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科 房地产的影响 还款方式

    baike16062
    房地产营改增的影响:在房地产开发建设阶段,提供应税劳务若是和建筑业相关的,营业税按照3%税率征收。
  • 问答 房地产实施细则 房产税费

    房地产营改增实施细则如下:
    ①房地产和建筑业,金融服务业等纳入改革体系。房地产行业,现行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适用11%的税率,简单地将新税率与旧税率直接进行比较是没有意义的。在营业税制度下,房地产对营业税税源的贡献最大,营改增后的营业税税率相比变化较大,这两个行业受到较大影响。
    ②过渡期内,简易计税营改增新规,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日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纳税。 对于房地产营改增的实施细则运行之后,其实对于大多数的购房者来说,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无形之中会增大一部分的购房成本,所以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还是要多从实际的角度出发,并且要把除了房款之外的其他部分计算在购房的成本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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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房地产实施细则 全国百科

    baike8944
    房地产营改增实施细则现行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适用11%的税率。
  • 问答 房地产有哪些影响呢? 其他

    2016营改增**新政策:营改增对房地产有什么影响

      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在人民大会堂部长通道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这次“营改增”相比以往有所不同,将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比如个人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下,个人二手房买卖需缴纳5%的营业税,符合一定条件的住房买卖可免征营业税。
    出 于稳定房地产市场考虑,去年3月份,营业税免征条件有所放松,从原来的“满5年以上(含5年)”,调整为“满2年以上(含2年)”。为适应国内房地产市场 分化局面,今年2月份,营业税政策进一步放松,除了北上广深,所有住房(包括普通和非普通住房)只要满2年(含2年),对外销售的,均免征营业税。北上广 深仍然适用去年老政策,满2年(含2年)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含2年)普通住房,才免征营业税。
      这个环节的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后,由于具体政策尚未出台,税负是否变化还未知。不动产业纳入“营改增”,可能适用6%、11%的税率,部分可能适用3%的征收率。
      营改增是什么意思?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而后分行业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试点,涉及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部分现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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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房地产”,房价是涨还是跌? 大咖专栏

    news2737430
    房地产“营改增”对房价的影响是极其微弱的,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不是成本决定房价,而是市场决定房价。税收成本降到一定程度会对当前房价产生一定有利影响。
  • 问答 房地产预售了吗,有什么规定? 政策法规

    根据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款)÷(1+11%)。
    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款)÷(1+11%)×11%。
    例: 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甲企业销售一套房产,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110万元,假设对应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为400万元。则甲企业按照财税〔2016〕36号文规定,销售额=(1,110万元-400万元)÷(1+11%)=639.64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110-400) ÷(1+11%) × 11%=70. 36万元。  
    根据财税[2016]4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规定,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对于不含税收入,目前存在三种计算方法,下面以上述例子分别说明。  
    在上述例子中,含税收入为1,110万元,则不含税收入=1,110÷(1+11%)=1,000万元。即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税率),这是不含税收入的第一种计算方法。  
    同样在上述例子中,含税收入为1,110万元,增值销项税额为70.36万元,则不含税收入=1,110万元-70.36万元=1,039. 64万元。
    即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是不含税收入的第二种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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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房地产和房价没有半毛钱关系 大咖专栏

    news2475640
    从两年前就传的沸沸扬扬的营改增,在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终于要落实了,然而,房地产营改增和房价没有半毛钱关系。
  • 问答 房地产税收政策是什么啊? 房产税费

    房地产行业的涉税税种多,计税的基数不一致,采用征收方式不同,难于一个综合税率而概括。
    1. 土地增值税按照项目的增值率,并且实行预交,**后清算;
    2. 所得税按照销售额预交;
    3. 增值税及其附加可以有个综合税率,但又分两种:


    4. 简易征收增值税税率5%,加上附加税12%,综合税率5.6%;
    5. 一般计税法增值税税率11%,但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才能计提附加税,综合税率无法确认;

    2016房地产营改增税率“此次营改增扩围,整体税负只减不增,让更多企业享受到减轻税收负担的政策红利。”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分析,以房地产为例,一般纳税人在房地产销售上,营改增之前,房地产适用的营业税率为5%,而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税率为11%。两者之间看似增加了税率,其实不然,增值税是指价外税,也就对产品增值部分进行征税。一般来说,对于房地产销售而言,土地出让金、建安成本等大约占据了其销售的70%份额,这意味着增值部分大概仅为销售的30%,增值税是按这部分征收的,也就是30%×11%=3.3%,比原来5%的营业税率有了较明显的减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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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地产企业是怎么做的呢? 房产税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本办法。
    自行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
    解析:本条规定全是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内容。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接盘等形式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的名义立项销售的,属于本办法规定的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解析:规定了房地产企业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立项销售的处理。
    第二章 一般纳税人征收管理
    第一节 销售额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解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三)销售额中房地产差额纳税,进行了细化解释。
    第五条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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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房地产实施细则的影响和应对 全国百科

    baike37486
    本文分析了房地产营改增实施细则对房地产行业和购房者的影响,介绍了营改增过渡期内的政策措施,并提出购房者需要如何应对营改增政策。
  • 资讯 2016年房屋租借税率计较 房地产行能否作用 房价

    news2684612
    营改增今后企业的预售纳税少,成本加倍丰裕,对企业的财政核算和经管水平的前进也有辅助,那么对房屋租借税率有什么作用没有呢?会不会使房屋租借的商场走向加倍的懂得减轻租客的承当呢?下面由笔者给您介绍一下2016年房屋租借税率如何计较:
  • 问答 房地产企业交哪些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交哪些税? 其他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不交营业税了。
    再交营业税,那还叫营改增吗?
    营改增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中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房企的3大税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费项目有几十种。
    营改增后,税种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其他税种不变,税率由原来的营业税5%改为增值税11%,单从税率方面看,税率有较大提高,但是由于增值税存在抵扣链条,只对增值额征税,而营业税是对全部营业额征税,所以从理论上讲,**终会降低整体税负。不过,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取得足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则可能会导致企业整体的税负增加。因此,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今后的土地出让金能否可以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将是企业税负增减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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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后房屋中介公司交什么税?房地产企业要缴纳的税有哪些 房产税费

    一、房地产企业申报不动产销售时如何抵减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不同项目间预缴税款能否互相抵减?



    答:1、在申报时,当月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抵减当期应缴税款,不足抵减的,纳税人应补缴差额部分,抵减后仍有余额的,作为多缴税款,抵减下期应缴税款。预缴税款和纳税申报两线并行

    2、房地产企业不同项目已经预缴的税款,可以在纳税申报时抵减当期应缴税款。



    二、由于自来水厂只能开具3%的专用发票,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售自来水是否可以按照3%简易征收,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54号公告,房地产企业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即商品和服务名称为“物业管理服务”)的过程中,同时代收住户的自来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其开发的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但同时有代理服务、转售水电费等业务,那么其购入的办公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否可用于代理服务、转售水电费等进项扣除?



    答:根据试点实施办法(36号文附件一)第二十七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因此,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兼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

    固定资产的范围为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



    四、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其开发的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一定要认证后申报抵扣再做进项转出如果不认证是否有“滞留票”风险?



    答:目前并无明确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进行认证,但从发票管理角度出发,建议纳税人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认证后的专用发票可不申报抵扣,即不在申报表中填列。另外,根据总局15号公告,如纳税人将该自建的不动产转变用途,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可按规定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届时,如企业未将建设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的,则不允许计算进项抵扣税额。



    五、房地产公司A向广告公司B免费提供场地,供B公司开展活动,双方约定B公司收取的活动收入扣减物料成本、人工成本等成本后的余额按一定比例分给A公司,则A公司收到该收益分成款后要缴纳增值税吗如果要缴纳增值税则按什么项目缴纳?



    答:对该经营行为,房地产企业应按不动产经营租赁缴纳增值税。



    六、房地产企业或物业公司将地面露天车位长期租给业主,租赁期限为20年,一次性收取租金,则该事项应按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还是按不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合同法》,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企业将车位租给车主20年的合同,可认定为不动产租赁业务,按不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预收款时是否可开具发票,如何开票,开票是否标志纳税义务已发生,应如何申报纳税,是否有清算事项,清算时点如何确定?



    答:1、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预收款时,可根据总局2016年53号公告开具编码为“602”的不征税发票;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以下方式确认: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纳税义务时间确认问题,凡是购房合同没有明确采用直接收款方式的,一律按预收款方式认定,实际收到预收款时开具编码为“602”、税率为“不征税”的普通发票,按规定预缴税款,以纳税人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先开具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的,以发票开具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合同已经明确采用直接收款方式的,无论是否在约定时间收到款项,均按合同约定的收付款时间确认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预缴税款。

    3、房地产申报时,应将当期确认纳税义务的销售行为按适用的税率(征收率)申报应纳税款,将当期收到的预收款按预征率申报预缴税款。

    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因此,在一般纳税人注销前,不存在清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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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什么时辰*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什么作用 房价

    news2699105
    跟着我国经济和企业经营百般化的快速发展,国度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在国务院核准的环境下连络发表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式》。那么,营改增什么时辰起头的?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实施“营改增”将会带来什么样的作用?
  • 资讯 新策略房地工业有哪些作用 房价

    news2693852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鼓舞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展开住宅租借营业,营改增新策略是什么?那么营改增对房地工业有哪些作用呢?
  • 问答 房地产中介属于怎么办呢?谁知道呢? 中介经纪

    一、房产中介公司属于服务行业,可以执行新会计准则。

    二、涉及的税金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等。
    1、营业税:税率5%。
    应交营业税=营业收入*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
    计算公式:
    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3%。

    4、地方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2%。
    计算公式: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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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地产企业在销售自建房产应交哪些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交哪些税? 房产税费

    案例:2018年6月,出于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甲房地产企业与当地政府配合,采用“拆迁还房”的方式进行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城中村中有一家企业的职工宿舍,村民和企业把原有房屋交给甲企业,甲企业负责住宅开发建设。该项目占地1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可供销售面积30000平方米,建设完成后可供销售面积的6000平方米用来安置村民(与原拆迁面积相等)、4000平方米给予企业作为职工宿舍(也与原拆迁面积相等),剩余20000平方米甲企业自行销售。该项目2019年5月完工,6月开始销售,当月销售完毕,销售单价1万元/平方米,销售总额2亿元,开发成本4500(不含税,不考虑取得的进项税额)万元,其中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为0元、前期工程费5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3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费20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300万元、开发间接费300万元,向某公司借款利息200万元(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对于此类“拆迁还房”业务,甲房地产企业如何进行税会处理?被拆迁户又会涉及哪些税?本文进行梳理和分析。(本案例为了计算简便,假设不考虑印花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小税种的影响)。



    一、甲公司的税会处理



    (一)甲公司的税务处理



    1、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第十一条规定,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第六条规定,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七条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第10点中“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根据以上规定,甲企业销售20000平方米住宅取得销售额2亿元,应该缴纳增值税;甲企业返还所开发住宅给企业和个人的住宅,是为了取得土地使用权,所以这种返还是有偿的,返还的10000平方米住宅按住宅单价折算的销售额1亿元,也应该缴纳增值税。



    这里存在一个问题,这1亿元,是否可以在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时予以扣除?



    根据以上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增值税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以及“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扣除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扣除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应取得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甲公司在政府主导下,通过“拆迁还房”方式取得拆迁户的土地使用权,然后以自己名义立项开发住宅。其中,土地使用权不是通过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再通过“招拍挂”出让土地,甲公司无法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那么,能否通过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作为拆迁补偿费用予以扣除呢?我们认为,固然拆迁补偿费用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但拆迁补偿费用和土地征用费用是不同的,甲公司立项开发住宅,必须要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仅依据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和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无法证明甲公司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因此,我们认为,甲公司应取得被拆迁户自行开具(被拆迁企业)或代开(被拆迁个人)的增值税发票,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凭据,同时,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所载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案例中,销售20000平方米住宅销售额=20000×1=20000万元,返还拆迁户10000平方米住宅的折算销售额=10000×1=10000万元,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10000)÷(1+10%)×10%=2727万元。甲公司取得某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进项税额=6000÷(1+5%)×5%=286万元(假设是自建老项目)。个人销售自建自用的住宅,免征增值税,税务机关只能为其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甲公司得之,不能抵扣销项税额。因此,甲公司应纳增值税=2727-286=24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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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地产企业在销售自建房产应交哪些税?后销售房屋发票税率是多少 房产税费

    时间:2017年7月20-21日(周四周五)

    前言:不经一番寒彻骨,那得梅花扑鼻香……营改增实施一年来,建筑、房地产企业纳税人没少吃苦头,实践出真知,教训换经验,营改增后依然还有纳税筹划空间,关键在于我们有无更换新思维,新思维必有新动力,营改增新时代,负重依然要前行!

    这是**坏的时代,也是**好的时代!强者独领风骚,弱者退出江湖。不懂税法的会计不是好“护士”,不懂会计的税官不是好“中医”!融会贯通方可出神入化,未来属于勤奋的人;两会后有哪些减税减负新政出台?可做哪些税收筹划?营改增中常见错误有哪些?增值税下常见会计的错误处理有哪些?规避陷进,当一个轻松的会计是我们追求的生活,我们盛情相约您一起来回顾营改增一年来经验与教训,深入剖析房地产建筑各阶段业务的会计和税务处理风险,做到纳税筹划、会计处理与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的完美统一。



    建筑房地产企业营改增新时代纳税筹划新思维暨**新增值税会计核算实践应用

    仁达财税携手樊剑英老师一起邀您共享学术盛宴

    【参会对象】建筑施工、房地产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主管会计 等涉税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财税咨询机构等税务专业人士;

    【主讲专家】樊剑英:中税咨询集团高级合伙人,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讲师、天和智库(北京)经济研究所专家委员会委员、财税智库 专家咨询团成员、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继续教育特聘老师、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师资库特聘老师、中国税网特约研究员、注册税务师、房地产纳税筹划专家、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多家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税务顾问;先后在《中国税务报》、《海峡财经导报》、《中国房地产》、《南方房地产》、《现代服务业》发表大量财税论文、编著《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实务与风险防范》等图书 。



    课 程 大 纲

    第一部分、建筑房地产业营改增新时代纳税筹划新思维新动力

    1.房地产建筑企业营改增新时代可抵扣哪些进项税额?

    2.A房地产企业均为新项目,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支付工程款时,财务只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不对?

    3.该要什么发票,是报销时决定发票类型?还是付款时决定发票类型?

    4.营改增后纳税筹划**容易令人误入歧途的理念是什么?

    5.挂靠业务营改增后如何规避税务风险?挂靠业务如果设计业务流?

    6.甲供材料、甲供设备一定能够实现税收利益吗?材料占工程承包总额的比重与税负有何关系?

    7.亲!您单位愿意甲供还是自采?您单位甲供将如何应对?总包\分包计税方式可否不一致?税务机关愿意分包简易计税还是一般计税?

    8.营改增后视同销售风险您有没有?统借统还是否可以适用?

    9.营改增后有哪些业务可以实现税目转换?

    10.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将自建房屋转为出租,进项税额40%是否要转出?

    11.营改增**为模棱两可的政策是什么?各地有何说法?如何筹划税收利益?

    12.劳务派遣发票与劳务分包发票有何区别?劳务付款如何设计流程?

    13.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清算如何确认清算收入?

    14.增值税纳税人如何分类?对于我们生产经营有何影响?

    15.营改增后代建工程如何税务处理?BT\BOT等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发模式如何计征增值税?

    第二部分、建筑房地产业营改增新时代纳税实务实践应用

    1.营改增后有哪些行为要预缴增值税?预缴增值税时附加税税率差怎么处理?

    2.营改增后有几种差额计税方式?如何开具发票?全额开票与差额开票有何区别?如何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

    3.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投资是否缴纳增值税?转让营改增前土地或不动产是否可以差额计算增值税?

    4.补缴土地出让金可否追补销售额扣除?

    5.车位、车库销售有几种可能?如何区分税收待遇进行纳税筹划?

    6.不动产出租进项税额如何分摊

    7.2017年两会后有哪些新政可以纳税筹划

    第三部分、建筑房地产业营改增新时代会计核算实践应用

    1.《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出台的背景与新旧衔接

    2.会计结转收入是否所得税也要确认收入?

    3.会计不结转收入是否所得税也要结转收入?

    4.是否开具发票就要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5.会计结转收入是否一定要计提增值税?

    6.建筑施工、房产业如何设置会计科目?设置会计科目要考虑哪些问题?

    7.建筑企业设置“工程施工”“工程结算”与否对于增值税核算有何影响?

    8.建筑企业期初“应交营业税”余额如何账务调整?

    9.房地产企业“预收账款”要不要区分含税与否?

    10.简易计税及小规模纳税人 “应交税费”科目下如何设置?如何反映预缴税款、抵扣税款、减免税款?

    11.建筑企业预缴税款可以在不同项目之间抵减应纳税额吗?

    12.房地产企业预缴税款可以在不同项目之间抵减应纳税额吗?

    13.建筑企业以及其他企业抵减销售额的业务如何账务处理?发票如何开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差额开票还是差额计税?开两张发票还是一张发票?

    14.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价款抵减销售额可以包括哪些拆迁补偿费?

    15.集团公司拿地项目公司办证票据在集团公司票据是否有效?

    16.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

    17.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8.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含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9.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20.请问樊老师:建筑业一般计税的项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申报时在同时有进项税额和预缴2%的增值税时,先要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足够大时预缴的增值税只能在附表四显示,进项税额抵扣完后才能抵扣预缴的税金,这样就会有一种结果,当项目完工后进项税额全部抵扣,而预缴的增值税有一部分不能抵扣,**后项目注销时多预缴的增值税怎么处理,是抵扣别的项目还是退税?

    第四部分、现场咨询答疑

    【时间地点】时间:7月20-21日周四周五;

    地点:天湖宾馆(成都市金牛区五丁路17号,一环路白马寺路口)

    【收费标准】1980元/人(培训、资料、场地、咨询、录音)

    企业年卡:8800元一年,一年服务期内每月均至少一堂课、每堂课企业均可安排两人参加,每堂课提前两周告知会员单位,方便会员安排时间人员!

    2017年企业会员资料另附!

    【联系电话】李老师

    邮箱:17928678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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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后房地产企业要交营业税吗? 房产税费

    **好的关注源于沟通,如您在日常工作中遇到任何疑难财税问题请与我联系,将有权威专家免费为您解答,欢迎交流!
    陈老师:(兼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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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交流群: 38516716





    房地产企业预售房屋已开具地税机关营业税发票,营改增后客户要求退房或更改购房者姓名的问题



    更改购房者姓名,属于销售退回后再销售他人的行为。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有关规定,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欠缴的营业税,企业先抵所欠缴的营业税,不足部分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再销售他人时应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宁夏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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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指的是什么?""好处有哪些? 房价

    news2671348
    营业税是按营业额全额征税,而增值税是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的差额征税。所谓“营改增”即是把部门办职业一并纳入增值税征收规模,对其增值部门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