品房限购令,用来控制房价的日益高涨。
    ·关于成都商品房限购令细则
    在本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下同)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商品房限购政策的意义
    限购的目的,意在大幅度排除非自住性资金,但我们知道,这一类型的购买需求,实是推动商品房经济狂热化的主要乃至主导性力量。仅以投机性需求为例,有研究认为,这部分市场份额应当在5%至10%之间,在全部购买总量中的平均数字约为三分之一。而这种性质之下的商品房经济,本身又是房地产业稳定其支柱性产业地位的保证与支撑。可以说,非自住性交易的比例越高,资金量越大,聚集度越高,房地产的产业优势和中心效应就越明显。当限购措施对非自住性购买予以严厉打击,商品房经济得以强劲膨胀的基础势必就被抽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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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我想知道商品房属于什么产权 公寓住宅

    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但是后来很多开发商或和企业打着集资的名义到处圈地,导致很多产权很乱,现在国家已明令禁止集资房子交易。

    所以你千万不要购买集资房,目前只有商品可以合法交易。你购买了集资房,虽是很便宜,但是你的产权可以不受保护,不能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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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铺是商品房吗? 商铺是否属于商品房 房屋交易


    【解读作者吕海波律师】裁判摘要:开发商与小区业主对开发商在小区內建造的房屋发生权属争议时,应由开发商承担举证责任。如商无充分证据证明该房屋系其所有,且其已将该房屋建设成本分摊到出售给业主的商品房中,则该房屋应当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在没有明确取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占有使用该房屋,不能视为业主默示同意由开发商无偿使用,应认定开发商构成侵权。业主参照自该房屋应当移交时起的使用费向开发商主张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吕海波律师解读:本判决的重要意义在于主要在于以下四点



    1、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特别是公共配套设施房屋的举证责任分配由开发商负有举证责任,完全符合民事诉讼相关规定和立法本意。



    2、开发商或其他的第三人使用小区公共配套用房应当取得权利人(业主)同意,是物权绝对权、对世权的一种体现;



    3、判定开发商应当自应当移交之日起房屋使用费,对受侵害人进行补偿,体现我国民法的补偿原则,消除受损害的权利。



    4、本案作为**高法公报案例予以发布,对全国各级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的过程中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附:(判决书全文)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7)苏02民终556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宜兴市恒兴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施洪飞,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施健,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龙杰,上海市万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宜兴市新街街道海德名园业主委员会,住所地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徐法军,该委员会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奇,宜兴市太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诉讼代理人:乔封,宜兴市丰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审第三人: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住所地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88号。

    负责人:张年富,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祥春,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宜兴市恒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宜兴市新街街道海德名园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德名园业委会)、原审第三人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以下简称紫竹物业公司)物权确认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宜兴市人民法院(2017)苏0282民初667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12月2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恒兴公司上诉请求:驳回海德名园业委会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1、本案涉及两个不同的诉,海德名园业委会在一审第二次开庭前增加确认所有权的诉请,与起诉时的财产损害赔偿属于不同法律关系,应另行起诉,不能在本案中增加,故一审程序违法。



    2、其公司在一审中要求对案涉会所的建设成本是否分摊到海德名园商品房中进行审计,但一审法院未予准许,仅凭部分与客观事实有出入的表述,就认定会所的建设成本已分摊到商品房中,缺乏依据。



    3、一审对会所的租金评估参照物业与会所不同,评估时并未考虑会所是在小区内部的特殊性,因此一审法院对于租赁费用的认定不当。



    4、会所系其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投入资金建造而成,至本案诉讼前,海德名园业委会并未认为其公司存在侵权行为,也未提出过权利主张,这至少表明海德名园业委会对会所的使用状况是同意的,也未要求支付对价,因此一审法院不能支持海德名园业委会提出自2018年起至今所有租金的诉请,法律没有规定会所所有权归于何方,其公司也不存在侵权行为。故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海德名园业委会答辩称,根据恒兴公司在一审中提供的证据及计算方式,表明案涉会所的成本已纳入到海德名园商品房,对会所成本没有审价的必要。会所一直由恒兴公司使用,业主及业委会均没有使用过会所,业委会自成立后,曾对会所多次向恒兴公司提出主张,当地社区领导也组织双方协调过此事,但恒兴公司一直未归还会所。对于会所的租赁费用,评估公司是进行大量的调查之后作出的评估,并且参照物业用房中182.77平方米以每年3.8万元出租给他人的租金标准,恒兴公司占用会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远超评估的80多万元,故本案评估价格是合理的。一审判决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紫竹物业公司陈述称,一审判决其公司不承担责任正确,请求维持原判。



    海德名园业委会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恒兴公司、紫竹物业公司支付自2008年11月1日起至今的租赁费用80万元(暂按10万元每年计算)。一审中,海德名园业委会增加诉讼请求,要求确认海德名园二期26幢会所中除物业用房外的647.62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为宜兴市海德名园全体业主所有,并明确损失自2008年11月1日起计算至起诉之日止。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宜兴市新街街道海德名园一、二、三期小区的开发商系恒兴公司。在海德名园二期内建有海德名园会所,该会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建设项目名称为海德名园会所、建设规模为两层1215平方米。该证的“附图及附件名称”内载有:其中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700平方米,核发红卡等内容。根据规划部门的解释,“核发红卡”的房产不得销售。该会所至今没有房产证。2008年11月1日,恒兴公司与紫竹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移交验收接管协议,该协议第一条移交物业基本情况载明移交物业为海德名园11万8千8百多平方米的住宅。第三条载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的会所、物业服务用房等情况如下:1、会所,位于海德名园二期第26幢,面积1123平方米,使用情况为部分开放;2、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位于会所二楼,475平方米,使用情况为实际投入的物业用房还不止475平方米。协议约定紫竹物业公司自2008年10月30日开始承接物业。海德名园二期第26幢会所除物业公司使用的476平方米物业用房外,其余面积647.62平方米是由恒兴公司使用或控制。海德名园小区于2013年8月18日成立首届业主大会,于2017年3月24日进行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任期五年。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于2017年4月两次书面通知恒兴公司商讨小区管理,会所、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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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自住型商品房是大产权吗?自住型商品房是否属于政策性住房? 其他

    自住型商品房产权怎么计算?自住型商品房产权多少年?
    1、共有产权房让政府和购买者共同享有土地和房价的利益,并且共同承担土地和房产贬值的风险。由于产权及其共享,大大压缩了投机牟利的空间,将使共有产权房对投机者的吸引力大为降低,也使共有产权房比经济适用房更易于防控腐败和寻租。
    2、随着自住房“共有产权”性质的明确,预计未来自住型商品房政策也会有相应的微调。自住型商品房是为了解决中端群体和“夹心层”的需求,在购房人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情况下,由政府给予支持。所谓“共有产权”,就是买房者和政府共有产权。
    3、自住房政策未来的调整,应该涉及双方的产权份额如何确定,以及上市交易部分的分配比例等。要做到“再上市交易时根据产权比例,把政府那部分拿走”,首先需要明确共有产权性质,再确定各自产权份额。“共有产权”性质的明确,将有助于自住房销售、持有以及再上市等环节的顺利衔接,使其形成一套完整的运行机制。
    4、自住房产权性质的明确,是自身发展的水到渠成,同时也是我国保障房政策环境变化的体现。自住房的销售价格,可以做到便宜30%,是因为政府在土地出让阶段对房价进行提前锁定,也就是低房价来源于低地价。政府在地价上的“让利”,让自住房具有了共有产权的特征。
    5、明确将自住商品房引向“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房”,当与住建部保障房政策的明确有直接关系。之前举行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建部发出了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政策信号。住建部着力推进各地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探索。国家保障房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完善,为各地加快保障房建设明确了方向。
    6、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一方面对廉租房和公租房实行并轨运行,另一方面指导各地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探索。共有产权房让政府和购买者共同享有土地和房价利益,共同承担土地和房产贬值的风险。由于产权和的共享,大大压缩了投机牟利的空间,将使共有产权房对投机者的吸引力大为降低,也使共有产权房比经济适用房更易于防控腐败和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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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属于什么用地 其他

    一、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可以是商业用地也可以是住宅用地的。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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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水表产权属于业主吗? 其他

    水表、电表、燃气表等,产权属业主所有,是业主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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