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有谁比较了解土地出售什么 政策法规

    对转让方来说:
    1、营业税=营业额×5%(若转让方能提供原购置土地的发票,按转让土地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否则按转让收入全额计征);根据财税[2003]16号文,单位和个人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城建税=营业税税额×5%;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
    4、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收入减去税法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以增值额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计算公式为: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转让土地使用有关的税金等。
    5、个人转让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应按有关公式计算,按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6、印花税:根据财税[2006]162号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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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我想问下土地出售什么 房产税费

    土地转让需要缴纳的税费:
    1、营业税。
    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税率计算缴纳。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城建税的税率。纳税人在市区为7%;在县城、建制镇的为5%;不在上述地区的为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标准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为2%。
    3、土地增值税。
    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土地增值税。其计税依据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4、所得税。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差价的20%。单位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转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
    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转让金额0.5‰缴纳。
    6、契税。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出售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使用权赠与、交换按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的市场价格核定金额的3%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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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请问城镇土地出售什么?有车库吗? 房产税费

    肷买的地是用来建筑房屋的吧,作如下回答:购买时需交契税(3%)和印花税(千分之三),购买后需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原值减30%后的1.2%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乘以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办理过户所发生的契税等摊入购买成本。【其中的税率可能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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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有谁知道宅基土地出售什么 房产税费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并且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已达到规定的标准就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可在原宅基地改建,或退出原宅基地再申请新宅基地。宅基地达到标准的也不得买住宅。但对由于房产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包括宅基地),原则上不做处理,但房屋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退出多余的宅基地。《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故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或过户。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给您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您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过户手续。由此大家可知,不存在农村宅基地转让税这样一种税金。对于宅基地出让税多少钱的问日,众所周知,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村农户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大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宅基地转让是不需要缴纳任何税金的,大家可以放心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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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有谁知道私人土地出售什么 房产税费

    土地转让需要缴纳的税费:

    1、营业税。

    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税率计算缴纳。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城建税的税率。纳税人在市区为7%;在县城、建制镇的为5%;不在上述地区的为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标准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为2%。

    3、土地增值税。

    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土地增值税。其计税依据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4、所得税。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差价的20%。单位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转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

    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转让金额0.5‰缴纳。

    6、契税。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出售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使用权赠与、交换按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的市场价格核定金额的3%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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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咨询一下,宅基土地出售怎么 房产税费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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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准建房土地出售可以用来做什么怎么 房产税费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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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出售商业用房需要什么 购房政策

    baike1614
  • 问答 您好想咨询下集体土地出售怎么需不需要 房产税费

    你好,集体房买卖是不需要交税的哦,没有房产证也不保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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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出售商业用房需要什么 产权产证

    出售商业用房需要交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按房屋交易额5.5%缴纳;土地增值税,按房屋交易额1%缴纳;以及所得税,按房屋交易额1%或房屋现值-房屋原值差额20%缴纳,还需要承担一半的印花税,按房屋交易额万分之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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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有没有人知道集体土地出售怎么 房产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年第224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所称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除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权属转让和农村房屋权属转移,应按规定征收契税。契税应由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方缴纳。
    房地产热的今天,房屋买卖纠纷不断,缘于相关法律常识的缺乏,面对状况不知所措。常见的还有房屋出租违约、租金赔偿等不同问题。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在具体维权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收集,诉讼程序等,此时必须委托房产纠纷律师执行,因为只有将专业事情委托给专业人士才能将风险降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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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这厂房出售土地证不怎么啊? 其他

    厂房的土地证过户需要缴纳的税和手续费如下:
      1、土地测绘
      0.37元/平方,根据面积;
      60元/点,根据测绘点数;
      2、评估费
      评估费0.3%-0.5%,允许浮动;
      3、契税
      契税按评估额3%-5%缴纳;
      4、土地增值税
      出售房地产的总收入减去应当扣除项目费用,然后乘以相应税率(30%至60%)计算征收缴纳;
      5、登记费
      一般情况下每份按200元缴纳,各地略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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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集体土地出售产权年限是多久的?怎么 产权产证

    1、以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购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终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购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
    2、《房地产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证的年限长短会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的消失,致使土地使用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从而终止土地使用权。
    3、对于划拨土地,国家可以另行划拨一块土地给原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对于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可请求退还土地灭失部分剩余年限的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是无限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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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个人土地出售产权年限是多久的?怎么 产权产证

    土地使用权相关书籍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 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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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个人土地出售需要交税不? 其他

    土地出让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1、契税。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出让金减免契税。

    2、印花税。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出让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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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请问各位,宅基土地出售什么?有哪位网友了解不,谢谢! 房产税费

    农村宅基如果占用耕地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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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请问买国有土地需要什么? 其他

    公司购买的土地,办理土地证时,要交纳契税、印花税。
    取得土地后,每年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文件的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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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土地出售需要什么手续?税费高吗? 其他

    其实你的问题就有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里,是没有土地属于个人这一说法的,只说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属于个人的,所以土地的买卖应该更正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因为“普天之下莫为王土,率土之滨莫为王臣”,现在的我们都是生活在这个和谐社会里。

    有法可依:在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惠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农村集体土地(以下简称农村土地)的经营管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行为,优化集体土地资源配置,保护集体土地承包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适度规模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镇、村、村民小组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用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


    第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发包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使用权。实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可分离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在承包经营期内,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农村集体土地的发包方是依法管理、经营土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没有管理机构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代行发包。


    第五条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依法发包属于该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保护和使用土地。承包土地连续弃耕撂荒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承包土地重新发包。
    (二)义务:向农村土地的承包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第六条
    农村土地的承包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农民个人、联户、专业队(组)。


    第七条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平等行使或自愿放弃承包权,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收益权,土地的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转包、出租、互换以及继承。
    (二)义务:依约履行承包合同和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义务。


    第八条
    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其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调查处理或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镇农办或经管办和村民委员会对其辖区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进行指导,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
    第二章
    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形式


    第九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形式,是指在不改变承包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后,将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进行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等流转行为。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土地经营权的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转移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原承包关系和土地用途不变。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第十一条
    土地经营权出租,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承包方将土地经营权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生产。


    第十二条
    土地经营权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各自承包的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经营权进行调换。


    第十三条
    土地经营权的转让,是指承包方将全部或者部分承包土地及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转移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同发包方确立承包关系,并按承包合同履行有关承包的权利义务,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三章
    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原则


    第十四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应遵循平等协商、有偿和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


    第十五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权属关系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第十六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第十七条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四章
    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程序


    第十八条
    农户必须在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结束和领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方才流转。


    第十九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办理如下手续:
    (一)村组经济社内的土地流转,双方协商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二)村组土地向本经济社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流转,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报镇农办或经管办备案。


    第二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后,若再发生流转,须经原承包方和发包方同意,并按本办法第十八条办理土地经营权流转手续。


    第二十一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土地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土地流转费用和付款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九)签约日期;
    (十)双方当事人认为必须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二十二条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依法在承包的土地上投入形成的地上附着物,属于承包者所有,土地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章
    违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第十七条规定,没有取得合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与其它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


    第二十四条
    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恢复合同约定的用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恢复的,发包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承包土地,并有权要求土地使用者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
    对侵犯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收益权,阻挠、妨碍承包方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随意剥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权和继承权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立即改正,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二十六条
    被处分的单位和个人对处分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林地、草地、水面、荒山、荒地、滩涂等农用土地的流转管理,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发生纠纷,按《广东省农村社区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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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出售需要哪些 房产税费

    1. 契税:买卖双方均需支付,卖方按照房屋价格的1.5%向国家缴纳契税;
    2. 营业税:卖方需支付,按照房屋价格的5%向国家缴纳营业税;
    3. 增值税:卖方需支付,按照房屋价格的5%向国家缴纳增值税;
    4. 土地使用税:卖方需支付,按照房屋价格的3%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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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改房出售如何交个?房改房出售需要什么 其他

    需要区分。如果不满足满五年且唯一的条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出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按照财产转让,就增值部分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考虑到市民正常的居住及改善居住的需求,对于个人自住型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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