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是什么 二套房贷如何认定 政策法规
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9月27日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商业性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有关负责人就此次政策调整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就如何界定《通知》中的“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这一问题,有关负责人解释称,《通知》中的“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第二套(含)以上住房”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 有关负责人说,《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在接受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后,应及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借款人信用状况予以查询,贷款申请批准后再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该数据库,以此确保对“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认定。借款人也应按诚实守信原则在贷款合同中如实填写所贷款项用于购买第几套住房的相关信息。 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通知》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借款人,提出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措施,明确要求贷款**低**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同时要求商业银行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贷款**低**款比例和利率。同时,为保障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防范信贷风险,《通知》强调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已有1个回答
问答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 房屋交易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如下:
①在房贷新政出台前,二套房的标准是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贷款是否已还清。房贷新政二套房将以房为限,购房单位是家庭由三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组成。一个家庭购买了一套房,再买房就叫二套。
②只有以房来划分,才有一套二套的问题。以房进行划分,套数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登记系统进行查询,银行在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还需要严格执行面谈,面签,门走访的程序。
③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50%,利率1.1倍,三套以上房可停贷。政策出发点是居者有其屋,有一套住的就足够了,房地产按揭贷款,只支持住房的资金需求,而不能支持倒卖房屋的资金需求,所以自己是否符合二套房的贷款标准,可以向当地的银行进行咨询。已有1个回答
问答 二套房贷款政策是什么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是什么 贷款类型
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二套房贷款政策是怎样规定?二套房贷款政策比首套房严格吗? 二套房贷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住建部、央行、银监会三部委于2010年6月4日出台二套房认定标准,明确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即家庭成员名下如有房产、或有过贷款购房记录,则均认定为二套房。对于异地购房者,如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二套房贷款政策 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在上海,目前各商业银行的二套房贷款基本以**60%标准执行。已有1个回答
百科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 贷款政策
资讯 泰州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_泰州二套房贷*多少 房价
问答 二套房贷款政策是什么 二套房贷款政策认定标准是什么 政策法规
二套房和首套房相同,二套房买房**和贷款政策上都有较大的差异,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二套房贷款政策如何,小编这就为您解答。 二套房贷款政策: 2009年至2010年初,由于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需要引起国家高度重视。为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就有关问题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国发〔2010〕10号通知。 通知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参考资料: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中央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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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二套房贷款政策是什么 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政策法规
摘要:
二套房认定标准直接影响到房屋贷款政策,所以如何判定是否为二套房显得至关重要,下列三种情形之一应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下面就二套房认定标准和贷款政策作了详细介绍。
二套房认定标准
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新民网讯据东方早报报道,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昨日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申请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
但由于目前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尚未实现全国联网,《通知》规定,对于二套房的“认房”原则仅本地适用。此外,与国务院此前表态略有不同,或是考虑到异地人实际自住购房需要,《通知》规定异地购房可以申请贷款,但是贷款人必须按二套房(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以上三个部委首次针对“二套房”认定标准联合发文。其实,早在今年4月国务院出台的“新国十条”中,就已明确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房产登记将全国联网
《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即以家庭为单位。
通知要求,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暂不具备查询条件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快建设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到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此外,有下列三个情形之一的,银行应对贷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其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其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其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虽然这与之前坊间‘认房又认贷’的说法无异,但这样的明文规定出台后,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二套房的认定就有依可循了。”昨晚,一位国有大型银行个人信贷部负责人对早报记者透露,此前,各银行在认定二套房时更多只依据申贷人在银行是否有过房贷记录,“毕竟没有明文规定,我们银行也没法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但他同时坦言,由于目前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尚未实现全国联网,正如《通知》中所言,认房原则只能本地适用。“要实现全国联网,没个一年半载是不可能的。”
此外,他还表示,从《通知》中对“认贷”原则使用“已利用贷款”购买房屋的字眼来看,这意味着只要曾经申请过贷款购房,即使目前已还清也将视为二套房看待。上述人士还透露,待各银行总行针对该《通知》下发细则后,二套房贷款便可按照新规严格执行。
异地购房视为“二套房”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之前国务院“新国十条”,《通知》对于异地购房贷款的限制已有所宽松。
按照“新国十条”的要求,“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这在当时被业界一致理解为限制投机“炒房客”的**严重打击。
昨日下发的《通知》中的表述则改为,“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从暂停发放贷款到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这其中是否意味着楼市政策正在“松动”?
上述银行业人士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在他看来,政策的微调更多的是考虑到异地人真实的自住购房需要,因为按照二套房**50%以及利率1.1倍的标准,对于投机客而言已是较高的成本。
此外,按照《通知》要求,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虽然4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新国十条”中“差别化信贷政策”已出台1个多月,但目前各地对“第二套房”的认定及“二套房贷”执行标准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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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什么叫二套房贷?什么是二套房贷,银行如何认定二套房贷 房屋交易
泰州二套房认定标准_泰州二套房贷**多少,贷款购买二套房有很多不利之处,相比较首套房,二套房的**、房贷利率更高,无形中会增加买房成本。2018泰州二套房房贷的相关政策是什么?提前做好买房预算。
泰州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
商业贷款:认贷款不认房
借款人本人和配偶只有一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房贷款。只要是自己或者是夫妻名下没有还未还完的按揭贷款,那么银行就会认为你现在申请贷款的房子是二套房及以上,因为你在银行有欠款记录,银行会认为你是第N次申请购房贷款。也就是说,二套房购买家庭只要还清首套贷款,再次贷款也将按照首套房认定。
公积金贷款:如果申请人在泰州市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家庭成员没有未偿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次数小于2次(转让住房的,计算次数),信用良好,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泰州市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停止办理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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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认定情况:
1、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4、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5、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6、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7、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8、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9、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10、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已有5个回答
问答 第二套房贷认定标准是什么 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几成 购房首付
第二套房贷认定标准 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几成? 第二套房贷认定标准是什么?公积金贷款是现在市场比较常见的一种置业方式,那么公积金贷款对于贷款人和购买房产有什么限制?公积金购买二套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搜房网为您搜寻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四、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几成? 问:首套没贷款人均低于28平米,想用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几成,利率多少,**低可贷款多少,贷20年的话月均还款多少? 答:您好即使您没贷款只要在建委的系统里能查到您名下的房产就算第二套****低6成,利率上浮10%以上,目前公积金贷款4.9%基准年利率计算贷款20年,月均还款5453.51.元,不过北京公积金中心采用的是自由还款方式即每月**低还款4341元即可,但**后一期需还剩余本金较多,以上计算仅供您参考,实际还款以合同金额为准。已有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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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什么是二套房贷?西宁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西宁楼市
二套房贷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9月27日晚间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住建部、央行、银监会三部委于2010年6 月4 日出台二套房认定标准,明确了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即家庭成员名下如有房产、或有过贷款购房记录,则均认定为二套房。
对于异地购房者,如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热点地区可暂停对其房贷。已有2个回答
问答 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二套房贷怎么认定? 贷款流程
目前二套房贷认定终于有了明确的执行标准。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文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标准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已有2个回答
问答 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是什么 申请二套房贷款流程是什么 政策法规
为了规范住房贷款,我国出台了各项政策,下文搜房网小编将带您了解的就是众多政策中的关于二套房贷款认定这一政策的详细情况,二套房贷款认定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标准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祝您阅读愉快!
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
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4日晚间在其网站上公布《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各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建房[201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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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政策法规
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在2010年6月4日央行银监会上得到公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已有1个回答
问答 什么是第二套房?第二套房房贷认定标准是什么? 贷款流程
通常认为的二套房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一个家庭内又唯一一套住房再买就是二套房,子女以18周岁为界,满18周岁可以另以家庭为单位买房,属于第一套房。 近日,国家规定第二套房贷认定**新标准: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果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提供更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已有1个回答
问答 二套房房贷认定标准是什么 二套房房贷注意事项是哪些 政策法规
银监会银行业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2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读了**新出台的房贷新政。他强调,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这与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 房子套数不以贷款记录来认定 在此次“国十条”房贷新政出台前,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而杨家才指出,房贷新政的二套房认定将“以房为限,而不是以贷为限”。所谓一套房贷、二套房贷,首先购房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购买了一套房,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按家庭,不能证明是二套房的,那就是第三套房。 他表示,只有以房来划分,才有一套二套的问题。而“实行差别的房贷政策的时候,主要以房进行划分”。 而据杨家才介绍,房子的套数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登记系统进行查询后,由其进行认定。此外,银行在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还需要严格执行面谈、面签、上门走访的程序。 4月14日,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二套房贷**比例不低于50%,利率1.1倍;三套以上房可停贷。杨家才指出,从整个新政来看,政策出发点是居者有其屋,有一套住的就足够了,一个人没有必要住两套。房地产按揭贷款只支持住房的资金需求,而不能支持倒卖房屋的资金需求。 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三不贷” 杨家才透露,目前,银监会对于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明确了“三不贷”原则。对于国土管理部门查处并确认的有闲置土地、炒地倒卖的房地产企业,不予发放新的贷款;对于住建部门查处并认定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的房地产商不再给贷款;对挪用银行的贷款去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即参与招拍挂做保证金,然后交土地挂牌款的,不再增加贷款。 此外,对于土地储备贷款,银监会还要求,地贷挂钩、建贷挂钩及房贷挂钩。“你整治哪块地,经过评估之后,给你多少贷款,叫地贷挂钩。跟踪这个地的去向,卖到哪儿贷款就收到哪儿;第二个是建贷挂钩,房地产商要贷款,一定是跟在建工程挂钩,然后用我的钱把这个楼盘建起来之后,要监督你销售;再一个就是房贷挂钩,就是房子与贷款挂钩,你卖出去我要实行封闭运行,在银行开户,要随着卖房的进度偿还你原来已有1个回答
问答 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具体是什么 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贷款类型
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在“国十条”出台之后变的更加严格,由以贷款记录来认定变为以家庭拥有房屋数量来认定,即“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 新的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与之前相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原来的“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调整成“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第二套房的判断,是以整个家庭为一个购房单位,而不是个人,即一个家庭里,无论谁买过一套房,再买就算是第二套。而被认定为第二套房后,贷款**比例、贷款利率也会增加不少。《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中规定具体的二套房贷认定标准为: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4、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在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中被银行认定为二套房有七种具体情况: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新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的出台精准的遏制住了那些炒房人,但却也误伤到了那些改善型购房者。2013年1月,上海微调了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可不认贷”,避免了改善型购房者在购房时受到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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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二套房贷款利率会上调吗? 二套房贷款利率政策 房贷认定标准及利率调整 贷款利率
日前,一则全国首套房平均利率排行榜在网络扩散。数据显示:
2018年1月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43%,相当于基准利率的1.11倍,环比2017年12月上升0.93%;同比去年1月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4.46%,上升21.75%。
郑州首套房贷利率5.84%居全国35城之首。
在监测的全国35个城市中,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低的是厦门的4.96%,**高的为郑州的5.84%。
由于该数据所代表的是郑州整体房贷利率情况,因此,得知消息后,小编根据当地银行情况逐一核实,银行负责人称:“现在郑州首套房贷利率确实为上浮,现在市场情况特殊,加上资金收紧,接下来房贷利率很有可能再度上调。”
01
利率总体上调!二套房利率**高上浮35%
根据郑州各大银行的反映情况来看,郑州各大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不低于15%,二套房贷利率在25%——35%之间,相较于2018年1月份的房贷利率情况,春节过后大部分银行都悄悄做出了调整。
2018年1月10日房贷利率调查情况:《新年暴击!郑州房贷利率**高上浮30%,贷150万多还35万!》
2018年2月26日房贷利率调查情况如下:
①、首套房**高上浮30%,光大银行表示已经执行!
②、邮政、光大、兴业银行二套房贷利率普遍上浮35%,问鼎郑州!而农业银行贷款利率上浮25%,但只针对部分楼盘。
③、除中原银行停贷外,郑州多家银行房贷利率上浮,**低上浮15%。
据中信银行的个贷经理说道,“年后额度非常紧张,利率只会上调不会降,二套房利率这么高是为了限购”。
中原银行方面称,银行内政策调整,本行暂不执行房贷利率,释放时间待定。
值得注意的是,工商银行、广大银行的个贷经理都有透露,额度不算紧张,利率方面会有所调动,但具体还是要看总行。
02
稠密的市场网背后,
首套利率上浮30%,意味着啥?
首套房利率上浮30%,对购房者增加的购房成本究竟有多少?乐居君带你算一笔账:
比如,房价1.5万/㎡,户型面积100㎡,总价150万,30%**,贷款30年,等额本息。那么贷款105万,按银行不同利率计算如下。已有3个回答
问答 二套房贷认定怎么弄?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房屋交易
你卖掉后应该是一套了
七类情况可认定二套房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解析:新政规定,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也被划为家庭范畴,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时,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50%、利率上浮1.1倍。如果卖掉这套房产再贷款购房的话,可以按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则属于二套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而原来认定二套房主要以贷款记录为依据,成年后申请贷款购房时,不算第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即使此前没有房贷记录,但银行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申请人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将认定为二套房,按照**5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而过去的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全款买房后再申请贷款买房不会被算作二套房。
4.曾贷款购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因此即使将房产出售,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之前有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5.首次购房用商贷,再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作二套房,因此使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比例为50%。
6.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另一方贷款购房
解析:可能夫妻婚后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肯定有结婚登记记录,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了婚的夫妻不能提供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已有3个回答
问答 什么算二套房贷? 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有什么区别 认定标准又是什么 贷款利率
国庆长假结束第一天,也是就是10月8号,成都房贷新政来袭
(玛德,**又提高了,前几年省吃俭用又白费了)
对于盯着手机屏幕一脸懵逼的你,我觉得很有必要把成都这两个新政dia出来讲一哈:
成都**新限购新政:
执行标准:
1、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
即:不管你现在在成都有几套房,一个人就只能再买一套!有钱也不能买,憋着!
2、二套房**不得低于40%
执行时间:
10月1日开始执行,以网签时间为准或者以备案时间为准
成都**新房贷新政:
执行标准:
一、首套房**30%;二套房**低**比例4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
二、停止受理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按揭贷款。
执行时间:
一、以10月8日(含)前,已在银行提交按揭申请资料,且能提供下列购房证明材料之一证明购房在10月8日以前(包括:认购书、定金POS单、购房合同等)的可按照老政策执行(首套**低**二成,二套及以上**低三成)。
二、10月9日起,统一执行**新政策(首套房**30%;二套房**40%;三套及以上不再提供贷款)。
去年**降到2成,你内心是这样想的:word天,又要多给银行一笔利息,狗日的,老子省吃俭用容易吗?
今年**涨到3成。你内心是这样想的:word天,平白无故多出几万块,前几年省吃俭用又白搭了!
想咋滴,怎么也满足不了你们的需求了!
其实,说到底还是一个字:穷
看了限购房贷,问题又来了:
什么是首套房?什么是二套房?
成都商贷如何界定?
公积金是认贷不认房。还是认房不认贷?
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规定一样吗?
莫慌,以上这些问题才是帮帮给你逐一解释
成都买房,怎样算首套,怎样算二套?
买房子,要么全款,要么商业贷款,要么是公积金贷款,我们就顺着这几个方面来剖析下
商贷:认贷不认房
全国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
1,名下没有房产,用商业贷款算首套;
2、名下有n套房产,已经结清贷款,再买算首套;
3、名下有1套房产,未结清贷款,再买算二套;已有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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