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土地证如何办理房产?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房产 产权产证

    对多数购房者来说,买房是一件大事,不容出现一点差错。

    那么与房子有关的一切都显得尤为重要,房产证,也就是知名度**高的证件,即依法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而获取的证件,可对所购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行为,有些城市还会将房产证和土地证一起发放,二证合一。


    那么土地证究竟是什么?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又在哪呢?我们有了房产证如何才能办土地证呢?接下来就让小编来给大家解释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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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是什么,如上文所说,房产证在通常意义上表达的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即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等级制度,房产证是不动产登记机关所发放的,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关系的书面凭证,是一种法定的对房屋权利归属公示方法。

    自2013年开始,北京市住建委为了防止虚假买卖房屋从而保障购房安全,制定购房者可在拿到房产证之后自行设置密码的制度,当产生抵押、转让、变更等法律业务时,需要提供密码才可办理。

    房产证的显著特点有:只能有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一物一权,即一房屋只能产生一份房产证;主体特定,只能向特定所有权人发放;发放之前必须登记。



    那么土地证又是什么呢?

    根据国家规定,目前现行的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土地证是土地使用证的简称,即用于表明持证者对该区域块的土地所享有的权利(所有权、使用权)的书面法律凭证。目前我国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就是说只能购买土地使用权无法获得所有权。那么土地证的作用,就是用于证明房屋所在土地使用权的凭证。

    一套住房应该同时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才能获得完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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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房产 产权产证


    2月8日,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级高新区格外寒冷,迎宾南路的燕郊不动产登记业务大厅附近聚集了数百位业主,他们急于从政府获得一个确切的信息:手中的房产证什么时候能换成不动产证。



    自2016年12月1日三河市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以来,燕郊地区部分业主们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房产证因为落宗问题而无法换发不动产证,从而导致无法交易。截至目前,整个燕郊至少发现33个小区存在类似问题。



    当日,三河市副市长刘增禄在针对这一问题的现场办公会上,指定政府工作人员带着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业主们齐声叫好。但到窗口时,却遭到办事人员的拒绝,理由是房产对应的土地性质并非住宅用地。



    这个紧邻北京通州区隶属河北国家级高新区,过去几年房价爆涨,大量产业项目变身房地产。由此引发各类土地乱象,在这一轮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暴露。



    廊坊市国土系统一位人士透露,无法落宗的小区多数与违规使用土地有关。

    不动产登记引发的落宗问题不仅仅在燕郊,河南、河北、山东、湖南等省市也均发生,造成的原因也各不相同,但多数均与土地有关。



    一位廊坊市国土系统相关官员表示,类似的情况在全国较为普遍,具体到一个城市,则属于个别现象,但解决起来比较棘手,比如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想要完成不动产登记,需要把土地性质变更为住宅用地,“需要更高级别的政府来解决。”



    目前燕郊住宅落宗难的问题,已引起政府高层注意。在向上级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后,2月9日,国土资源部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态,燕郊不动产登记事情正在解决中,部分住宅通过了解历史情况、完善手续等已经可以登记,未来会陆续解决不动产登记问题。



    “副市长也没办下来”


    2月7日,为了解决燕郊部分小区无法落宗问题,三河市政府下发一份《致广大业主公开信》显示,目前三河市正在对全市房地产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经过反复查找历史证资料,目前已经认定福成五期、福泽颐园14-15号楼、燕潮家园、祥馨日升、电子城小区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同时,三河市政府进一步表示,其他小区正在逐一核查中,结果将陆续公布,一周内将出台具体解决办法和工作方案。



    2月8日,在燕郊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河市政府副市长刘增禄也重复了上述承诺,并表示问题将在一周内解决。



    在业主们的要求下,刘增禄亲自指定福成五期4号楼一位业主现场办理不动产证,此前,廊坊市国土资源局给业主们的答复是:福成五期1、2、3号楼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4号楼土地性质为绿化用地,无法办理不动产证。



    4号楼业主在政府工作人员带领下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坚持认为,土地性质还未变更过来,无法办理不动产证。



    这个插曲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想要解题并不容易。不过,2月9日国土资源部在发布会上的表态,似乎意味着事情发生了转机。国土部部长姜大明表示,燕郊问题,现在正在解决。已经有一部分住宅通过了解历史情况、完善手续,可以登记了,估计在不长的时间,就会解决完毕。



    无法落宗的原因


    2月8日上午,一位福成上上城五期的业主表示,其所在小区共有4栋楼无法落宗,通过业主们自行查询得知,1、2、3号楼土地属于工业用地,4号楼属于绿化用地,由于土地性质问题,房屋未落宗而无法换发不动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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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全国百科

    baike15056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①首先需要进行土地登记的申请,如果是因为买卖或者是赠予的形式所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话,那么需要提交公证书,另外还要提交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②接下来会进行地籍的调查,主要是对土地采取实地调查和核实,同时还会进行测量。需要调查清楚土地的具体位置,土地的权属性质以及具体的面积和用途,如果一切无误的话,那么需要确认签字盖章。③土地登记的机关部门会对使用者提交的申请书以及相关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一切没有问题,就可以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 问答 集体土地土地证吗? 集体土地证如何办理国有土地证 产权产证

    由于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市场越做越大,城市建设也在扩张,也有很大一部分集体土地被征用而转为国有土地,那么征地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仅有的道路。中国的征地让不知道让多少贫苦农民一夜之间成了百万富翁,那么你知道集体土地怎么转为国有土地证流程是什么吗?



    集体土地怎么转为国有土地证

    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按法律规定只有通过国家征收一条途径,然后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除了价格便宜一点,办理手续和新征一块土地差不多。土地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和你企业的性质是不搭边的两回事情,一般情况下集体企业改制的时候,改制文件中对土地的处置应该有比较明确的办法。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集体土地证书作为零资产同样可以和房产在一起抵押的。

    2、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三条规定:“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第四条款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种经营用房,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由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集体土地证转为国有土地证流程是什么

    一般的程序是:集体土地征地为国有,补办出让手续,就可以转让了。但国有土地补办出让,涉及很多很严肃的政策,如果是房地产用地,还要进入市场公开招拍挂,其他用途的可以直接补办出让手续。

    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需要的手续和流程:

    1、土地使用权流转登记申请书; 

    2、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3、地上建筑物权属证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核对原件); 

    4、申请登记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征地协议书(县征地事务所与土地所有者签订); 

    6、土地评估报告及备案表(有资质的地产评估机构办理); 

    7、土地出让合同(县国土资源局与土地受让方签订); 

    8、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9、契税缴纳凭证或减免税审批件;

    10、涉及转让的需提交地上建设物转让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11、其他需提供的材料,需和对方谈判,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其实综合来考虑如果集体土地被国家征用那么就可以获得一笔赔偿或者居住的房屋,这对于不少靠土地吃饭的农户来说并不是理想的,没有了土地生存也就没有了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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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房产 产权产证

    办理“三房”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程序



    群众A


    有人说我的房子是“房改房”,这是什么意思?

    1
    “房改房”的概念

    “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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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改房”的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发[1999]10号)、吉首市《吉首市职工房改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吉政发[2000]22号)。

    3

    “房改房”可以上市交易吗?


    群众B


    所有的“房改房”都可以上市交易吗?



    哪些“房改房”可以上市交易

    具备下列条件的房改房可以上市交易:

    1、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可在上市交易过程中补办。
    2、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已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取得全部产权。



    哪些“房改房”不可上市交易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改房暂不允许上市交易

    1、改变使用性质的;

    2、已列入规划拆迁范围内和鉴定为危房的;
    3、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
    4、违反房改政策购买或多处占房尚未纠正的;
    5、**教学区内已出售的住房(本单位职工内部转让、法院判决除外);
    6、以分期付款方式购房而价款尚未付清的;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不宜上市交易的住房。

    4

    如何办理“房改房”的不动产登记


    群众C


    如何办理有关“房改房”的不动产登记?


    登记流程

    提供齐全资料→权籍调查(调取档案)→受理→审核→缴费→领证



    办理方式

    对于2016年6月30日前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交易但没有土地权属证书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等,分以下两种情况办理:

    1、有单独土地使用证或虽有土地使用证但不独立的房产(同一宗土地上非单一用途的房产,同时含有商住、综合用房共同占用一宗土地的房屋)。

    由用地单位或街道、社区物管办组织业主委员会牵头提供相关资料,按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投影面积)分摊土地到户后按原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土地性质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擅自改变用途的仍按原登记用途办理,下同),其他面积作为国有资产划归原用地单位,交易时按《吉首市土地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吉政办函[2014]4号)等规定执行(补缴土地价款);原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性质为划拨、用途为住宅的,也可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房屋所在区位、办理登记手续时的基准地价的10%补缴土地出让金(出让年限40年,出让时间从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土地性质转为出让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没有土地使用证但土地权属无争议的房产。

    由用地单位或街道、社区物管办组织业主委员会牵头,收集相关资料,按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投影面积)分摊土地到户,其他面积作为国有资产划归用地单位,按性质为划拨、用途为住宅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时按《吉首市土地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吉政办函[2014]4号)等规定执行(补缴土地价款);或者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房屋所在区位、办理交易手续时的基准地价的10%补缴土地出让金(出让年限40年,出让时间从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土地性质转为出让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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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房产 产权产证

    有土地使用证无房产证怎么办理?
    1、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2、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权证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登记审查核准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5、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全部算下来200多元。领新房本5元税钱。
    有土地使用证无房产证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1、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房产证是证明你拥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书。有部分城市实施房地合一发证,即房产证与土地证合并颁发一张证。
    2、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是你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对房屋行使买卖、赠与、出租、抵押等权利。
    3、土地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其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
    4、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家所有,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因此,任何单位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单独转让,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抵押时,其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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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房产 产权产证

    一般需要以下证件:
    1、土地登记申请书,政府批复及批准的文件。
    2、地籍调查,核实、测量、调查、绘制宗地草图以及红线图。
    3、土地权属审核: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房屋初始登记使用权证明。
    4、还有一些资料需要去村委申请初始登记的,农村集体的证明,应该要经过村委会议同意证明的材料。
    5、需要本人带上全部资料去房管局申请,大概2个星期左右就可以拿到房产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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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产土地证怎么办理?办理土地证流程有谁清楚? 其他

    如果是大产权房,那么只要房产证里面注明,已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那就证明你可以有土地使用权了。
    如果是小产权房,那么根本办不了土地证。
    小产权房是指建筑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国家规定,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只能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当地村民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证,而非村民则办不了。
    1、房产证属于个人所有权证,是个人财产。土地是国家的,所谓土地证只是土地使用权证,国家可以征收的。
    2、没有土地证,但是有房产证,国家在收回的时候要重新安置,有土地证的话征收就要按照土地使用年限了。另外没有土地证,公积金贷款贷不下来。
    3、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开发商,那不用担心,因为房产证下来后自己可以去办理土地证。如果是二手房,也有两种情况,一是商品房,二是房改房,商品房的话没事的,过户后拿着自己的房产证可以去办,房改房的话必须要有,不然后期很麻烦。如果合同签过了,但没有注明土地证的问题,那押金要不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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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房产 其他

    (一)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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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有房产怎么办土地证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那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呢?办理土地使用证有哪些流程?请随吉屋小编来看看下面内容。
    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1]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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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土地证契税怎么算? 办理国有土地证需要缴纳多少契税 房产税费

     近些年,随着我国土地改革的深入,国家对农村出台的土地政策是越来越多,同时对土地的管理也趋势变严。那么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土地证过户费用怎么算?土地证分割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1、土地证:是指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多数购房者从不关心,也未领到过。其实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

      2、房产证:是指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二、土地证过户费用怎么算

      土地证过户费用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1、如果原土地证上土地的来源是转让的,就只要缴纳手续费。

      2、如果土地来源是划拨的(单位福利分房后的房改房,所有公房转私房以后的房产都是),土地证过户时就必须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了,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缴纳的土地证过户费用:契税1.5%,印花税5‰,如果是从中介买房,需付给中介代理费2.5%,另外如果需要贷款,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领取房产证以后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当地政府确定的地价的3%),若土地是转让的,就不须缴纳,此外都是零星费用。

      三、土地证分割办理流程

      1、土地证分割你可以到当地的土地证部门办理商业用地土地证分割就可以了,但是去办理商业用地土地证之前,先把开发商的大土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上出售文件到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商业用地土地证分割。

      2、土地证办理分割时间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但是不同的地方,商业用地土地证办理分割的办事效率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商业用地土地证办理分割时间究竟是多少,这就要看一下你们当地的政府规定的办理时间了。

      3、土地证分割登记全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它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

      4、土地证分割需要缴纳土地契税是税率为4%,但不同地区存在差异,详情你还要咨询当地县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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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成都《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产权产证


    办事规程:一、受理申请材料
    二、审核材料
    三、校准登记
    四、颁发证书
    所需材料:一、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
    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
    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
    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
    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
    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
    (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
    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
    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
    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
    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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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怎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注意事项

    一、受理申请材料
    二、审核材料
    三、校准登记
    四、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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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查询? 产权产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到当地国土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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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集体土地证可以换成国有土地证吗? 集体土地证可以转为国有土地证吗? 其他

    问:购房时“订金”与“定金”有什么区别?

    答:“订金”与“定金”虽一字之差,意思却大相径庭。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在约定的时间内,卖方不得再将该房屋出售给其他人。

    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长期限为?

    答:
    1、一手楼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
    2、二手楼贷款期限**长不超过20年。
    3、贷款期限可以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问:房产证过户需要那些程序?

    答:从房产证过户的程序来看,主要分为三步:
    第一步,买卖双方到当地地税局缴纳各种税费;
    第二步,买卖双方拿缴纳完税费的契税票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第三步,买卖双方过完户根据建委各区时间不同按其规定领取新房产证;
    另,如果借款人是贷款买房,那么过户前需要先支付**款给

    问:房产开发商违约迟迟交不了房,有权要求退房吗?

    答:在书面要求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后三个月 仍然不能交房 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问:婚前房产如何转为两人共有?

    答:办理公证是指办理财产公证。这种方法可能更便捷一些。但《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人可以单独行使权利,共有权人根据财产公证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房产证上增加名字是指产权变更。即对此房屋拥有共有权利。具体费用咨询一下公证机关及房产登记部门。

    问:怎样保障“二手”商品房的交易资金安全?

    答:根据市国土房产局发布的《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除交易保证金及必要费用外,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代收任何交易款项。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委托银行对交易资金进行第三方监管。

    问:哪些住房可以不计入个人住房范围?

    答:
    (一)借住直系亲属以外的他人住房;
    (二)居住单位的非住宅用房或者集体宿舍的;
    (三)租住私有住房(包括转租的公有住房)的。

    问:装修入住的业主,物业管理费要交吗?

    答: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费按照法定产权面积计收。已办理房产证的,按房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未办理房产证的,按购房合同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

    物业服务费由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收取。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出租、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管理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问:购房后是否还可以申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

    答:申请人购买商品房的,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提供《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以下简称《资格认定书》),并同时签定《申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开发建设单位在网上合同备案时,应在电子合同中标注“经济适用住房” 字样,并注明货币补贴金额。合同备案部门在商品房合同备案时,加盖经济适用住房专用章,并注明货币补贴的额度。开发建设单位凭提交的购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资格认定书》、《授权委托书》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区、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补贴款发放手续。区、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核准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款拨付至开发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

    问: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答: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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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产土地证怎么办理?办理土地证需要哪些手续? 其他

    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需要房屋所有权人到房屋所在地国土局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4、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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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怎么走? 其他

    (一)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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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房屋交易

    观韬律所就房地产开设专栏----“汉文说房地产”,将每两周由刘汉文律师提供一篇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法律实务性文章,专栏将分土地、房产、工程三部分,依次轮流组成系列文章,重在探讨,欢迎拍砖。



    实践当中,通过招拍挂等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二次流转,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本文将根据《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转让过程中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可能涉及的重点法律问题、存在的相关风险作简要解析。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条件风险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若相关条件不具备时,则不能对该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

    积极条件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同时符合两个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消极条件是:只要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上述积极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被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土地使用权或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那么,如果在转让的时候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是否影响合同的效力?《**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起诉前转让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同时,《**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8条规定,“转让时转让方已取得土地使用证,但投资开发尚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如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可,同意其转让的,可认定转让合同有效,责令当事人向有关主管部门补办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因此,当转让行为不符合上述条件,且无法在相应期限内补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当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故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转让合同前,应当充分了解该土地是否符合法定转让条件,以免因合同无效或者土地被收回而遭受巨大损失。



    土地出让金是否合法并足额支付的风险
    此问题涉及的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中的关键条款,当土地出让金的约定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未在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会被解除,从而导致转让合同的无法履行。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如果土地出让金低于订立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低价,该土地出让金条款无效。”此时,出让方既可以选择主张对方依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低价支付出让金,也可以选择按订立合同时的市场评估价格支付。如果受让方不同意补足土地出让金,则出让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房地产管理法》第16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4条、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另外,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37条也做了相同的规定。因此,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调查清楚土地出让金的价格及其支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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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产权产证

    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那农村土地证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更换?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证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更换?

    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凡变更土地属权或变更土地用途的,均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以下情况也需要对证书进行更换:

    01

    户主变更


    由于原户主死亡,或者是依法转让、互换承包地,且没有权属纠纷的情况,都是可以进行更换土地证的。

    02

    不动产权证的办理


    2017年5月起,全国停发旧证,颁发新不动产权证。

    农村房屋有房产证,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其中不动产证就包括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的统一证书。而且不动产权证是在宅基地确权的基础上颁发给农民的。农民一旦拥有了不动产权证,自己的房屋和宅基地就有了一定的物权价值,可以进入一定的交易市场使用。可以抵押贷款,可以依法转让等,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也有证可依了。



    土地证使用的年限是多久?

    1、农村的土地包括宅基地、耕地、草地和林地等,和国有土地不同,是没有使用年限一说的。像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2、耕地、草地和林地等是承包的,所以更不存在使用年限的说法了,一般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如何更换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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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土地证如何办理? 农村 “土地证、房产办理流程 产权产证




    行风热线

    回音壁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3月20日《行风热线》问题回复

    (第二部分) —


    1、付先生反映蓝景公寓土地证房产证都没有。

    回复:经与诉求人联系,诉求人反映蓝鲸公馆项目房产证办理问题。办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已不属于房管局的业务范畴,应到国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已告知诉求人类似房产证办理问题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诉求人表示满意。


    2、王先生反映栾川君山预付小区已交钱,但是房子卖给别人了。

    回复: 诉求人所购买的是栾川县君山御府小区9层的房屋。该小区是栾川乡罗庄村南坡根组城中村改造项目,其中A座9层根据双方所签订协议属安置房归罗庄村南坡根组城中村改造指挥部所有。开发商在出售给买受人时,隐瞒相关房源情况,导致买受人购买了安置房。该小区出现问题后,县政府即成立了由栾川乡人民政府牵头的工作组,并成立由业主组成的业主委员会对该小区进行自救。该小区后续及遗留问题由工作组进行处理。




    3、刘女士反映武汉路房子没有房产证。

    回复:根据诉求人反映的问题,已电话联系诉求人刘女士,告知其购买的中信重机责任有限公司一街坊1-8号楼已取得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产权大证),同时已在我局办理了经济适用房产权界定卡。经联系该公司负责人了解,开发企业在市国土局不动产管理中心申请项目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产权大证)时由于公司改制(中信重机公司改为中信重型机械责任有限公司),导致项目土地证与项目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产权大证)名称不相符,市国土局不动产管理中心要求名称相符后给予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已建议诉求人咨询市国土局不动产管理中心了解具体进展情况。




    4、王女士问过户手续咋办?

    回复:经电话联系,诉求人咨询兄妹之间商品房过户手续问题。房产过户所需提交材料:房产证原件,土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维修基金票原件及复印件,契税票原件,房产证附图复印件两张;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需双方本人到场办理。过户办理流程:首先需到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场处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然后再到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税局窗口办理缴税业务,其次到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维修基金窗口办理维修基金过户,**后到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场处窗口办理房屋过户。已将上述情况告知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




    5、李女士反映丹城路丹城小区没有房产证。

    回复:根据诉求人反映的问题,目前“丹城苑”项目已办理消防验收、项目规划核实及竣工备案等手续,正在市国土局不动产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产权大证)。经联系市国土局不动产管理中心了解,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时发现该项目规划审批与项目规划核实存在不相符现象,目前开发建设单位已与规划部门取得联系,并按照规划部门要求进行整改。具体情况可咨询市国土局不动产管理中心了解。上述情况已告知诉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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